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的本质是避免现实危险、保护较大合法权益。紧急避险的客观特征是,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取其他措施予以避免时,不得已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紧急避险的主观特征是,认识到合法权益受到危险的威胁,出于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目的,而实施避险行为。可见,紧急避险行为虽然造成了某种合法权益的损害,但联系到具体事态来观察,从行为的整体来考虑,该行为根本没有社会危害性,也根本不符合任何犯罪的构成要件。
在刑法理论上,犯罪阻却事由常是指某种行为虽然在客观上具备了刑法对某一犯罪规定的行为形式,但其行为实质是有利于社会利益,因而不有社会危害性,或者行为人在主观上缺乏罪过内容,因而不具有主观危险性,因此根据刑法的明确规定,阻却其犯罪成立的情形。刑法第二十条规定,紧急避险系法定的犯罪阻却事由。所谓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保障公共利益、本人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在紧急危险、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而实施的以损害较小的合法权益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刑法传统理论认为,紧急避险的必要限度,是指紧急避险所引起的损害小于所避免的损害,即凡是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小于所避免的损害时,就是没有超过必要限度。一般认为,生命法益、身体法益、财产法益的重要性是逐步减弱的。为了生命法益而牺牲身体法益、财产法益没有超出必要限度准确无疑。
企业应当根据行业规定定期开展紧急避险应急演练,建立应急演练档案。
紧急避险权条件
(1)必须针对正在发生的紧急危险。如果人的行为构成紧急危险,必须是违法行为。
(2)所采取的行为应当是避免危险所必需的。
(3)所保全的必须是法律所保护的权利。
(4)不可超过必要的限度,就是说,所损害的利益应当小于所保全的利益。紧急避险不负法律责任。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得在发生与其特定责任有关的危险时实行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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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是刑法规定的一种出罪事由。具体来说其构成要件有: 1、避险人的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不含职业或者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要面对的对其本人的危险); 2、这种危险正在发生; 3、因为不得以损害另一合法权益; 4、紧急避险要有避险意识,也即...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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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紧急避险的种类及紧急避险的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01(一)紧急避险的概念: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侵害,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合法利益的行为(《刑法》第21条)。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紧急避险适用的条件:1、起因条件。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指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2、时间条件。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是指危险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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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紧急避险以及紧急避险的条件是什么,紧急避险的条件是怎样的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30所谓紧急避险,是指在危险情况下,为了使社会公共利益、自身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更大的损害,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致他人或本人损害的行为。紧急避险的条件是 ①本人或者他人的生命、身体、自由、财产或者社会公共财产遭受正在发生的“急迫危险”。 ②具有“避险目的”。即避险人主观上是为了避免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身体、自由、财产或公共财产上之急迫危险而采取避险行动。 ③避险行为具有“必要性”。 ④避险行为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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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有权利加紧急避险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20紧急避险是指为了避免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发生的危险,必须采取的损害小的对方的合法利益,保护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紧急避险成立要件有(1)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危险损害。(2)具有客观发生的真正危险。(3)被迫采取的行为。(4)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而造成不应有的危害。对于紧急避险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其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也就是说对正在发生的危险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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