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中心市区3年户籍,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万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户;申请家庭户属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现住房面积基本满足居住条件,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保障面积标准(20平方米)的可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二、政府部门如何审核申请人的资料
答:申请家庭提交“泉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后,先由社区核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并受理,再由街道进行核实申请家庭的相关信息,并在社区、街道进行7日的公示;街道将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的信息提交区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提请交警、工商、地税、社保、住房公积金、人民银行等相关联审部门对申请家庭的收入、资产情况进行核准,并出具申请家庭的收入、资产核定证明;区住建部门对经区民政部门认定家庭收入、资产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根据各类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进行复核认定,并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作为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三、自由职业者要到哪里出具收入证明
持有失业证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或无固定职业的人员,收入情况在个人诚信申报后由实际居住地社区居委会评估并盖章。
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办理完全产权如何规定
答: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满5年(以产权证时间为准)方可上市交易。购房人上市转让(办理完全产权)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原购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60%向政府交纳收益款,政府可优先回购。
五、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全部产权之前,能否转让、出租、抵押
答:未取得全部产权的,不得转让、出租、抵押(购买本套住房时向银行按揭的除外)。
六、享受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的家庭取得其他住房要办理退出要吗
答: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配租配售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改善或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相应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办理退出已配租配售的保障性住房。
七、应当退出保障性住房而不退出的会怎么处理
答:应当退出保障性住房而拒不退出的,房产登记部门可暂停该家庭成员购买房产的合同备案与受理房产的交易手续,并可以依照规定或合同约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承租保障性住房的其家庭情况发生变化时的该怎么办
答:承租保障性住房的,其家庭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主动申报。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收回保障性住房。
九、申请人虚报、瞒报家庭相关情况的如何处理
答:以虚报或隐瞒户籍、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等不正当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已分配保障性住房的,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本次分配资格,并将其不良信用情况记录存档。对通过弄虚作假获得住房保障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其退出已分配的保障性住房,注销购房、承租合同,收回住房(属配售的保障性住房,按原购买价收回住房,装修费用不予补偿),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十、对为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应该如何处理
答:对为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请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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