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被查封后该怎样提出执行异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0:35:45 160 人看过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总之,被执行人也可以提起强制执行异议。

人民法院受理担保债务的执行申请后,被执行人仅以担保合同不属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范围为由申请不予执行的,不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不服异议裁定的复议申请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异议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结果应予维持的,裁定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异议裁定;

(二)异议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结果应予纠正的,裁定撤销或者变更异议裁定;

(三)异议裁定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异议裁定,发回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查,或者查清事实后作出相应裁定;

(四)异议裁定遗漏异议请求或者存在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裁定撤销异议裁定,发回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查;

(五)异议裁定对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审查处理的异议,错误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审查处理的,裁定撤销异议裁定,发回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作出裁定。

除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四、五项发回重新审查或者重新作出裁定的情形外,裁定撤销或者变更异议裁定且执行行为可撤销、变更的,应当同时撤销或者变更该裁定维持的执行行为。

人民法院对发回重新审查的案件作出裁定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复议后不得再次发回重新审查。

第二十四条对案外人提出的排除执行异议,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下列内容:

(一)案外人是否系权利人;

(二)该权利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三)该权利能否排除执行。

第二十五条对案外人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判断其是否系权利人:

(一)已登记的不动产,按照不动产登记簿判断;未登记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照土地使用权登记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证据判断;

(二)已登记的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等特定动产,按照相关管理部门的登记判断;未登记的特定动产和其他动产,按照实际占有情况判断;

(三)银行存款和存管在金融机构的有价证券,按照金融机构和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账户名称判断;有价证券由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托管机构名义持有的,按照该机构登记的实际投资人账户名称判断;

(四)股权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判断;

(五)其他财产和权利,有登记的,按照登记机构的登记判断;无登记的,按照合同等证明财产权属或者权利人的证据判断。

案外人依据另案生效法律文书提出排除执行异议,该法律文书认定的执行标的权利人与依照前款规定得出的判断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金钱债权执行中,案外人依据执行标的被查封、扣押、冻结前作出的另案生效法律文书提出排除执行异议,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该法律文书系就案外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权属纠纷以及租赁、借用、保管等不以转移财产权属为目的的合同纠纷,判决、裁决执行标的归属于案外人或者向其返还执行标的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应予支持;

(二)该法律文书系就案外人与被执行人之间除前项所列合同之外的债权纠纷,判决、裁决执行标的归属于案外人或者向其交付、返还执行标的的,不予支持。

(三)该法律文书系案外人受让执行标的的拍卖、变卖成交裁定或者以物抵债裁定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应予支持。

金钱债权执行中,案外人依据执行标的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作出的另案生效法律文书提出排除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非金钱债权执行中,案外人依据另案生效法律文书提出排除执行异议,该法律文书对执行标的权属作出不同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案外人依法申请再审或者通过其他程序解决。

申请执行人或者案外人不服人民法院依照本条第一、二款规定作出的裁定,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动迁房被查封的风险

根据《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动迁房不允许办理买卖合同抵押登记,因此对于取得产权的房屋最大的风险就是被查封。如果产权人有对外欠债而且无偿还能力,一旦债权人起诉产权人并且将房屋查封,就会产生房屋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如果产权人一直无力解决,甚至有房屋被拍卖执行的法律风险,这时购房人的已付房款也只能跟其他债权人一样平等按比例参与分配,很难说能拿回多少,因此房屋查封的风险不得不预先考虑。有下面几个方案供读者参考。首先购房前先了解产权人的诚信以及资产状况,如果了解到产权人有很多债务,就要慎重考虑了;其次可以要求进行房款的第三方监管或者产权人提供其他资产进行担保,这种方法对于购房人最为安全,但是按照笔者了解的情况,产权人不大能接受;第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第17条的规定,付清价款并实际占有房产且购房人是善意的,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和冻结。

根据这个规定,如果善意的购房人能够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前付清全部房款的并且实际占有该房产的,那么可以规避被查封的风险。

【相关法规】第十七条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因此,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前,房屋被他人申请查封等财全措施的,购房人提出异议,并请求解除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须符合三个条件:

1、已支付全部价款;

2、实际占有;

