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的第四阶段保护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7: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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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女工的四级保护
女工的四级保护是指对女工在月经期、孕期、产期、产期和产期的劳动强度和待遇的保护,分娩和哺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条对经期劳动强度进行了限制:不得安排女职工在高海拔、低温、,第六十一条孕期劳动强度的限制: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止的活动怀孕。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上夜班
第六十二条产假:女职工享有不少于90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哺乳期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止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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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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