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陈述属于证据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05 11:35:01 261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受害人陈述是证据的一种,但是单凭受害人陈述和受害人的辨认笔录是无法给嫌疑人定罪的。因此,对于本案,最起码还需要一些物证、证人证言以及被抢劫的时候被监控拍到,由公安机关提取的可以证明案发经过和作案人员的视听资料。同时,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也是证据的一种。被害人陈述的内容包括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检举揭发以及关于犯罪时间、地点、手段、目的、后果等方面的陈述。当事人的陈述属于证据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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