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县村民孙某2006年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他服刑期间,父母以低价将家中的耕地和住宅卖给了同村居民刘某。当2008年8月孙某刑满释放后,得知自家的耕地和住宅都被刘某以低价买走后,心生恨意。一天酒后,孙某购买一把尖刀,闯到刘某家中。将刘某刺死。日前,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并判处孙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祸起】
一处被贱卖的住宅
2008年8月,因盗窃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孙某被释放。回到家中后,孙某得知自家的耕地被其父母以9800元的价格转包给了同村村民刘某,转包截止日期为2027年。不仅如此,父母还将自家的住宅以49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刘某。孙某认为,村民刘某趁自己在押期间,以非常便宜的价格将自家的土地和住宅买走,让自己今后的生活没有了指望。
为了要回被父母贱卖的土地和房屋,孙某多次找到刘某要求其退回土地和房屋,或者按现在的市价给自己补齐差价款,但都被刘某拒绝。2009年8月的一天,孙某独自一人在一家饭馆喝酒,期间他想起了刘某以低价购得自家土地和住宅的事情十分憋气。于是,喝完酒后他到饭馆旁的一家商店买了一把尖刀,打车去了刘某家,准备用刀捅刘某,教训他一下。
孙某来到刘某家后,他让出租车掉头在门口等待,独自一人向刘某家的大门走去。走到刘某家的大门口后,他发现刘某家的大门并没有上锁,于是他推门进入到屋内,看见屋内的刘某正在床上睡觉,他拿起先前购买的尖刀就向刘某的右侧肋部刺了一刀。此时,被刺的刘某刚要从床上起来,孙某又向他刺去了第二刀。刘某从床上挣扎地爬起来后,看到用刀刺自己的是孙某就将屋内的门口堵住,孙某看见刘某堵住了门口又用刀向刘某的胸部猛刺,然后,从房间的另一处房门逃上了停在门口等候的出租车扬长而去。
孙某逃走后,给刘某的一个邻居打电话询问刘某的伤势如何,刘某的邻居告诉他,刘某已经送到医院抢救。得知刘某被送到医院后,孙某也开始害怕起来。他回到家中将用刀刺刘某的事情告诉了家人,在家人的劝说下孙某决定投案自首,孙某的母亲拨通了110报警电话,孙某被随后赶来的警察带走。而此时被送到医院抢救的刘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激辩】
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
法院开庭审理时,孙某的辩护律师提出,本案的性质应该属于故意伤害犯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犯罪。辩护律师认为,案件起因是土地承包纠纷所致,孙某家属在未向他告知的情况下,低价处理承包地转包和房屋买卖事宜,当事人双方都有责任,鉴于孙某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在量刑上应当酌情从宽处罚。
而公诉人当庭答辩时认为,孙某在购刀后同被害人刘某并无语言交流,而是乘刘某熟睡之机,连续刺击其要害等部位9刀,是有准备的报复杀人行为,并且积极追求死亡结果的发生,系直接故意杀人犯罪。另外,涉案土地和房屋在案发前的交易已经完成孙某案发时与被害人刘某无语言交流,也不能证明本案起因和土地纠纷有关,与被害人刘某有关。孙某两次受到刑罚、两次累犯,而累犯法定应当从重,其自首行为是可以从轻,但不能因其构成自首从轻判处。
控辩双方经过一番激辩之后,法院认为,关于控辩双方对本案被告人孙某行为性质的争议,应当结合经庭审充分示证、质证的证据予以判定。经庭审查明,被告人孙某在知悉其父等家人处置家庭承包地和房产后,自认为卖便宜了而产生报复买受人刘某之念。购得足以致人死亡的凶器潜入被害人住处,在刘某睡熟并无知觉的情况下,猛刺身体要害等部位9刀,虽然其确如辩方提出的迅速逃离现场,但从其指使出租车掉头等待等情况看,孙某为作案后摆脱责任和抓捕的意图,更为迫切和明显。故不能以孙某并未再行加害被害人,甚至当即将人杀死为其行为性质的判断根据。最终,法院对公诉人提出的孙某是直接故意杀人的观点进行了采纳。
【判决】
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因其家人对房屋和承包地的处置而迁怒他人,报复杀死无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检察机关指控其罪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因本案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由其承担赔偿责任。被告人孙某素有前科,屡教不改,依法应当严惩,虽系自首,但不足以减轻其罪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如下:
被告人孙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孙某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1万余元。
-
男子杀死女友一审被判死刑
449人看过
-
男子当街杀死78岁养父被判死刑
374人看过
-
吉安一男子因故意杀人被判死刑
168人看过
-
海南陵水农民因宅基地纠纷杀人被判死缓
149人看过
-
四川枪杀牛主人男子被执行死刑
310人看过
-
因嫖资纠纷杀死卖淫女嫌犯被判死刑
159人看过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
-
男子残杀亲戚孙子被判死刑,故意杀人量刑标准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01故意杀人的量刑标准: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男子打劫被反杀人死了咋判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102018年10月25日凌晨1点,一男子在高埗镇欧邓村的百货店内抢劫。警察接到报警后,立即指派路面巡逻警力、动中备警力赶赴现场,将犯罪嫌疑人控制并将受伤的嫌疑人与事主送医院进行治疗。经初查,10月25日1时许,一名戴口罩男子以买香烟和汽水为名,对事主洪某某意图抢劫,事主随后与其进行搏斗,事主妻子急忙报警求助,分局民警到达现场后将犯罪嫌疑人控制。目前,该案已被立为抢劫案侦查,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警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