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的孳息是否构成质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10:14:34 276 人看过

孳息分为两种,在质押期间孳息是否构成质押取决于情形:质押产生的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自然孳息是指因自然原因由质权人自身分离的利益,如牛所生的小牛;法定孳息是指质权人依法自行产生的利益,如租赁设备的租金等。质权人依法收取孳息时,不一定取得孳息的所有权,而是取得孳息上的质权,孳息可以成为质权的标的物。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抵减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权人在占有质物期间,有权收取质物的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其收取的依据是质权的效力,而不是占有的效力。因此,质权人只能收取孳息,而不能取得孳息的所有权。质权人收取孳息后,为孳息设定孳息质押,与原标的物设定的质押具有相同的担保功能,可以先清偿债权。抵押和质押有什么区别?

抵押和质押之间有以下区别:

1。不同的担保对象(1)动产和权利是通过质押提供的。抵押权为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提供担保。(1)质权占有权的转移是必要的。质权占有的转移既是质权的公示方式,也是质权成立的条件。(2)抵押权的设立一般需要登记。不需要登记的是签订抵押合同,也不需要转让和占有抵押物。(1)质权除具有优先权效力外,还具有对标的物或其权利凭证的占有和留置权效力。质权人直接控制标的物,从而造成出质人的心理压力,从而促进债务按期返还。抵押不具有留置权效力。(2)抵押权是一种非占有性担保物权,通过优先权的效力发挥担保作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2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孳息相关文章
  • 质权人对孳息物有权处理吗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除了是合同另有规定除外,质押期间质押物产生的孳息归质权人所有,所以质权人是有权处理质押物孳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一、民法典对孳息归属是怎样规定的孳息是与原物相对而言的,指由原物而产生的物,包括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1、天然孳息的概念和归属。天然孳息是指依物的自然属性所产生的物。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2、法定孳息的概念和归属。法定孳息是指依一定的法律关系由原物
    2023-03-06
    430人看过
  • 质权人可以收取孳息的所有权吗
    一、质权人可以收取孳息的所有权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的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二、质权人孳息收取权的依据关于质权的效力是否当然及于孳息,各国立法并不相同。质权有占有质权与收益质权之分:占有质权是质权人仅有占有质-物而无使用收益的权利的质权;收益质权是质权人对质-物占有并有使用收益的质权。我国质权并未对此进行划分。较有共识的意见是,由于质权人占有质-物,因此由其收取质-物所产生的孳息最为简便可行;同时,收取的孳息用于清偿债务,对于出质人也无损害。三、质押期间孳息的所有权归谁孳息有两种,所以在质押期间孳息的所有权要分情况而定:质物所生的孳息包括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自然孳息,是指质物因自然原因由自身分离出来的利益
    2023-04-21
    111人看过
  • 质权人可以收取质押财产带来的孳息吗
    一、在什么情况下质押权人可以自行处分出质物质权人不能在不与出质人沟通的情况下处置质物财产,而且质权人有义务妥善保管质押财产,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除外:1、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通过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2、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质权人可以收取质押财产带来的孳息吗质权人可以收取质押财产带来的孳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的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
    2023-02-10
    455人看过
  • 质押物能否产生孳息
    会产生孳息,质押物所产生的孳息,其所有权仍然归出质人所有,但是质权人有收取孳息的权利,除非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则按约定处理。质押权人收取孳息后,应先用孳息冲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孳息的主要作用在民法典中,产生孳息的物或权利称原物,而孳息分为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按照物质的自然生长规律而产生的果实与动物的出产物,法定孳息是指因法律关系而得到的利息、租金及其他收益。该法律关系,既可因法律行为而产生,如根据租赁合同而产生的租金,也可因法律规定而产生,如迟延履行的情况下,根据违约责任产生的对迟延利息的请求权。区分原物与孳息意义在于确定孳息归属于何人所有。依据民法典的上述规定,对于天然孳息的收取权原则归原物的所有人。但是,如果存在用益物权人,那么因用益物权本身就是对他
    2023-06-14
    270人看过
  • 质物的孳息的规定
    一、质物的孳息的规定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除了质押合同另有约定外,质押物在抵押期间产生的孳息,是归质权人所有的,但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二、可作为质物的种类可作为质押物质押的,主要有以下几类:1、动产质押。动产质押物主要包括:易变现、易保值、易保管,出质人享有的,并且可以流通,转让的所有权
    2023-06-08
    202人看过
  • 民法典质权的孳息应该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除质权人和出质人另有约定外,质权的孳息由质权人收取,并且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民法典规定质权应包含哪些质权包含以下这些:(一)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二)权利质押,一般是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押人的担保。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担保。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2023-08-02
    322人看过
  • 孳息的性质有哪些,孳息的归属原则
    一、孳息的性质有哪些孳息的性质体现在物权和债权两个方面:在物权方面,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法律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我国采母物主义;在债权方面,应特别注意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孳息与交付相联系,而非与所有权相联系。在民法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比如,果树结的果实。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二、孳息的归属原则孳息的归属一般以占有原物为原则。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占有原物就不能取得原物的孳息。但是占有原物并不就有收取原物孳息的收益权。孳息不仅可为所有人取得,而且也可为非所有人取得。因为收益虽为所有权的一项权能,但是收益权得与所有权相分离,由非所有人享有。非所有人享有收益权时,其也就得收取孳息,而且收益权人收取孳息的权利得排斥所有人的收益权能。也就是说,一旦非所有人有权收取孳息,则所有人
    2023-06-04
    124人看过
  • 质物孳息是什么意思
    动产质权的标的物,是出质人须移交质权人占有的动产,但并非所有的财产均可以成为动产质权的标的物。作为质权的标的物应具备如下条件:1、必须具有可让与性。所谓可让与性,是指该财产能够移转。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2、须为特定物。如果物尚未特定,既不能确定特定的质物从而使债权缺乏特定的对象,同时物不特定也不能移转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交付押金或保证金,实际上是通过移转该笔金钱的占有而设定担保,以担保主债务的履行。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笔金钱优先受偿。如果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则负有返还押多或保证金的义务。因押金或保证金为动产且要移转占有,所以,交付押金或保证金而设定担保,符合质权的特征。质物孳息是否构成质权质物孳息构成质权吗1、孳息有两种,所以在质押期间孳息是否构成质权要分情况而定:质物所生的孳息包括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自然孳息,是指质物因自然原因由自身分离出来
    2023-08-18
    495人看过
  • 2024民法典的质权人孳息收取权及孳息首要清偿用途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质权人孳息收取权及孳息首要清偿用途有哪些规定民法典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孳息收取权及孳息首要清偿用途】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二、天然孳息的概念和归属天然孳息是指依物的自然属性所产生的物。天然孳息的范围非常广,主要来源于种植业和养殖业,如耕作土地获得粮食和其他出产物,种植果树产生果实,包括竹木的枝根,养殖牲畜获得各种子畜和奶产品等。天然孳息是原物的出产物,一方面人们占有使用原物并对其进行生产劳动,其目的就是获得出产物、收获物,因此法律规定天然孳息的归属,实际上就是对劳动的保护;另一方面,日常生活中也常发生原物在脱离所有权人的情况下而产生孳息的情形,因此确定孳息的归属尤显必要。天然孳息,自从与原物脱离后,会立即产生归属的问题,但是
    2024-04-06
    329人看过
  • 质押物的孳息指什么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孳息有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两种,质押物孳息了指由质押物本身因自然原因由自身分离出来的利益,或者因法律规定由质物自身产生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2023-06-14
    414人看过
  •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孳息归谁
    质权人。质押财产,质押担保中,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动产、可转让的财产权利。孳息是指由原物所生的物或收益,换言之,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而取得的物质利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孳息是与原物相对应的概念。所谓原物,是指产生孳息的物。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律师补充:一般而言,可用于质押的财产有:动产质押,指不动产以外的物,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设备等。权利质押的标的有: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如不动产的收益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3-05-06
    308人看过
  • 质押物的孳息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除了质押合同另有约定外,质押物在抵押期间产生的孳息,是归质权人所有的,但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2023-06-14
    263人看过
  • 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优先拿来做什么
    质押期间质押物产生的孳息归质权人所有,所以质权人是有权处理质押物孳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一、股权质权的优先受偿1、质权人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于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受清偿。2、质权人就出质股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优先受偿。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能否在同一质物上设定两个或两个以上质权未做明确规定,但就股权质押而言,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未要求必须转移占有,而是要求以进行登记为生效要件。所以,只要后顺序质权人同意,在股权上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质权是允许的,这样可以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充分发挥股权的担保功能,但在实现质权时,前位的质权人有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受偿的权利。3、质权人就出质股权所生孳息,有优先受偿权。股权变价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折价、拍卖和变卖。值得注意的
    2023-03-16
    107人看过
  • 质押权和质权是否相同?
    两者没有区别。一般来说,质押权往往被缩写为质权,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这是不同类型的质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财产称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者质权移交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基本相同。质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1、留置权为债权未受清偿前扣留他人动产的权利,这种占有、扣留他人动产的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只限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和行纪合同),所以,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质权一般是由当事人约定的。2、留置权人占有、扣留动产,是基于债务人不如期履行约定义务;质权人占有质物,是基于担保债权的实现。3、留置权的实现,须留置权人给债务人规定一定的期限,并通知债务人在此期限内清偿债务,当债
    2023-07-05
    453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孳息
    词条

