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委员会的作用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7 14:30:41 221 人看过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居民委员会是什么组织?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和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

在中国的城市地区有4亿多居民通过这一制度直接行使宪法赋予的自治权和民主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基本职能和任务是:

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调解民间纠纷;

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向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居民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0: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居民委员会相关文章
  • 仲裁委员会的作用是什么?
    仲裁委员会是一个常设仲裁机构,是一个常设仲裁机构。能独立、公平、高效地解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未设立登记的,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什么机构劳动仲裁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设
    2023-07-16
    51人看过
  • 不属于居民委员会的任务是什么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三)调解民间纠纷;(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一、护照当天能取吗不可以。本地户籍居民:15个工作日以内;外地户籍居民:20个工作日以内;加急办证:5个工作日以内。(不同地区,工作日不同,可参照当地公安局出入境大厅详查)。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2023-06-29
    286人看过
  •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包括什么?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2、处理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调解私人纠纷;4、协助维护社会保障;5、协助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做好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惠救济、青年教育等工作;6、向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报告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居民委员会是民事主体吗居民委员会是民事主体。民事主体的含义,民事主体又称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民事主体的资格由相关规定,在中国,根据相关规定,能够作为民事主体的有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国家是相关规定关系的特殊主体,在一定情况下,需要国家直接参加民事活动时,国家以民事主体的资格参加民事关系,如发行公债、享有财产所有权、接受赠与、对外以政府名义签订贸易协定等。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
    2023-07-04
    355人看过
  • 债权人委员会的作用是什么
    一、债权人委员会的作用是什么债权人委员会是遵循债权人的共同意志,代表债权人会议监督管理人行为以及破产程序的合法、公正进行,处理破产程序中的有关事项的常设监督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助于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保障债权人会议职能的有效执行,并在债权人会议闭会期间对破产程序进行日常必要的监督。可见,债权人委员会是破产程序中的破产监督人。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2)监督破产财产分配;(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4)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做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
    2023-04-24
    281人看过
  •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的关系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一、房产纠纷解决方法有哪些解决房产纠纷方式具体如下:1、调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间纠纷调解,包括房地产纠纷的调解。2、仲裁。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3、诉讼。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房地产纠纷。二、拆迁遇到房产纠纷怎么办1、调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
    2023-03-24
    406人看过
  • 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怎么组成
    在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委员是这样产生的:由居民会议推选产生;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则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推选产生。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取消村民代表资格村民代表资格终止情况有两种,一种是自行终止,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村民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另一种应当终止,严重违反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村民代表会议的,应终止其村民代表资格。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村民代表应当向其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监督。二、公司怎么设立董事会呢公司设立董事会的程序:1、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2、召开股东大会确定董事人选;3、召开首届董事会首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4、修改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
    2023-06-24
    397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和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 社区居委会系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居委会,简称“居委会”、“社区居委会”,“社区... 更多>

    #居民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城市居民委员会的性质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4-12
      1、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 居民委员
    • 城市居民委员会的性质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28
      1、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 城市居民委员会的性质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05
      1、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什么选举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0
      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 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 居委会即社区居民委员会,其工作职能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9-29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二)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由此可见,社会居委会是民主自治的群众组织,不属于事业单位,其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