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交通事故的30个实用权威解答(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5:02:23 175 人看过

11、机动车存在缺陷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这种情况下,属于产品责任纠纷,当事人可以以产品存在缺陷为由,向汽车的销售者或者生产者主张权利。

12、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同一人损害的,责任该如何承担?

这种情况下,应由多个侵权人按过错程度进行分担。

13、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法中关于人身伤亡是否包括精神抚慰金的项目?

这个问题在该司法解释没有颁布之前也是争论比较大,尤其是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最多,现该司法解释已经明确规定,该人身伤亡,包括精神抚慰金。

14、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停运损失?

这个问题,在以前的最高院的批复中,也由此规定,但批复规定很模糊,司法实践中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先该司法解释做出相应的规定,合理停运损失应该支持。

15、非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使用替代的交通工具,产生的合理费用是否应该支持?

根据该最高院最新交通事故司法解释第15条第2款第4项的规定,非营运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应该支持。

16、交强险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是什么?

在此以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也是不统一,有的讲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也有的直接列为被告,该司法解释第25条的规定,讲该做法统一化,一律列为共同被告。

17、商业三责任险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是什么呢?

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是不允许直接将商业险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即便是列为被告,保险公司也不在商业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不能突破合同的相对性,也有的法院观念超前,直接依据保险法第65条的规定,判商业险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保险公司合同约定的条款等于摆设,保险公司没有抗辩权。该司法解释也将该标准统一化,当事人如果请求将商业险列为共同被告的话,法院应准许,并且可以判决在商业险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可以依据保险合同进行抗辩。

18、既有交强险又有商业三责险的情况,责任如何承担?

首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进行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由商业险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部分,再由实际侵权人来承担。这样不仅保护了受害人的损失,也是保护了被保险人的损失。

19、精神抚慰金由交强险保险公司优先承担,是否应该支持?

根据做高院关于交通事故司法解释第2款的规定,被侵权人或者近亲属请求精神抚慰金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的,人民法院应该支持。

