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筑牢儿童性侵防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1:03:38 341 人看过

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白皮书。白皮书显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形势严峻,儿童被性侵的案件仍然居高不下,被性侵对象呈现出低龄化趋势,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中,14岁以下的约占80%。这不仅是受害者家庭的悲剧,更是全社会的耻辱。儿童代表着未来,他们经不起任何风暴摧残,是社会中最弱势的群体,再没有什么比儿童受到伤害更令人揪心。

一再发生的儿童性侵害悲剧,残酷地印证了我们在保护儿童合法权益方面,还存在诸多亟待引起高度重视的短板:

1、一方面,家庭和学校教育中性别教育的缺失,直接导致很多孩子遭到性侵后浑然不知。同时,整个社会在关怀和保护儿童的过程中,缺乏严密有效的协调,各行各业不能从细微处入手,为处于弱势地位的所有儿童构筑起一堵安全防护墙。

2、另一方面,法律的相关规定本身还存在百密一疏的漏洞,导致司法震慑儿童性侵犯罪的效果不尽人意。

每个儿童都是天使,他们的命运是社会的一面镜子。不让天真无邪的儿童受到性侵害,既需要家庭和教育部门的正确教育,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而最为关键的,须高扬法律利剑,以健全的法律法规和严格的执法,严惩儿童性侵害犯罪,从而有效地为儿童构筑起固若金汤的保护防线。

筑牢儿童性侵防线,首先应完善立法。世界各国惩处儿童性侵犯罪,无一例外地实施严刑酷法。我国刑法虽然将与不满十四岁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纳入强奸罪惩处范畴,视其犯罪情节和后果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的量刑规定,并对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犯罪,作出了从重处罚的规定。但同时又设置了嫖宿幼女罪,后者的处罚明显轻于强奸罪,为犯罪分子逃避法律严惩留下了制度空间,导致司法打击儿童性侵害犯罪难以达到预期的威慑效果。为此,有必要将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的犯罪行为,一并归为强奸罪予以惩处。毋庸置疑,性关系对于成年与未成年人,有着泾渭分明的界限。保障儿童不受性侵害,理应成为红色高压线,绝对不能挑战。

筑牢儿童性侵防线,需要更加严格司法。近年来,我国儿童性侵害案件频发,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司法未能真正对该类犯罪形成震慑高压态势。因受立法缺陷的影响,司法机关打击该类犯罪往往不能充分用足严厉制裁手段,让犯罪分子逃避严厉刑罚有隙可乘。依法严厉打击儿童性侵犯罪,司法机关责无旁贷。实践证明,只有按照罪刑法定原则之要求,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性侵儿童的犯罪行为,才能有效震慑犯罪分子,真正为儿童不再遭受性侵撑起牢不可破的法律保护伞。

筑牢儿童性侵防线,还应在司法宣传上多做文章。分析儿童性侵犯罪案件频发原因,不难发现,法制意识淡薄是其重要因素。加强司法宣传,让公众了解此类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实现依法严惩该类犯罪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杜绝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十分必要。有鉴于此,人民法院应通过公开宣判、以案说法、送法进校园、发司法建议等有效形式,向公众普及儿童性侵常识以及应对之法,教育引导公众牢固树立依法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制意识,从源头上减少犯罪,切实筑牢防范儿童性侵害犯罪的根基。

