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人员如何询问鉴定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5 19:11:45 361 人看过

审判人员询问鉴定人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的流程,询问案件相关的问题。法律对鉴定人的规定是,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八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被告辩护当庭拒绝辩护后可以:

1、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指派律师,合议庭应当准许;

2、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辫护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择日开庭;

3、仍有辩护人的,仍然可以保障其辩护权,庭审可以继续进行;

4、对于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的,案件情况,可以对该被告人另案处理,对其他被告人的庭审继续进行。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五条 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18: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询问证人,鉴定人有哪些规则
    询问证人,鉴定人有哪些规则《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九十三条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提供证言。到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询问的,应当在笔录中记明。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第一百九十四条询问证人,应当问明证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与当事人的关系,并且告知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证言和故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但是不得向证人泄露案情,不得采用拘禁、暴力、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证言。询问重大或者有社会影响的案件的重要证人,应当对询问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第七十七条鉴定人权利及鉴定意见形式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
    2023-04-21
    418人看过
  • 法院如何询问证人?
    证人到庭后,审判人员应当先核实证人的身份,与当事人以及本案的关系,告知证人应当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证人作证前,应当在如实作证的保证书上签名。向证人发问,应当先由申请传唤的一方进行,发问完毕后,对方经审判长准许,也可以发问。审判人员认为必要时,可以询问证人。询问证人应当遵循以下规则: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案件的事实相关;不得以诱导方式提问;不得威胁证人;不得损害证人的人格尊严。审判长对于向证人发问的内容与本案无关或者发问的方式不当的,应当制止。对于控辩双方认为对方发问的内容与本案无关或者发问的方式不当并提出异议的,审判长应当判明情况,予以支持或者驳回。向证人发问应当分别进行,证人不得旁听本案的审理。一、开庭的规定是什么?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
    2023-03-08
    454人看过
  •  人民法院如何规定审判人员回避
    本文讲述的是关于回避制度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人,都可能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因此,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而存在的。1.如果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他们的近亲属是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民事诉讼回避利益冲突规定民事诉讼回避利益冲突规定是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规定,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当事人因诉讼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该规定主要涉及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回避,以及与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利
    2023-08-22
    221人看过
  • 拘留人员如何查询
    未成年犯罪
    因公安机关办案已联网操作,违法行为人被依法裁决时,公安内网办案系统已适时上传该人身份、违法性质、处罚决定等内容,所以在本省范围内能适时查到,有权限的民警亦可全国查询,未成年人及其它情形另有规定除外。除特殊情形或不便于公开案件,其它所有行政处罚决定,均要求自处罚之日起7日内录入互联网 信用中国 信用核查系统,当事人及有需求单位及人员均可登陆查询。可以向被拘留人的家属了解。一、根据相关规定谁能删除行政拘留记录行政拘留案底可以消除吗不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一是为了保存案件材料,以备上级核查和备案;二是为了给案件当事人(包括被处理人和办案人)在对该案进行复核时有案可查。三是为了确保将来被处理人再次出现违法甚至犯罪时,作为其曾经的经历,作为处理的参考依据。所以,案件材料是不会自动消除的。除非被处理人死亡一段时间后,公安机关会作为过期档案处理掉。如何消除
    2023-03-08
    122人看过
  • 如何通过再审询问
    一、提交诉状的形式1、刑事申诉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申诉状,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因此,对于刑事申诉,申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诉状”。2、行政申诉对于行政申诉应提交的诉状,我国《行政诉讼法》没有作出规定,按理应提交的是“行政申诉状”。但是《行政诉讼法》解释却没有申诉的规定,而是在第七十三条用“申请再审”来表述。因此,笔者认为,对于不服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提交“行政申诉状”或“行政再审申请书”均可。3、民事申请再审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因此,对于民事申请再审,应当提交“民事再审申请书”。若当事人提交的是“民事申诉状”,应向其释明让其更改为“民事再审申请书”。二、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内容《民事诉讼法》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
    2023-04-11
    497人看过
  • 如何限定鉴定人出庭问题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人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司法行政机关是主管鉴定人和鉴定机关登记管理的惟一国家机构,负责确定鉴定人和鉴定机机构的从业条件,并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进行登记、名册编制和定期公告。同时,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不再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公安和检察机关尽管可以保留现有的司法鉴定机构,但不得在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营利性司法鉴定业务,而只能将其鉴定活动服务于侦查工作的需要。很显然,包括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所属的鉴定机构在内,所有从事法医、物证、声像及其他法定鉴定事务的敬鉴定机构,都要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在资格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方面的统一管理;司法鉴定人无论是来自侦查机关内设的鉴定机构,还是来自依法设立的社会鉴定机构,也都要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统一管理。这就意味着我国在司法鉴定制度的社会化、统一化和专业化方面发生了重大的发展,过去长期存在的那种由公检法三机关各自对
    2023-06-06
    85人看过
  • 如何查询退休人员档案审核进度
    退休档案审核步骤为:1、将预审退休职工的人员档案送至企业养老保险科;2、企业养老保险科审核相关材料后,将原始资料扫描上传,并标明已审核3、对比档案信息,将其中的错误信息即时更改。4、审核无误之后为其办理退休手续。一、办理退休手续需要什么资料退休手续办理的流程:1、当职工已经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向社保部门进行申报。到当地的社保部门提交企业职工退休申请表和社保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和证件照。2、社保局工作人员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受理成功会通知职工的单位提供档案。3、经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后,退休员工就可以带上退休证进行确认。二、已退休人员社保卡办理程序1、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缴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由企业劳资工作人员到基金征缴科申报退休停缴,打印养老保险清单。2、企业劳资人员呈报所需材料,进行退休审批。企业需要向社保机构呈报材料的资料有:1、职工档案。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023-02-17
    86人看过
  • 再审申请人拒绝接受询问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再审的申请人拒绝接受询问的,法院可以发传票挽,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询问的,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审查再审申请期间,再审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勘验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审查再审申请期间,再审申请人撤回再审申请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询问的,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人民法院准许撤回再审申请或者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再审申请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予立案,但有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七项、第八项规定情形,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的除外。行政诉讼案件申请再审技巧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违反法律规定,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2、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
