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的要求与无过错方的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1:10:23 225 人看过

有下列情形下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1、配偶重婚;

2、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3、配偶实施家庭暴力;

4、配偶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损害赔偿,主要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有关规定。

离婚无过错方申请损害赔偿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这里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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