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二)虽未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三)未结婚,有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四)其他情况。如成年但仍在上高中的子女的父母,应给子女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有哪些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但有时会出现抚养人没有及时给付的现象,有时甚至放弃给付。
(三)以物折抵
在特殊情况下,承担抚养义务的人还可以以其他物品抵付抚养费。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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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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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付的情况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09"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如果你认为目前给付的抚养费不足以支付孩子的正常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在提供相应证据后可以要求增加。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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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1-08-18(一)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二)虽未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三)未结婚,有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四)其他情况。如成年但仍在上高中的子女的父母,应给子女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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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07对于成年子女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情况有:尚在学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的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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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数额变更的情况,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间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6一、子女抚养费数额变更的情况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数额。就变更抚养费数额不能达成协议的,子女可以提起变更抚养费数额之诉。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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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请求减少子女抚养费的给付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14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在具备以下情形时,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 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