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来证据的效力怎样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7 11:32:34 300 人看过

传来证据的法律效力是有的,不过是在原始效力存在的情况下才有的,而且这个传来证据不能是听来的,必须要有源头的,传来证据要是没有了基础的话没有法律效力。

传来证据

凡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常见的传来证据有:物证的复制品,文件的副本、影印件、抄件,非亲自感受案件事实的证人所作的证言。

传来的证言必须是有确切来源和根据,没有确切来源的道听途说,不是传来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只有在原始证据不能确定或者确有困难时,才能用传来证据代替。如果案内只有传来证据而没有原始证据,不能认定案件事实。

原始证据

凡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或转抄的证据是原始证据,也即是案件的第一手材料。在刑事诉讼中,诸如作为物证的原物,作为书证的原件,证人目睹有关犯罪案件事实所作的证言等,一般都属于原始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如合同纠纷中的书面合同,订货合同中的样品,对案件事实亲自耳闻目睹的证人作的证言等。在行政诉讼中,亲眼目睹违法活动的证人证言,当事人对自己违法行为的的陈述,物证的原物,书证的原件,现场检查笔录、罚没款收据,扣押物品清单等,都是原始证据。由于这种证据直接从案件事实发生中产生的,即来源原始出处的证据,因此,一般来说,这种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较大,对案件的证明作用也比较强。

关于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间接证据传来证据的交错关系

原始证据不等于直接证据,间接证据也不等同于传来证据。原始证据里面既有可能有直接证据,也有可能存在间接证据;传来证据里面也既有可能存在直接证据,也有可能存在间接证据。

比如亲眼目睹抢劫过程的证人甲证明曾目睹犯罪嫌疑人乙持刀抢劫丙,证人甲在法庭上所作的证言即是原始证据,又是直接证据;证人甲在法庭上作证说曾看见乙在案发当日满身是血迹的从被害人家里走出来,这里甲的证言既是原始证据,又是间接证据。而如果丙在法庭上作证说甲曾经告诉他说曾看见乙在案发当日满身是血迹的从被害人家里走出来,如果是为了证明乙是否是作案人,则既是传来证据,又是间接证据。这种情况证明力是比较低的,但并非绝对不可采信。因此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是不同于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

无论是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中,还是在行政诉讼中,有些证据既属于直接证据,也属于原始证据。例如,民事诉讼中的直接能够证明当事人之间具有某种财产关系的书面合同原本,既是直接证据,也是原始证据。