3、购房人对此没有过错。否则,购房人异议不能成立,只能向卖房人主张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9: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动迁相关文章
  • 查封解除后如何进行执行异议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执行异议的规定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
    2023-07-11
    300人看过
  • 解除查封后的执行异议流程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执行异议的规定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
    2023-07-11
    141人看过
  • 法院查封的房子提出申请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023-03-21
    188人看过
  • 抵押权人可以对查封财产提出执行异议吗
    抵押权人可以对查封财产提出执行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对抗案外人的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人民法院对案外人提出的排除执行异议不予支持,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此规定,如果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标的享有抵押权等优先受偿权,一般可以对抗案外人提出的排除执行的异议。一、执行房地产抵押案件中查封措施的效力有哪些查封是指执行法院对作为执行对象的房地产就地封存,禁止被执行人对其处分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查封实施完毕后,查封即发生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撤销,查封效力不能消灭,其效力主要表现为:1、债务人丧失处分权,但仍拥有所有权。房地产被查封后,债务人对该房地产的处分权即被禁止,不得转证或设立其它物权,债务人对该房地产所为的任何有碍执行的处分均属无效。2、经执行法院许可,债务人可为必要的管理和使用。对房地产的查封权限制债务
    2023-02-19
    104人看过
  • 执行异议成立后如何解除查封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房子冻结了会有什么后果房屋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冻结的,房屋的所有权人不能将房屋转让,如果不是当事人唯一房屋的,还有可能被人民法院拍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第九条: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
    2023-03-19
    268人看过
  • 动迁房查封后会被拍卖吗,强制执行的手段
    动迁房查封后会被拍卖吗如果动迁房有房产证的,通常查封后都走评估及拍卖的程序,查封后到拍卖,程序大概要一年时间。如果被执行人向法院提交还债务的有效解决方案并按方案实施了初步还款,也有可能不拍卖。到债务还清时,会解封房产。如果动迁房没有房产证的,不符合房屋交易条件,不能进行拍卖。强制执行的手段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强制执行的标的大多是财产,但有时候也可以对行为进行强制执行。对于行为的强制执行分两种情况,分别对待:第一种情况,对可以替代的行为的强制
    2023-08-17
    285人看过
  • 执行查封异议申请书怎么写
    一、执行查封异议申请书怎么写1、执行查封异议申请书在书写的时候,不仅需要注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住址等的基本信息,还要说明具体是依据哪个纠纷案件提出的异议请求、接着就需要明确写明自己的异议请求为希望法院解除对某物的查封、并写明可以解封的理由。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二、执行查封异议申请提交法院什么时候会回复1、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异议的决定;2、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
    2023-06-19
    488人看过
  • 执行异议中止执行可否解除查封
    一、执行异议中止执行可否解除查封对于法院是否应该继续采取冻结执行措施这一问题,我们提出以下观点。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封、扣押以及冻结等措施仅仅作为保全性质的手段,并非处置性的强制行为。其次,现行法律明确规定了解除这些查封、扣押及冻结措施的特定情况,并且此种解除必须得到原告或申请方的诚意同意。因此,我们认为法院仍需审慎考虑是否继续采取冻结执行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二、执行异议时间有效期多久若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针对执行标的提交书面异议,
    2024-07-03
    465人看过
  • 被执行是否有权对执行提出异议?
    提出执行异议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而不能是当事人。在执行中,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也可能会对法院执行有不同意见,但这不是执行异议。如果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认为执行根据确有错误,可以向执行人员反映,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解决。2、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案外人仅仅是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者建议,这不是执行异议。3、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如果执行程序已经结束,案外人再提异议的,则属于新的争议,应通过新的诉讼程序解决,而不能作为执行异议处理。提出执行异议中止协助执行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
    2023-07-08
    70人看过
  • 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执行是否暂停执行?被执行人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的审理原则
    一、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执行是否暂停执行?被执行人提出异议,在审查和复议期间,一般不会暂停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相应处分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二、被执行人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的审理原则被执行人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的审理应当遵循如下原则:1.效率优先原则。坚持审限法定,严格遵守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的办案期限,原则上不得扣除或者延长审限。坚持有限救济,执行标的执行完毕或者执行程序终结后提出的执行异议,应当通过执行监督予以救济。2.权利救济法定原则。当事人、案外人及利害关系人是否享有提出执行异议及异议之诉的权利,应有明确的法律或司法解释依据。除此之外,不得授予其提出执行异议及异议之诉的权利。3.执行异议之诉类型法定原则。4.专属管辖原则。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以及与执行相关的代位析
    2023-06-06
    257人看过
  • 执行异议的解除查封起诉书
    一、执行异议的解除查封起诉书民事起诉状原告:林xx,男,1955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系xxx县民政局xx,住xxx县绕河镇。电话:131XXXX。被告:黑龙江省xxxx。被告:林xx,男,1958年5月9日出生,汉族,无业,住xxx县xx镇,电话:139XXXXX。请求事项1、要求立即停止对位于xxx县饶房权证xx镇字第xxxx号60.38平方米、30.0平方米商服用房的强制执行,并解除查封扣押。2、要求被告承担一切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2009年5月8日原告与被告林xx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被告将其位于xx镇住宅楼地丘号xxxx私产,房产证号x房权证xx镇字第xxxxx号60.38平方米、30.0平方米两处商服用房以总价款38万元出卖给原告,合同签订后原告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被告将诉争房产交付给原告占有至今,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60条及《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
    2023-06-11
    454人看过
  • 在执行通知书中提出异议后该如何应对执行
    一、在执行通知书中提出异议后该如何应对执行在执行通知书中提出异议后,被执行人的应对措施如下:1.等待审查结果:提交异议申请后,应耐心等待法院或执行机构对异议进行审查。在此期间,可能需要配合法院或执行机构的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证据或材料。2.考虑上诉或复议:若法院或执行机构对异议作出不利裁定,可以考虑上诉或申请复议。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可能需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指导完成相关步骤。二、在执行通知书中提出异议后怎么找律师在执行通知书中提出异议后,如果需要找律师协助处理,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明确需求:需要明确自己在法律上的需求,以及需要律师提供哪些方面的服务。比如,可能需要律师帮助分析异议的合理性、准备相关证据材料、代理出庭等。2.获取信息: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律师的信息,如亲友推荐、网络搜索、律师协会或法律服务机构的推荐等。在获取信息时,要注意查看律师的专业领域、从业经验和
    2024-01-30
    296人看过
  • 对超标的查封提出异议的期限
    对超标的查封提出异议的期限一般在15日内作出结论,裁定后,各方在受到裁定书后10日内有权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裁定正确的,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5-14
    118人看过
  • 被执行人的汽车该怎么查封
    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的汽车时,可以将汽车直接开发法院进行控制,以便有需要的时候进行拍卖变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八条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第九条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怎样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1、从申请人处挖掘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签订的合同、往来函件、传真,被执行人有无网站,以及在经济往来过程中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住址或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动产、不动产及各种收益、债权、银行帐号等基本情况、财产保全的情况以及证明材料、
    2023-04-27
    265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动迁
    词条