    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依据物的自然性能或者物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 法定孳息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物主因出让所属物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得到的收益。... 更多>

    #孳息
    相关咨询
    • 动产质押是否必须先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质权人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
      不是的。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由于质权人对质物的实际占有权,由质权人收取质物所产生的孳息较为方便,并且还可以充分发挥动产质押的在债权担保方面的应有功能。质权人收取孳息时应当尽到与收取自己财产的孳息时应有的同等注意程度。但由质权人收取质物的孳息并不是绝对的。质权人如此权利即可行使,也可抛弃,从而由出质人依照其与质权人约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收取孳息。而质权人抛弃次
    • 质权人怎样收取产权孳息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1
      质权人可以收取质押财产孳息。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孳息并不代表该孳息直接归质权人所有,而是与质押财产一起担保债权的实现。
    • 关于质权人孳息收取权的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30
      关于质权的效力是否当然及于孳息,各国立法并不相同,质权有占有质权与收益质权之分,占有质权是质权人仅有占有质物而无使用收益的权利的质权;收益质权是质权人对质物占有并有使用收益的质权。我国质权并未对此进行划分。较有共识的意见是,由于质权人占有质物,因此由其收取质物所产生的孳息最为简便可行,同时,收取的孳息用于清偿债务,对于出质人也无损害。根据物权法的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所产生
    • 质权人可以收取质押财产孳息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25
      质权人能收取质押财产孳息。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孳息并不代表该孳息直接归质权人所有,而是与质押财产一起担保债权的实现。
    • 质物所生孳息所有权人为出质人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3
      小猪的所有权人应为A。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该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收取”一词并不是取得所有权的含义,而是质权人代出质人而为的意思,该孳息的所有权人仍是出质人,此条仅表明孳息可以成为质权的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