因为直接证据都能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原始证据是来源于客观世界的第一手材料,所以,同间接证据、传来证据等证据相比,直接证据和原始证据往往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或某一方面事实,因此,对于认定案件事实,确定案件性质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在办案过程中,应首先取得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但也不能忽视传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作用。对于行政执法案件来讲,应首先重视取得原始证据中的直接证据,以充分保证行政执法的效率。这不但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能的:一般来讲,行政执法案件比较简单,主要证据的隐蔽性不强,应当也可以直奔主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22: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传来证据相关文章
  • 违法取证的证据效力认定
    所谓违法收集证据,是指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收集证据,即证据的来源不合法。主要包括取证人员不合法、取证手段不合法、提供证据的人员不合法。对于违法取证的证据效力,理论界和司法界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作者认为,绝对肯定或否定这类证据是不科学的。处理原则对于违法收集证据的取舍问题应本着辩证的态度加以处理,具体应遵循以下原则:忠实于事实真相的原则。证据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事实是客观的,是任何力量也改变不了的,不能将行为的处理与证据的处理简单等同起来。从反映客观事实真相出发,从内容上认识证据,符合唯物辩证法的要求。从严审查的原则。违法取证虽然可能收集到客观真实的证据材料,但毕竟来源上有瑕疵。因此,对这类证据应在忠实于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必须从严审查,注重用其它证据印证非法取得的证据,或以此为线索收集其它证据来证实案件事实,以提高这类证据的证据力。严肃纠正和制裁的原则。相对肯定违法取证的证据
    2023-06-06
    331人看过
  • 原始证据的证明力是否大于传来证据?
    一、原始证据的证明力是否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在司法活动中,并不能说原始证据的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只能说原始证据的可靠性大于传来证据。因为不管是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它们的来源都必须合法。来源不明确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所以,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不一定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二、证据的种类1.书证、物证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书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如毒品犯罪分子进行联络的往来书信;贪污犯罪分子涂改的单据、账本等。物证的特点是,不具有任何主观的东西,而只以其客观存在来证明案件的事实。对物证必须妥善地加以保管,以保持物证的原有的形态。如果不能保持原来形态或者物证有可能灭失的,行政机关必须采取措施予以保全。2.证人证言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
    2023-06-03
    365人看过
  • 传来证据的排除规则是怎样的
    传来证据的排除规则:1、传来证据的不可靠性。传闻证据是由非亲身感受案件事实的人所作的陈述,因此对案件事实根本没有准确的认识,在法庭上作为证据的陈述仅仅是他人陈述的重复。客观上,陈述的重复总是蕴含着非初始性的危险。主观上由于人的认识能力、理解能力、表达能力、知识水平的不同,听到相同的陈述,可能作出不同的转述,并可能会加进主观判断而背离案件事实。转述的中间环节越多,传来证据的可靠性越差,证明价值也就越低。在英美国家有证人宣誓制度,未经宣誓的陈述,一方面,它的可靠性当然会降低,另一方面,陈述人的责任也会降低,因此“在庭外或他人背后作轻率的,不假思索的陈述比在庭上或当他人之面更为容易。”因此将传闻证据作为定案依据是不科学的。2、传来证据剥夺了相对方的质证权,损害了程序公正。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基本都赋予了控辩双方的质证权,对证人的询问主要通过交叉询问的方式进行。通过询问,提出证据的
    2023-06-14
    195人看过
  • 非传统合同效力的认定
    原告裴称,被告刘在QQ上给原告发送了一个指向西藏的链接,询问原告是否有时间,并邀请原告一起去。原告反复询问被告是否符合在互联网上前往西藏的条件。被告承诺没有问题,并将随身携带急救箱,以确保原告的生命安全。对于4000元的出差预算,由于原告成立了一家公司,被告被要求提供正式发票,被告承诺在出差前提供给原告。在原告取得被告关于旅行票、单独旅行和身体条件是否符合赴藏条件的承诺后,原告于2012年2月28日将771元火车票和3995元旅行预算汇入被告指定账户。2012年3月15日晚,原告抵达西藏。被告告知原告和其他参与者,他将提前返回北京,他的配偶将带领大家继续比赛。由于原告患有严重的高原反应,当被告向原告要求住宿时,原告无法与被告争辩。每次他要钱时,原告都告诉被告记下原告应承担的费用,并在旅行结束后一起结清。3月23日晚餐后,被告配偶告知原告4000元的预算不够,需要再承担320元。由于高原反应
    2023-05-07
    425人看过
  • 传来证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传来证据表现在哪些方面
    传来证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传来证据199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第40条第3款规定:“书证的副本、复制件,物证的照片,录像,经与原件、原物核实无误时,具有与原件、原物同等的证明力。”此后,最高人民法院在1998年《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3条又规定:“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是副本或者复制件。收集、调取的物证应当是原物。只有在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时,才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书证的副本、复制件,物证的照片、录像,只有经与原件、原物核实无误或者经鉴定证明真实的,才具有与原件、原物同等的证明力。制作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拍摄物证的照片、录像以及对有关证据录音时,制作人不得少于二人。提供证据的副本、复制件及照片、音像制品应当附有关于制作过程的文字说明及原件、原物
    2023-06-14
    285人看过
  • 怎样认定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证明力
    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即当事人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而在一些诉讼中,当事人往往只注重主张权利,而忽视收集证据或提供的证据无证明力。那么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如何提供有证明力的证据呢。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证据的证明力的认定作了比较具体明确的规定。一、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1、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2、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3、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4、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5、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二、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三、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1、
    2023-06-06
    320人看过
  • 传来证据的特殊规则规定
    1.传来证据的特殊规则规定是什么?传来证据的特殊规则规定:运用传来证据时,除遵守一般的证明规律以外,还应该遵守以下相直的特殊规则:(1)来源不明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2)在运用传来证据时,应采用传闻、转抄或复制次数最少的材料;(3)在只有传来证据时,不能轻易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2.传来证据的证据能力是什么?传来证据不是原生于案件真实的证据,而是经过传抄、复制、转述等中间环节后形成的"第二手材料"。它是通过原始证据所派生出来的证据。比如物证、书证的复制品,证人转述他人告知的案情,视听资料的复制品等等。证人转述他人告知的案情必须说明其来源。没有确切来源的道听途说不能成为证据,也就不能成为传来证据。坚持以证据事实的来源为划分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标准,不能以证据的真实程度作为划分标准。应当是先有标准,然后再判断证据的真实程度。摄影、录像、录音等是司法人员在收集证据过程中采用的方法和手段
