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河经营水路旅客运输业务许可流程怎么走
1、申请:申请人提出行政申请。
2、受理:由政务服务网上受理,承办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作出《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对不适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受理的项目,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对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3、审查:承办人A自受理之日起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初审意见交承办人B,承办人B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需要的现场勘查),将审查意见上报上级领导。
4、核准:上级负责人组织处务会集团研究签署意见,经研究有特殊情况不予办理的及时告知相关决定,出具不予办理决定书,并返还相关材料;予以办理的许可,下达《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颁发许可证件。
5、公示:在政务服务网公告公示。
二、黑河经营水路旅客运输业务许可办理材料
1、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申请书;
2、自有船舶的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检验证书等有效船舶证书;
3、海务、机务管理人员材料;
4、高级船员比例材料;
5、安全管理制度材料;
6、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有班期、班次以及拟停靠的码头安排等可行的航线营运计划材料;
7、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应提供有效的“DOC证书。
三、黑河经营水路旅客运输业务许可办理地点
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12号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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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对申请许可的事项依法进行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申请人提交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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