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6 09:20:29 381 人看过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

(一)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二)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三)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要怎样判刑?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判刑标准,具体如下:

1、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生产、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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