古人云: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离不开全社会共同精心呵护。依法保护儿童合法权益,责任重如泰山。面对儿童性侵犯罪这一社会公害,我们必须高悬法律利剑,加大惩治力度,以最低限度的容忍、最高限度的保护,确保稚嫩的花朵在良好的法治环境中纯洁怒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5: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罪刑法定相关文章
  • 侵犯儿童适用什么法律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虐待儿童,情节恶劣的,以虐待罪论处。对儿童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以遗弃罪论处。溺婴,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明知校舍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伤亡的,以玩忽职守罪论处。教唆儿童违法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引诱、教唆或者强迫儿童吸食、注射毒品,依法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一条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司法活动中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2023-04-15
    422人看过
  •  关于儿童性侵的辩论
    被告人猥亵儿童被控,但在法庭上他坦白承认罪行,没有狡辩。归案后,他经侦查机关教育后能如实交待罪行,悔罪态度诚恳。此外,他也是偶犯和初犯,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取得其谅解,主观恶性浅,社会危害性相对小。综上,他请求从轻处罚。猥亵儿童的辩护词:1、被告人在法庭上坦白承认自己的罪行,没有进行任何狡辩。庭审中,被告人一直能够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罪刑,认罪伏法;2、被告人归案后经侦查机关教育能如实交待罪行,悔罪态度诚恳;3、被告人系偶犯、初犯;4、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5、被告人主观恶性浅、社会危害性相对小。被告人社会危害性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告人社会危害性是衡量其刑罚轻重的重要依据。社会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危害国家安全:如果被告人从事的活动危害了国家安全,那么其社会危害性就尤为严重。例如,参与恐怖主义、分裂国家等违法犯罪活动,就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2. 危害
    2023-10-23
    258人看过
  • 北关法院筑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墙
    为认真开展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切实做好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从实际出发,及时实施五项措施,扎扎实实为妇女儿童权益筑牢保护墙。强化组织领导。该院及时成立活动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小平为组长,下设活动办公室,把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工作纳入工作日程,与审判、执行及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科学实施,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加强合议庭建设。该院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组成专门的刑事和民事合议庭,集中由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主审,还邀请一些妇联干部,教育工作者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在审判权过程开展教育引导,说服解释等工作,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树立依法维权意识。在审判中,该院对强奸、侮辱妇女、强迫卖淫、拐卖儿童等刑事犯罪,坚持从快从重的方针予以有力打击。依法制裁重婚、虐待妇女、家庭暴力等违
    2023-06-06
    376人看过
  • 防范儿童遭性侵还须提升父母监护能力
    近年来性侵儿童等儿童伤害类案件高发,引发两会代表委员和公众的关注,从各方面提出了包括制度建设、法治、教育等方面的建议。这些建议从长远的社会文明建设角度看是积极的,有价值的;倘若全面深入了解当下儿童受伤害的情况,又显得远水解不了近渴。仅以占儿童伤害案大约四分之一的性侵类为例,从各地法院了解的情况表明,受害儿童80%到90%为留守儿童或流动儿童。这足以判断这类事件并非常规的教育或制度建设所能解决,直接且主要的原因是父母无力监护好自己的孩子。其中一些典型的案例表明,孩子由于长期得不到关爱,造成情感的极度饥渴,遇到一个对她貌似好心的人叫他干啥他都干。再深入追问其原因,则是因为当前农村大量劳动力需要外出才能养家糊口。而外出务工的收入又尚不足以把孩子带在身边监护,或带在身边也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和经济条件进行有效监护,这才是近些年儿童伤害案高发的主因。如何从根本上减少儿童伤害事件是一道亟须破解的社会难
    2023-06-11
    81人看过
  • 棋盘井洗煤厂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神华乌海能源公司棋盘井洗煤厂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充分发挥安监部门为主导、党政工团密切配合的网络化安全管理作用,采取安全管理、安全教育、隐照排查等措施,确保全厂取得了安全生产无事故的好成绩。棋盘井洗煤厂结合全厂机电设备多、大型洗选设备多,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实际,先后出台了《安全管理制度》、检查汇报制度》、《员工安全培训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使安全生产做到了有章可循,同时,把安全生产和各项管理制度与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结合起来,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把安全制度落实到每个岗位。在安全教育工作中,棋盘井洗煤厂完善了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机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培训、知识竞赛;每日一题等形式让员工熟知安全规程,在实际工作中按规程操作。洗煤厂还给每一位员工建立了《安全档案》,新进员工未经安全培训不准上岗;对违章员工,根据其违章性质,在《三违积分卡》中扣除相应的分数,作为年终评优
    2023-04-24