    2023-04-17
    491人看过
  • 司法鉴定人员审批
    司法鉴定人
    人员审批申请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二)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三)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四)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五)拟执业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六)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需要。申请所需材料(一)申请表;(二)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三)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
    2023-06-06
    195人看过
  • 办案人员对证人询问的相关规定
    询问前,应当了解证人、被害人的身份,证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之间的关系。询问时,应当告知证人、被害人必须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侦查人员不得向证人、被害人泄露案情或者表示对案件的看法,严禁使用威胁、引诱和其他非法方法询问证人、被害人。一、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运用规则是什么?言词证据是由当事人、鉴定人等通过陈述而产生的口头或书面证据,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因此,为保证其真实性和使其具有证明力,司法人员和当事人等必须遵守以下运用规则:1、根据言词证据的特点,采用合适的方法对其进行收集和保全。言词证据的收集的方法主要是讯问或询问。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审问称为讯问;对刑事被害人,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证人等的问话称为询问。讯问和询问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保证陈述人能够如实陈述,保证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收集言词证据不得采用刑讯逼供和威胁、引
    2023-03-12
    55人看过
  • 鉴定中心可以询问当事人吗
    一、鉴定中心可以询问当事人吗在鉴定过程中,鉴定中心可以询问当事人,但通常不会直接询问当事人以获取鉴定所需的信息或证据。1.鉴定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提供的材料、样本或现场勘查结果,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客观、科学的分析判断,并出具鉴定结论。2.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鉴定结论与当事人陈述存在明显矛盾,或需要进一步核实某些关键信息时,鉴定中心可能会通过合法途径向当事人了解情况。二、鉴定结论是否应告知当事人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这一规定体现了程序正义的原则,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2.告知鉴定结论的目的在于让当事人了解案件的关键证据之一,以便其充分行使辩护权或诉讼权利。同时,告知情况应当制作笔录,以确保程序的规范性和透明度。3.需要注意的是,告知的内容通常限于鉴定结论部分,而不包括鉴定过程等其他内容。三、鉴定人是否有必要
    2024-08-05
    289人看过
  • 侦查人员怎样询问被害人
    一、侦查人员怎样询问被害人询问被害人,是指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向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就其受害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的侦查活动。询问被害人适用询问证人的程序。但是,被害人是刑事诉讼的当事人,与其他证人的诉讼地位不同,因此询问时,既要看到他是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对象,对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的情况有更多的了解,又要考虑到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对被害人的陈述,既要认真听取,又要注意分析是否合乎情理,有无夸大情节。对于被害人的个人隐私,应当为其保守秘密。对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应采取切实措施予以保障。二、侦查人员勘验现场注意事项(1)保护好现场。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并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验。接案后,侦查人员应当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并保护好现场。(2)侦查人员勘验现场,必须持有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3)勘验现场在必要时可以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
    2023-04-18
    363人看过
  • 如何成为司法鉴定人员
    法律综合知识
    一、如何成为司法鉴定人员成为司法鉴定人员的条件是:1.具有和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具有和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3.具有和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10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二、司法鉴定的原则包括哪些司法鉴定的原则包括: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司法鉴定独立性原则;司法鉴定客观性原则;司法鉴定公正性原则。《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第五条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司法鉴定人不得违反规定会见诉讼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三、司法鉴定对象的种类与范围司法鉴定对象的种类包括传统的痕迹鉴定、笔迹鉴定和
    2023-07-08
    494人看过
  • 如何起诉法医鉴定人员
    法律综合知识
    一、如何起诉法医鉴定人员如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察觉到司法鉴定机构以及司法鉴定从业人员在其执业过程中存在任何涉嫌违反法律规章制度的行为,均可向位于司法鉴定机构注册地址或司法鉴定人工作单位所在的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管理部门提起投诉申请。投诉者应以书面形式向该行政管理部门递交投诉材料,其中需包含被投诉方的具体信息、投诉目的及相关的事实依据与法律推理,同时还需随附与投诉事件有关的司法鉴定协议、司法鉴定文件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总之,投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且内容完善充分。若投诉人选择委托他人代为投诉,受委任者则应当提交由投诉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来表明自身具备投诉资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如何起诉法人职务侵占罪若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情况下
    2024-07-14
    10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何向法庭询问证人和鉴定人的权利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03
      审判人员询问证人、鉴定人的方式是按照法律规定流程,询问案件相关问题。证人是指对案情了解的人,不适用回避制度。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 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鉴定人员的哪些情形要回避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19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本案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当事人是实体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只能以当事人的身份参加诉讼,而不能以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的双重身份出现,所以必须回避。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是指本案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
    • 取保候审人员如何查询被判刑的进展?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8
      取保候审后又被逮捕,说明罪名或者查明的犯罪情节发生了变化,通常情况下争取判缓刑就有点困难了,因为至少是已有证据认为可以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况才会变更为刑事逮捕,可以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这样轻判的可能性大一些。 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为一年,当变更为逮捕后,最迟也应当在六个月内开庭。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
    • 对当事人进行询问执法人员人数如何规定的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12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 询问如何鉴定工伤等级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9
      法律对工伤鉴定等级询问规定工伤后,如果工伤伤残鉴定没有评上等级,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医疗费用报销,误工工资照常支付,住院伙食费由用人单位承担等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