    2023-05-01
    183人看过
  • 怎样认定录音证据有效性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七十条规定的有其他证据证明并通过法律手段取得的、无疑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是有证明力的。要使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当时录音双方的对话没有限制,是自觉自由的意思表示,是善意和必要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其次,录音证据录音技术条件好,对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客观真实连贯,未剪辑或伪造,内容未变更,无疑有其他证据证明。怎样反驳手机通话录音证据合法的录音资料即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呈现在法庭之上。视听资料作为证据形式之一,是被法律认可的证据形式。如果对该证据有异议,可以提出,并提供证据证明,否则,若该证据符合法定证据有效条件,而又不能举证反驳的,则为有效证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023-08-16
    333人看过
  • 票据保证有怎样的效力
    1、保证人与被保证人负同一责任。所谓负同一责任,是指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与被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完全相同。换言之,被保证人应承担何种责任,保证人也应承担何种责任。2、保证人承担独立责任。保证人独立责任的属性决定于保证行为的独立性。被保证之债无效,不影响保证责任。保证人也不能以被保证债务人的抗辩事由对抗债权人。比如,被保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被保证的票据属于伪造的票据,只要被保证的票据不欠缺必要记载事项、形式合法,保证人就应承担保证责任。3、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票据保证与民法上的保证不同。民法上的保证方法有两种,即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票据保证方法只有连带责任保证一种,保证人无检索抗辩权。4、共同保证的责任。票据保证人为2人以上的,即使两个保证人在建立保证关系时彼此无意思联络,分别为同一个被保证人担保,该2人也为共同保证人,彼此承担连带责任。5、免除被保证人后手的责任。保证人一
    2023-06-14
    417人看过
  • 传来哪些证据
    传来证据
    传来证据是指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而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的证据材料。即通过中间环节,如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形成的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故又称为非第一来源的证据或派生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是理论上对证据材料的一种分类。区别的标准是其来源。证据作用传来证据在办案中的作用(一)可以作为发现原始证据的线索;(二)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审查原始证据是否真实的手段;(三)在无法获得原始证据时,可用以证明案件的次要事实和情节;(四)可以强化原始证据的证明作用。在中国刑事诉讼中通常不排斥传来证据,只是要求注意其可靠性与证明力。一般来说,证据材料被转手传递,失真可能性就增大,转手次数越多,失真的可能性越大。因为转述者可能会有意无意地将事实扭曲。所以,在通常情况下,原始证据要比传来证据更可靠些,证明力更强些。但是,在一定情况下,传来证据可以替代原始证据。如对于那些易于消失或难以
    2023-07-24
    355人看过
  • 民事证据的传来证据有哪些
    传来证据,凡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常见的传来证据有:物证的复制品,文件的副本、影印件、抄件,非亲自感受案件事实的证人所作的证言。传来的证言必须是有确切来源和根据,没有确切来源的道听途说,不是传来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只有在原始证据不能确定或者确有困难时,才能用传来证据代替。如果案内只有传来证据而没有原始证据,不能认定案件事实。民事证据的传来证据:1、书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这种物品之所以称为书证,不仅因它的外观呈书面形式,而更重要的是它记载或表示的内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从司法实践来看,书证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从书证的表达方式上来看,有书写的、打印的,也有刻制的等;从书证的载体上来看,有纸张、竹木、布料以及石块等。而具体的表现形式上,常见的有合同、文书、票据、商标图案等等。因此,书
    2023-06-14
    337人看过
  • 怎样确定视听资料证据效力
    现实生活中,如何判断视听资料是否具有证据效力?这需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1、视听资料的合法性。首先,可以从采证行为本身判断是否合法,这要求采集的视听资料不能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例如,在他人住处私自安装窃听装置,这种方法侵犯了他人隐私空间和安全感,为违法采证;而物业公司在管辖小区的出、入口,楼道内安装摄像仪,是在相对开放的公共场所进行的,其合法性不受影响。其次,从采集行为的目的是否合法进行判断。银行安装探头、监控装置,其安装目的是为了清楚反映工作人员与顾客之间钱物的交接是否有误,为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留下线索,维护金融安全,是合法的。再次,可从该采集行为是否危害他人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进行判断。新闻媒体往往利用偷拍、偷录的资料对黑幕曝光,不仅满足了大众的知情权,而且通过这一方法对社会阴暗面进行揭露、批评。这种视听资料用于正当目的,是可以作为合法证据的。如果用于要挟被偷拍、偷录对象,
    2023-06-20
    373人看过
  • 传来证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传来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书证的副本、复制件,物证的照片,录像,经与原件、原物核实无误时,具有与原件、原物同等的证明力。”此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又规定:“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是副本或者复制件。收集、调取的物证应当是原物。只有在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时,才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书证的副本、复制件,物证的照片、录像,只有经与原件、原物核实无误或者经鉴定证明真实的,才具有与原件、原物同等的证明力。制作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拍摄物证的照片、录像以及对有关证据录音时,制作人不得少于二人。提供证据的副本、复制件及照片、音像制品应当附有关于制作过程的文字说明及原件、原物存放何处的说明,并由制作人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内容规定:“调取书证、视听资
    2023-03-22
    431人看过
  • 写下来的欠款确认书是否具有证据效力
    欠款确认书如果经法院查证属实,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则具有证据效力。欠款确认书如果是真实合法的,能证明欠款事实的存在,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一、婚前协议必须公证吗婚前协议并非必须进行公证。如果婚前协议没有公证,同样具备法律效力,只不过公证过的婚前协议往往具备较高的效力。如果双方对婚前协议中的内容没有争议,也可以不必公证。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因此,经过公证的婚前协议更具有证明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对经公证证明的协议,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因此,为确保协议的效力,双方也可以对婚前协议办理公证。二、打官司的时候qq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QQ、微信、网络聊天记
    2023-03-04
    34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传来证据与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原始证据有重大差别,其可靠性一般不及原始证据。但是在诉讼中传来证据也具有重要作用,可以由它提供大量的线索,从而发现和认定核实原始证据;个别情况下实在难以取得原始证据时、查对核实的传来证据也可以作为处理案件的重要... 更多>

