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保全制度中的撤销权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5 08:50:11 440 人看过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在合同中,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转让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一、低价租赁可以申请撤销吗

低价租赁财产可以适用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法定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租赁财产,构成恶意转让资产。

二、债权人撤销权是指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实施的危害债权的权利,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免费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受让人知道情况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都有哪些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是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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