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是《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中提出的。该办法第三条规定,企业能够自行组织清算委员会进行清算的,依照本办法关于普通清算的规定办理。企业不能自行组织清算委员会进行清算或者依照普通清算的规定进行清算出现严重障碍的,企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等权力机构(以下简称企业权力机构)、投资者或者债权人可以向企业审批机关申请进行特别清算。企业审批机关批准进行特别清算的,依照本办法关于特别清算的规定办理。企业被依法责令关闭而解散,进行清算的,依照本办法关于特别清算的规定办理。同时,该办法第八条规定,企业进行清算,应当由企业权力机构组织成立清算委员会;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进行特别清算,由企业审批机关或其委托的部门组织中外投资者、有关机关的代表和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委员会。
由此,我们可以窥见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的涵义。普通清算指企业被解散后,清算义务主体(企业或其出资人)自行成立清算组织对企业进行清算的行为。修订后的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其中第一百八十一条第(四)项指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情形。可见,解散的原因不能成为清算类型的判断标准,无论企业正常解散,还是被责令撤销或关闭,只要是企业或其出资人自行组织清算组清算,都属于普通清算。
至于特别清算,一些学者认为,行政机关介入的清算为特别清算。其依据是《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收缴其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其债权债务由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此外,原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企业法人由行政部门作出处罚并清算,并非出于企业自愿,与《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规定的情形相似,因此,也属于特别清算。
笔者以为,仅依上述理由扩张特别清算”的内涵是不够的。实践中,《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和修订前的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少有适用,主要是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机关”的认定含糊不清:有的人认为是行业主管部门”,也有的人认为是主管企业法人登记和注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此,针对修订前的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企字[1997]183号文件就一些地区询问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后,其债权债务清算由谁组织实施问题专门作出答复:公司登记机关不负责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的清算工作。至于行业主管部门”能否组织清算,一些单行法规中并没有相应的配套规定。此外,企业经营范围广泛,涉及多个行业管理部门,部门之间职责不清、互相推诿。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有关主管机关”应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权责令公司关闭的部门或机关,谁责令关闭就由谁负责组织清算。对此,笔者不敢赞同,行政机关责令企业关闭属于行政处罚措施,是具体的行政行为,清算则是被关闭企业注销前的必经程序,是履行民事义务的行为,不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除非法律法规有专门而明确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越权组织被关闭的企业进行清算。比如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根据该法,人民政府对限期治理仍不过关的企业有权责令关闭,对被关闭的企业是否负有清算职责没有得到法律进一步的授权。
-
我国破产清算制度存在的问题
214人看过
-
浅析我国国家补偿制度
70人看过
-
浅谈我国破产法律制度
307人看过
-
我国有个人破产制度吗
97人看过
-
破产清算会计与破产清算审计评析
262人看过
-
我国破产重整制度的问题
62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强制清算和非破产清算是什么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1强制清算是:指公司因违法行为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而进行的清算,或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法院宣布破产而进行的清算。 非破产清算是:公司法人在资产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进行的清算。
-
破产清算制度的清偿顺序是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31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非破产清算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3公司清算的最基本分类是破产清算与非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依照破产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非破产清算则是指在公司解散的情况下,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这种区分的目的主要是公司所依法进行的清算程序不同。公司终止时,如果财产足以偿还债务时,所进行的清算为非破产清算,理论上全部债权人
-
非破产清算破产法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0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老公与人合伙投资了一家企业,但因我们(wome)自己另外有业务在管理,所以那边基本是由另一个合伙人在全权负责.现在我们(wome)结束了原来的业务,准备一起接管合伙的企业时,却发现合伙人借了很多的高利,并且高利的也已经盯上了这家企业.现在的情况是合伙人必须要我们退出,但当时我们投资的钱款却根本不偿还一分.所以我们想向法院提起非破产清算.问一下,向法
-
强制清算与非破产清算是什么关系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3强制清算是:指公司因违法行为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而进行的清算,或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法院宣布破产而进行的清算。 非破产清算是:公司法人在资产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进行的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