    #传来证据
    相关咨询
    • 传真合同法律效力是怎样的?证据效力是怎么样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17
      1、传真属于原件还是复印件争论不一。一部分人认为传真件属于复印件,其无法真实再现原件经过修补所造成的瑕疵,因而属于复印件。另一部分人则认为,当事人之间通过传真对书面合同的条款进行确认,与在同一张合同纸张上签字确认并无实质区别。 因此,用传真订立合同,若合同正常履行则没有问题;若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就传真件到底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就难以确定,影响审判结果。 2、传真件缺乏证据效力。通常而言,只有同时具备
    • 未生效裁定书的的证据效力是怎样认定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8
      只有生效裁判文书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尚未生效的裁判文书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三条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五)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
    • 传真件证据效力析评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14
      传真件证据效力析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依法作出裁判"。可见,审查判断证据作为诉讼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活动,是查清案件事实从而进行裁判的关键性步骤。在证据审查过程中,审判人员将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否属实,与案件事实是否存在着客观联系,以及各个证据证明力的大小作出明确的判断。因此,案件当事人在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
    • 加班工资的证据效力认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5
      首先,要看你单位原来决定加班的程序,是不是要经过劳动者申请,如果是,你要证明你经过了申请并确实是加班了;如果主要是单位决定,一般你只要加班了单位就要按规定支付你加班工资.实际中,是否需要加班主要还是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主动决定的,好象劳动者申请的情况比较少见,特定情况下可能也有.其次,提出合同经过你篡改应该由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不能仅仅说你保管公章就当然地认为你篡改了合同;一般来说,证人应该出庭作证,但
    • 不同证据效力认定的标准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9-29
      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2、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 3、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4、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 5、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