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死刑用判决还是裁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4 17:01:00 88 人看过

复核死刑,无论核准与否,皆用裁定,而以“判决”为例外。(一)核准:原判死刑并无不当,但“具体认定的某一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不完全准确、规范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二)不予核准:1、数罪(死罪),其中部分死罪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2、数人(死刑),其中部分被告人死刑裁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一、死囚怀孕了如何处理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事诉讼法》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之前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的。在停止执行的情况下,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用书面形式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院长签发停止执行死刑的命令。经过审查核实,如果认为原判决是正确的,必须报请核准的人民法院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如果查明罪犯确实是正在怀孕的妇女,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二、死刑复核程序是怎么进行的

按规定,法院提请死刑复核的程序应该如下进行:

1、中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没上诉、检察院没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会在十日内报请高院复核。高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就会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要不同意的,会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2、中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检察院抗诉,高院裁定维持的,会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高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没去上诉、检察院也没抗诉的,需要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06: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刑事二审维持原判用裁定还是判决
    刑事案件,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使用的是裁定;如果是民事、行政案件,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使用的是判决。一、只要上诉就会受理吗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上诉案件第二审法院必须受理。根据案件情形,第二审法院可以作出: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依法改判;3、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案件,一般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特殊情形可以延长两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二审只要上诉就会立案。二审程序也是要立案的,只要一方在上诉期内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并缴纳了上诉费就算立案了。二审立案时间以一审法院整理好卷宗,移送二审法院,而由二审法院收取并确定案号的时间为准,一般要一个月左右。具体根据情况做出判决或者裁定。二、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处理方式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
    2023-03-28
    309人看过
  • 死刑复核裁定书是怎样的
    汪某等贩卖、运输毒品案法公布(2002)第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1)刑复字第225号被告人汪某,男,1977年4月23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萍乡市人,小学文化,无职业,住萍乡市安源区安源……1995年3月27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1999年1月4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2000年9月29日被逮捕。现在押。被告人钟某,男,1968年9月25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株洲市人,小学文化,无职业,住萍乡市安源区高坑镇……1987年12月21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1995年9月25日被假释。因本案于2000年9月29日被逮捕。现在押。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萍乡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汪某、钟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一案,于2001年6月8日以(2001)萍刑一初字第10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汪某、钟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均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
    2023-04-28
    63人看过
  • 死刑判决的法院和死刑核准法院有何不同
    1.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有些案件的核准权依法经最高人民法院授权也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行使。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也不抗诉的。对这种情况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作出同意判处死刑的裁定,然后再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直接进行提审或者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提审后改判的案件是最终的判决,不能上诉或者抗诉;提审后仍然判处死刑的,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一审程序审理,所作出的判决仍然为一审判决,可以上诉或者抗诉,如果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后仍然判处死刑,还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
    2023-05-01
    111人看过
  • 死刑裁定后多久判决生效
    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后应该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人民法院核准后,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下级法院在接到命令后七日内交付执行死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判决生效后多久送监狱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一般判刑后过了上诉期限后,执行的法院将会根据判决等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此时,被告人将正式开始其服刑期。对于本身就已经在看守所的被告人,将继续在看守所度过这
    2023-07-26
    390人看过
  • 最高院死刑复核裁定书死刑复核的程序是怎样的?
    关于最高院死刑复核裁定书的问题作出解答: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特殊程序。一般的刑事案件(主要指公诉案件),大致经过立案、侦查、起诉、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执行程序,这是普通程序。此外,对于判处死刑的案件,还要经过专门的复核核准程序;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当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纠正,这些是特殊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尤以其独特的审判对象和核准权的专属性等特征既区别于普通程序,又不同于其他特殊程序。具体而言具有以下特点:审理对象特定这一程序只适用于判处死刑的案件,包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只有死刑案件才需要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没有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无需经过这一程序。这种审理对象的特定性使死刑复核程序既不同于普通审判程序——一审和二审程序,也不同于另一种特殊审判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的终审程序一般刑事案件经过第一审、
    2023-02-19
    337人看过
  • 是否还有死刑判决?
    现在还有判死刑的,例如:1、构成劫持航空器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2、犯有绑架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3、犯罪分子被认定为拐卖妇女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的;4、暴动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强奸犯判死刑吗犯强奸罪会被判死刑,主要看犯罪情节。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第三百一十七条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7-04