    动拆迁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的拆迁。包括对房屋整体或部分拆除,以及对被拆迁人重新安排建设用地的过程。 动迁补偿标准是指根据不同地区政策和实际情况,对被拆迁人给予的补偿标准。一般来说,动迁补偿标准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 更多>

    #动迁
    相关咨询
    • 房子过户时被查封,提出查封异议后解封还能被查封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0
      人民法院查封财产需要具备合法的理由,并经当事人申请,批准后出具裁定书。已经在提出执行异议,并成立而解除查封手续的,本次执行程序应当不会再次查封。
    • 要解封被我查封的房产,怎么提出异议?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9
      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条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
    • 执行查封异议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30
      法院采取查封措施之后,可以向作出查封裁定的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这个时候提出申请执行查封异议是最好的。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
    • 对查封车辆提出执行异议,获法院支持,怎么办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3-21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农某与黄某借款纠纷一案过程中,案外人黄威以158号皮卡车一辆是其个人购买,应属其个人所有财产为由向法院提出执行书面异议。11月6日,田阳县人民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到庭召开听证会,经过法庭举证、认证、质证后,因证据充分,法院解除对车辆的查封。案外人的异议获得了支持。 经查,农某、农某秀与黄某因借款纠纷一案,田阳县人民法院作出了(1998)阳民初字第***号、
    • 法院查封执行异议怎么写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3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应当向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