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转让不申报纳税。
按现行《税法》规定,个人股权转让(不包括国家暂免征税的个人股东转让上市公司的股权)所得,应按“转让财产所得”计征20%的个人所得税,但是大多数纳税人对个人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比较陌生。另外,由于个人股权转让的偶发性和隐秘性,以及税务征管部门日常监管缺位,许多个人股权转让者没有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更有甚者在
股权转让后,直接逃离本地,恶意偷逃税款。如XXX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了一起涉及股权转让的偷税案,
2004年福建人姚某等人在江西XX注册成立“XXXX房地产开发公司”(化名)。2007年8月,该公司法人姚某决定向杨某等人转让“XXXX房地产开发公司”全部股份。转让后,姚某等人共取得股权差价收入1534万元。按税法规定,姚某等人应向税务部门缴纳个人所得税款共计213万元。但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姚某等人没有向税务机关申报,而是割断与原公司一切联系,采取潜逃的方式偷逃税款。案发后,XX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将姚某等主犯抓获,并追回税款。
二、股权转让故意隐瞒真实成交价格。
股权转让真实成交价与合同价背离,是当前个人股权转让的一个特点,从税务稽查部门对个人股权转让稽查的反馈信息看,大多数企业的股权转让合同反映的都是平价转让股权,即当初投资多少,合同价就是多少。如某长江矿业公司转让股权偷税案(化名),该矿业公司2001年成立,实收资本1000万元,由6个自然人股东构成,其中张某投资300万元,占股份30%,2008年张某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李某,合同价300万元。税务稽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2005年至2008年连续4年盈利,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多达1000多万元,并且目前矿山开采权已很难拿到,随判定其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经多方取证调查了解,其实际成交价格为800多万元,实际成交价比合同价多出500多万元,张某利用虚假的合同,采取“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方式,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150多万元。
三、股权转让隐瞒非货币性收入。
采用股权转让收到的货币资金计入合同,其他非货币性补偿收入未申报纳税。赵某2005年成立一家房地产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其夫妻二人持有100%股份,2006年购买一块土地,因短缺资金一直未开发。2007年某外资房地产公司有意图购买或联合开发,赵某经咨询相关部门,认为通过股权转让可获得最大收益,随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将其持有的80%股份作价400万元转让给该外资房地产公司,赵某未申报任何税款。经税务稽查人员检查,该外资房地产公司账上的“股权投资”科目确实只支付了400万元,再无支付其他任何货币资金。税务稽查人员通过楼盘图、售房台账、以及实地调查,发现该外资房地产公司实际上将其开发的一栋价值400万元的楼房送于赵某,作为赵某股权转让的补偿,仅此一项赵某少缴税款80多万元。
四、股权回购少计应税收入。
股权回购,是股份制企业为了增强对企业的控制权,减少现金分红压力或为了符合企业上市条件等采取回购原股东所持有股份,是个人股权转让的一种较特殊形式。
1、资本公积部分形成的每股收益,从收购价扣除,少计应税收入。
某非上市技术公司2008年对原自然人股东,进行股权回购,回购价每股2.71元,股权增值应为每股1.71元,应按每股扣缴个人所得税0.342元。但是税务稽查人员发现,该公司仅按每股增值1.3元进行扣税,对每股收益中包含的资本公积金未按规定扣税,企业解释为税法规定资本公积形成的个人股本不征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进行了相应的补充明,“国税发文件中所说的资本公积金转增个人股本不需征税,专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个人股本不作为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转增个人股本,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企业接受捐赠、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资产评估增值等形成资本公积金转增个人股本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由此可见,非上市公司形成资本公积无论转增股本还是作价转让,都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企业以误读税收政策为幌子,偷逃国家税款。
2、股权回购过程中支付的其他对价未计入股权转让收入。
股权回购除应支付每股收益的现金对价外,企业为了更快地实现回购计划,往往采取多种形式的对价补偿,来实现回购,目前较为普遍的形式是支付补偿利息。如上述案例中,该企业按股权原值支付5年的补偿利息,但是企业将这块补偿计入财务费用,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
股权如何转让给股东,股权转让的行为有哪些
418人看过
-
哪些行为属于股权转让?
376人看过
-
股东转让公司股权行为有哪些效力
331人看过
-
企业股权转让偷税案
312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个税支付方式有哪些?
317人看过
-
个人股东股权转让不履行纳税义务有什么后果?
270人看过
个人股权转让转让是单位的股份由一个股东转让给另外一个股东的行为。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财产;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该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更多>
-
股权转让后股权转让个税怎么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1股权转让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内部转让,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的股权。 另一种是外部转让,股东把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一个原本不是该公司股东的人。内部转让只需要转让双方同意即可;外部转让则需要其他半数以上股东同意才行,而且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股权转让需要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变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
-
哪些行为属于股权转让行为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6《办法》第三条规定了七类情形为股权转让行为: (1)出售股权 (2)公司回购股权 (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4)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5)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6)以股权抵偿债务 (7)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以上情形,股权已经发生了实质上的转移,而且转让方也相应获取了报酬或免除了责任,因此都应当属于股权转
-
个人转让股权为盈利,股票转让需要交税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27我需要提交。所有权转让的税金与转让价格有关,与转让人是否获利或损失无关。所有权转让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税金。转让人为个人时,只需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当转让方为公司时,涉及到的税费比较多,如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股权转让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
股权转让有哪些情况,公司股权转让需要交个人所得税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8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文件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有关个人所得税方面的答复如下: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取得所得的,应按规定缴纳“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买受股权双方都是自然人的,转让方应当到发生股权变动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在计算时,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乘
-
股权转让中,股权转让是否有个税?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1转让股权就是公司的股东把自己的股份给另外一个人,这个是有偿的,要是无偿的也是要缴纳税费的,印花税是肯定有的,要是转让方还是自然人股东的就会缴纳个人所得税。 首先是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要按照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属于产权转移书据。 其次,对于股权转让方,如果是自然人股东,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平价和低价转让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具体参看《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