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题目所述,怀孕中的女职工需到相关部门进行申报,核准后可签发医疗证。生育满30天内的女职工需到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因此,答案为“怀孕中的女职工需到相关部门进行申报,核准后可签发医疗证。生育满30天内的女职工需到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1.怀孕中的女职工需要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进行申报;
2.工作人员在核准后,将签发医疗证;
3.生育满30天内的女职工,需要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包括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个体工商户员工生育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而个体工商户员工生育医疗费用则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畴,其生育医疗费用应该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因此,个体工商户员工生育医疗费用的结算方式应该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即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并在生育医疗费用发生后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
怀孕中的女职工需到相关部门进行申报,工作人员核准后签发医疗证。生育满30天内的女职工需到相关部门办理待遇结算,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个体工商户员工生育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并在生育医疗费用发生后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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