20、无照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无照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享有向实际侵权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5: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强险相关文章
  • 最高院关于交通事故中如何理赔精神抚慰金的批复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皖高法(2008)343号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10月16日对我院《关于财保六安市分公司与李福国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请示》一案作出的批复中,明确了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物资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总和大于交强险时如何赔偿的问题。现将该复函转发给你们,请今后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参照适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三日附:最高人民法院(2008)民一他字第25号复函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2008)皖民一他字第0019号《关于财保六安市分公司与李福国、卢士平、张东泽、六安市正宏糖果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所造成的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精神损害赔偿与物资损害赔偿在强制责任保险限额中的赔偿次序,请求权人有权进行选择。请求权人
    2023-06-05
    333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常务院关于执行防卫法新规定的答复
    正当防卫的成立标准、防卫过当认定等问题上,实务中和学界一直都把关偏严,正当防卫限度的司法异化现象长期存在防卫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危害程度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情节,考虑双方力量对比,结合具体案情和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要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一、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是什么正当防卫必须具备的要件为:(1)必须有危害社会的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3)防卫行为必须是使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4)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5)正当防卫除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外,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只有符
    2023-02-13
    66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专利侵权案件受理问题的答复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鄂高法明传(1995)161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专利侵权案件中有关赔偿责任和赔偿数额的纠纷,若经专利管理机关调解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反悔的,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二、专利管理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作出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的处理决定,若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专利管理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以专利管理机关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2023-04-23
    36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最高法院是哪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应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既可以向侵权行为地(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应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既可以向侵权行为地(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管辖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管辖规定是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管辖,确保受害者和驾驶员在合法权益方面得到有效保障。根据该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在地、车辆管理部门所在地、受伤人员住所地、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些规定表明,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管辖权应根据事故发生地的不同来确定。如果
    2023-08-30
    202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信用卡
    信用卡的恶意透支是信用卡诈骗罪的一种行为方式。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有证据证明持卡人确实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除外:(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情形。信用卡逾期还款要负什么法律责任,要根据欠款金额和欠款时间来分析:1、如果欠款金额达万元以上,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仍要承担民事还款责任。2、如不符合上述情形
    2023-03-23
    97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解答:维权关键在于证据和程序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会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如果赔偿金额不足以完全弥补受害者的损失,那么受害者和肇事者将按照他们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责任。受害者和肇事者应当赔偿受害者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等。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会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如果赔偿金额不足以完全弥补受害者的损失,那么受害者和肇事者将按照他们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责任。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等。 交通事故责任分担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责任分担的确定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重要问题,涉及到各方当事人的权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
    2023-08-28
    96人看过
  • 关于标准著作权纠纷给最高人民法院的答复
    发布部门: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发布文号:权司[1999]50号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收到你庭关于标准著作权纠纷的函。经研究,答复如下:一、标准的性质关于标准的性质,我们同意你庭的意见:强制性标准是具有法规性质的技术性规范,推荐性标准不属于法规性质的技术性规范,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二、标准著作权的归属根据来函中A出版社提供的情况,本案诉争图书涉及的标准均由国家技术监督局组织制定,包括提出计划、批准起草计划、组织起草工作、组织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审定草案、审查批准报批稿、正式发布实施、实施监督检查等。制定标准的费用也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支付。根据著作权法及实施条例关于法人作品规定的精神,从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出发,如果A出版社的上述介绍属实,应认为上述标准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的著作权属于国家技术监督局。三、著作权与行政特许正如你庭认为的,标准由国家指定的出版部门出版,\是一种经营资格的确认
    2023-06-08
    248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工伤和交通事故双重赔偿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一、最高院关于工伤和交通事故双重赔偿的认定是怎么样的?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
    2023-06-02
    236人看过
  • 关于落实最高法院《告知通知》的几点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判决中增加向当事人告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内容的通知》(即《告知通知》)中规定了,在具有金钱给付义务的民事判决书中增加向当事人告知: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的内容。根据《告知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司法实践,特提出以下建议:1、在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判决书中,首先应该写明当事人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期间,即确定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指定期间这个期间应该是明确具体的,而不应是含糊不清的;2、法院确定的给付期间不能等同于当事人实际给付时间。在以往的判决书中,笔者发现有的判决书是这样表述的:张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某银行逾期付款的利息(自XXXX年X月X日起至实际付清欠款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及罚息标准计算)或(自XXXX年X月X日起至实际还清借款之日
    2023-06-07
    174人看过
  • 交通事故理赔问题解答:如何权益最大化?
    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具体理赔流程:1、明确责任向交通管理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2、办理理赔(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的及对方的车到您的保险公司。(2)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3、定损带《车辆出险登记表》找理赔部定损员以确定修理项目和费用,并给您一张《定损单》。注意:不要遗漏修理项目;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4、修车(1)将车、《定损单》一起交修理厂。修理厂按《定损单》修车,并给您一张《提车单》作提车证明。(2)车修好后,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提车,并向修理厂索要:《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均须盖修理厂公章)。5、递交单证《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交通事故认定书》、《赔款结算单》,均交保险公司理赔部。6、领赔款递交索赔单证后
    2023-07-08
    414人看过
  • 公告送达规定:最高院权威解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告送达,是指受诉法院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采取上述方法均无法送达时,而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公告经过一定期限即产生送达后果的送达方式。公告送达实际上是一种推定送达,即公告后受送达人有可能知道公告内容,也可能不知道公告的内容,但法律规定均视为送达。公告送达的特点(1)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2)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起诉或上诉的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的,应当说明出庭地点、时间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决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裁判是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人民法院。(3)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4)人民法
    2023-07-05
    306人看过
  • 有关交通事故逃逸致死的问题解答
    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如下:1、因逃逸致死的对象必须是因交通事故而受伤的人,而不是其他人;2、行为人有义务及时救助因交通事故受伤的人;3、行为人对受伤人员的死亡结果持过失心理,因疏忽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但可以避免轻信,导致受害人死亡结果的心理状态;4、行为人的逃逸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刑法因果关系。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大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判多少年一、重大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判多少年1、重大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023-07-07
    117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审理再审案件的通知【1988-04-3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审理再审案件的通知(1988年4月3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在审判实践中,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多数没有公开审理,一些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再审案件时,依法应当派员出庭的,没有派员出庭。为此,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判决的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时,凡条件具备的,均应依法公开审理;条件尚不具备的,要积极创造条件依法进行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前应通知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按照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必须派员出庭。
    2023-06-05
    415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
    2023-02-24
    398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强险
    词条

    交强险的保险内容是发生意外事故时的车辆或者人员的损失。凡是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更多>

    #交强险
    相关咨询
    • 那个最高院关于审理抚养权的事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13
      离婚时父母需确定抚养权,离婚后双方仍可以协商变更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未抚养子女一方可以起诉变更。 如果父母离异后条件无重大变化,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如果存在如下4种情形之一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变更抚养关系请求。
    • 交通事故最高法院解释书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四条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
    • 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读最新最新答复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2014年7月12日,最高法作出民一他字第十号答复,内容如下:”在不涉及他人的离婚案件中,由以个人名义举债的配偶一方负责举证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证据不足,择其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在债权人以夫妻一方为被告起诉的债务纠纷中,对于案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使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认定。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权威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6
      司法解释可以在审判中直接适用,与法律有同等效力。
    • 交通事故案件中,公安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交通事故适用什么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05
      1、被起诉人是否还会再次被起诉?如果能被起诉在多长时间内能被起诉?答:照您介绍的情况来看,暂时不会被起诉。但公安机关可以搜集进一步的证据,如果公安机关掌握了进一步的证据,将来可能重新立案,重新报检察院审查是否起诉。归根结底,要看公安机关最后能掌握的证据。2、这个车子被起诉人是否可以提出来?用不用写保证书?提出来之后是否可以卖掉?答:车如果有行驶证,相对容易证明车是谁的,如果行驶证上登记为起诉人,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