1.规范职介机构名称
(1)各省辖市和常熟市劳动保障局开办的综合性职介服务机构,统一称为"××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开办的综合性职介服务机构,统一称为"××县(市、区)职业介绍所"。
(2)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办的专业性职介服务机构,应根据其具体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在名称前冠以专业名词,统一称为"××市(县、区)××职业介绍所"。
2.规范使用公共职介机构标志
为了对名级劳动保障部门开办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职介服务机构(以统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加强统一规范管理,便于广大求职者和用人单位辩别和监督,统一规范使用全国统一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标志。
(1)公共职介机构标志属专用标志,只限于省、市、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开办的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职介机构使用。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开办的职介及其他机构不得使用此标志。
(2)公共职介机构必须按照劳动保障部编制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标志使用手册》统一规范的要求,制作户外标识,户外标牌、广告栏、室内标牌、铜牌以及公文夹、资料袋、档案袋、信纸、、信封、记事本、胸卡等。
(3)全省公共职介机构的名称铜牌,由省厅统一制作颁发,省、市、县(市)、区职介服务机构悬掛,其他户外标记、标牌等,由各地按统一规范自行制作。
[详见江苏省劳动厅《关于统一规范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名称、标志的通知》(1999年7月30日苏劳就[1999]37号)]
-
公共职介机构标志的使用
391人看过
-
职介机构的申办程序和名称
291人看过
-
辽宁省招投标代理中介机构名称
250人看过
-
使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标志的意见
482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规范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名称的通知
56人看过
-
地理标志标志的商标名称属于集体商标吗?
457人看过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
-
分支机构名称可以不加所属企业名称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261、不可以,分支机构是企业常设机构的一种。总公司所属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的派出机构,与总公司属同一法人实体,其生产、销售、财务、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支配和控制。 2、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并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境外企业分支机构还应当在名称中标明该企业的国籍及责任形式。
-
杭州伤残鉴定机构名称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0机构名称: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类司法鉴定;法医病理类司法鉴定;法医精神病类司法鉴定;法医毒物类司法鉴定;法医物证类司法鉴定;文书类司法鉴定 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执业司法鉴定人:78名 机构名称:浙江法会司法鉴定所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类司法鉴定;文书类司法鉴定 浙江法会司法鉴定所执业司法鉴定人:8名 机构名称:业务范围:法医临床类司法鉴定;文书类司法鉴定
-
-
申请机构名称和姓名有什么区别?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9法律规定公司名称的法律规定:名称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行政区划就是地区字号就是取什么名字,为减少重名,建议您使用三个以上的汉字作为字号;行业特点就是你公司是什么行业,应与您申请经营范围中的主营行业相对应;有限公司是组织形式。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冠以主办单位的全称。如:某某有限公司+某某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