    248人看过
  • 死刑复核刑事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死刑复核刑事裁定书就是死刑复核法院对是否执行死刑作出的裁定,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一、关于死刑的司法解释是什么关于死刑的司法解释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三)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应当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
    2023-03-17
    107人看过
  • 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用)
    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用)()_刑复字第___号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审理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_____犯________罪一案,于_______年___月____日以()_____刑初字第____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_______犯____________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本案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________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报送本院核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复核。现已复核终结。经复核查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肯定原判和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或者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
    2023-06-11
    248人看过
  • 毒品死刑裁决依据:哪些标准可以判处死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判处被告人死刑:(1)具有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武装掩护毒品犯罪、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2)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毒品再犯、累犯,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3)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向多人贩毒;在毒品犯罪中诱使、容留多人吸毒,在戒毒监管场所贩毒,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毒品犯罪,或者职业犯、惯犯、主犯等情节的;(4)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从重处罚情节的;(5)毒品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且没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严重毒品死刑多少克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1、鸦片1000克以上;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2023-07-09
    359人看过
  • 死刑判决和死刑缓刑判决的规定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在我国刑事案件的刑罚判决中,最严厉的惩罚是死刑,有死刑和死刑缓期执行。也许我们听到的都是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判决比较多,但不是所有的死刑判决都有死缓期限的设置的。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
    2023-06-11
    254人看过
  • 中院判决死刑是否要高院复核
    如果中院判完,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抗诉,也应当报所属高院先进行复核,高院同意方可报最高院进行死刑复核程序。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2023-06-11
    79人看过
  • 谁有权核定死刑缓期执行的判决?
    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一、死刑缓期执行:1、死缓的适用对象: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2、死缓变更:(1)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4)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
    2023-11-29
    236人看过
  • 复核死刑改判的刑事判决书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最刑核字第××号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以(××××)×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犯××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处简写上诉、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没有上诉、抗诉经高级法院复核同意原判的情况)。××××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报送本院核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复核,经合议庭评议后,审判委员会第××次会议进行了讨论并作出决定。本案现已复核终结。(概要写明一审判决的基本内容和被告人的供述、上诉、抗诉的要点,以及高级法院二审裁判的结果或复核意见)。经复核查明,(肯定原判认定的事实、情节没有错误,证据确实、充分。如果某些事实、情节有出入的,应写明复核查证的情况,予以明确否定。对于事实方面的其他异
    2023-06-11
    122人看过
  • 什么是死刑核准权?
    死刑核准权是指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刑法第48条第2款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处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是我国刑法对死刑核准权的规定,表明我国刑法对死刑的适用的慎重态度。1997年9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指出:鉴于目前的治安形势以及及时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需要,有必要将部分死刑案件的核准权继续授权由各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行使。死刑的核准权于2007年1月1日以后收归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有关问题的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各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依法判决和裁定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06年12月31日以前,各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已经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裁
    2023-06-11
    25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死刑复核用裁定还是判决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16
      复核死刑,无论核准与否,皆用裁定,而以“判决”为例外。(一)核准:原判死刑并无不当,但“具体认定的某一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不完全准确、规范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二)不予核准:1、数罪(死罪),其中部分死罪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2、数人(死刑),其中部分被告人死刑裁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
    • 死刑复核是判决还是裁定,法律有哪些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14
      死刑复核一般是裁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 最高院判决死刑的核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6
      一般来说,裁决会对实体问题进行处理的,用判决;裁决仅仅对程序问题进行处理的,用裁定。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最高院复核死刑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 (二)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 (三)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
    • 缓刑是裁定还是判决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6
      缓刑,是人民法院根据嫌疑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认罪态度。对嫌疑人作出暂缓执行刑罚的处罚措施。而缓刑期间也属于是考验期。如果嫌疑人在着期间内没有违法行为的话。期满后,就不用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在这期间有违法行为,那么就将对嫌疑人立即收监执行。
    • 死刑立即执行谁判决谁核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死刑立即执行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