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件若干问题的通知川国税发[1996]115号各地、市、州国家税务局(不发重庆市),省局直属分局:
《国家税务,营。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1996]46号),我局已转发你们。为了认真做好本次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工作,现对换证若干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范围。
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6]4号]规定,凡缴纳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和管理各税的纳税人,均应向国家税务机关申请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或补办税务登记手续。
上述纳税人中,已办理了税务登记证件的,应持原有税务登记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换发新证;按规定应办理而未办理税务登记或虽办理登记但没有领取证件的,应立即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件;新开业户,应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二、核发税务登记证件的种类。
税务登记证件分为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和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两种。核发登记证件时,应区别以下情况,分别核发税务登记证件或注册税务登记证件:
(一)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并实行独立核算的纳税人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规定核发注册税务登记证件的除外);
(二)对下列纳税人核发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
1.纳税人所属的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
2.国家税务局只负责征收所得税的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
3.地方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临时营业执照的纳税人,核发加盖戳记的《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其有效期不超过半年。
戳记章规格统一为5CM×4CM,内框上排字样为临时,下排字样为有效期限年月日(各地自行制作)。
5.按照规定直接向国税机关缴纳税款的承包、租赁经营者;6.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但负有连续缴纳国家税务局负责征管各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三、关于统一登记代码问题。
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纳税人在申请更换税务登记证件时,应当提供技术监督机关颁发的统一代码证书。对纳税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统一代码标识的,为保证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工作的顺利进行,国税机关换发登记证件时,其证件编码可沿用原税务登记证件代码,但最迟于1996年12月31目前,必须取得国标统一代码标识,并向国税机关申请补办换码等有关手续。对新开业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纳税人,必须先取得国标统一代码标识,方能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及核发注册税务登记证件的承包、租赁经营者以本人身份证号码作为统一登记代码。
四、换证要求。
1.纳税人申请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或补办税务登记手续时,应当具备下列证件或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副本;
(2)原《税务登记证》;
(3)单位介绍信或纳税人身份证;
(4)国家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统一代码证书。
(5)新开业户的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6)纳税人总机构对所属分支机构的证明;
(7)旧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2.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换发或补发税务登记证件时,应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式样见附件,由各地、市、州国家税务局自行统一、印制),如实填写一式三份,交国税机关审核。
3.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交验的上述证件或资料及税降登记表审核无误后,应依法核发或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簿记证件的发证机关为县以上国家税务机关,各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具体办理换证或补办税务登记证工作。
4.纳税人因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一个以上副本的,可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申请,经发证国税机关审定后加发副本。
五、违章处罚。
1.对换证中查出的漏征漏管户,国税机关应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追缴应纳税款并处以罚款;2.纳税人未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或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由国家税务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1)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3)停止供应发票。
六、纳税人应将换发及领取后的税务登记证件张挂在生产、经营场所内明显易见的地方,国税机关应督促其做到亮证经营。
七、各级国税机关要创造条件,积极利用现代化手段特别是电子计算机在税务登记管理工作中的运用,征管部门要加强与计算机信息管理部门的联系,尽快实现税务登记电子化管理。
八、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换发税务登记证件事宜不适用本通知。
-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件若干问题的通知
71人看过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
218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473人看过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若
282人看过
-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卷烟消费税
196人看过
-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
234人看过
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 它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也是纳税人... 更多>
-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更换税务登记证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6网上办理就行 (一)变更对象与时限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当依法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涉及工商变更 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2、不涉及工商变更纳税人按照规定 (一)变更对象与时限 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当依法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涉及工商变更 纳税人应
-
领取税务登记证一定要去税务局办理登记证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个体户领取营业执照后,需要要办理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
税务局税务登记代码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5全国各地税务机关执行统一的税务登记证件代码编码规则,即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的纳税人税务登记代码为:区域码+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设定的组织机构代码;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代码为其居民身份证号码;从事生产、经营的外籍、港、澳、台人员税务登记代码为:区域码+相应的有效证件(如护照,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号码。
-
去税务局办税务登记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01、个体办证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税务分局领取并填写《个人税务登记表》,附带工商执照副本原件,到“税务登记”窗口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企业办证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全国是统一代码证、法人证书及企业公章,到地方税务局领取填写《企业税务登记表》,领取微机编码及纳税专户帐号。再带《企业税务登记表》及上述附属资料到市局办证所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的作用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071.为地方政府筹集财政资金开征车船税,能够将分散在车船人手中的部分资金集中起来,增加地方财源,增加地方财政政府的财政收入。 2.有利于车船的管理与合理配置随着经济发展,社会拥有车船的数量急剧增加,开征车船税后,购置、使用车船越多,应缴纳的车船税越多,促使纳税人加强对自己拥有的车船管理和核算,改善资源配置,合理使用车船。 3.有利于调节财富差异在国外,车船税属于对不动产的征税范围,这类税收除了筹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