    104人看过
  • 筑牢电力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电力企业永恒的主题,更是我们辅业公司生存与发展永恒的主题。辅业公司依托主业以盈利为目的走自我发展之路。没有稳定地安全生产局面一失全无,经济效益无从谈起。八电实业公司运行班肩负着整个站区的生活供水及供暖工作,因此,作为班长,要以女性特有的细腻以安全生产为己任,待领班员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为陇电及各专业公司提供可靠的生活保障,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班组有兵头将尾之称谓,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生产活动的基本单位,也是对员工进行日常工作和日常管理活动的关键场所,是各项工作的落脚点。根据我从事班长工作的经验结合工作实际,我想:要打好根基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必须在严、细、实三个方面下功夫。宁可失之以严,决不失之以宽;宁听骂声,不听哭声似乎是对领导和从事安全管理着所讲,但在班组管理上仍至关重要。如果怕得罪人,怕挨骂,不敢大胆管理,把矛盾上交,不如回家卖红薯!因此,在带领班员工作时,
    2023-06-06
    162人看过
  • 针对儿童的恶性法律规定
    虐童的法律规定如下: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对于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虐童涉及的法律及其相关事件虐童涉及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虐待罪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12年起,各地相继曝出了好几起“虐童”事件,先是扇孩子耳光,再是揪耳朵悬空,有的是让孩子互打耳光,有的是暴打孩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
    2023-07-11
    136人看过
  • 筑牢家庭教育防线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未成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在世界各国都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越来越受到全世界的关注,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综合治理,也随之愈加为人民所重视。因为未成年人犯罪产生有其复杂的综合因素,包括未成年人所处的身心发育特殊阶段和家庭环境,社会发展状况等等,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教育,已成为一项亟待高度重视而又需长久进行的社会系统工种。避免少年犯罪,挽救失足孩子的重点是家庭。和睦的家庭、健全的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做父母的一定要负起责任,负起家庭的责任,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负起社会的责任,切不要因自身的喜怒哀乐或利益得失而将自己所谓的幸福凌驾于下一代的痛苦之上。从我们审理少年犯案件分析,少年犯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有以下原因:一、单亲或离异家庭是其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由于单亲或离异家庭中的孩子缺少正常的父母之爱,而且在性格形成上容易产生烦躁、冷漠、孤僻、自卑等不良倾向。甚至父母双亡,2006年3月14日至3月2
    2023-06-11
    90人看过
  •  男童是否属于性侵儿童的范畴?
    中国刑法尚未单独规定针对男童的性侵儿童罪,但涉及性侵儿童的犯罪行为包括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其中,猥亵儿童罪是指以性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14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我国《刑法》未单独规定针对男童的性侵儿童罪,但涉及性侵儿童的犯罪行为包括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其中猥亵儿童罪是指以性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14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我国刑法如何规定性侵儿童罪?我国刑法对于性侵儿童罪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中,该条规定了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中,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行为构成性侵儿童罪,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利。具体而言,该条规定了四种行为构成性侵儿童罪,包括:1.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中,故意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行为;2. 故意与未成年人肛交;3. 故意与未成年
    2023-11-02
    176人看过
  • 拐卖儿童和性侵犯的惩罚方法
    拐卖儿童性侵犯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主要分子;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4、诱骗、强迫被拐卖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妇女卖给他人强迫其卖淫的;5、以出卖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麻醉绑架妇女、儿童;6、以出卖为目的,盗窃婴幼儿。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的界定两者有相似之处:对象都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都主要使用蒙骗、利诱手段。但二者有严格区别:拐骗儿童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收养或使唤、奴役等等,拐卖儿童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贩卖牟利;因此,行为人是否具有出卖的目的,是区分两罪的关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
    2023-07-03
    172人看过
  • 为防性骚扰美国立法保护妇女儿童
    联合国为保障妇女权利,已经通过了有关保护妇女权利的公约18项和宣言5项。1993年通过的《消除对妇女暴力行为宣言》规定,对妇女造成或可能造成身心上的伤害或痛苦的任何基于性别的暴力行为,包括威胁进行这类行为,强迫或任意剥夺自由,不论其发生在公共工作场所,还是生活中的行为,均是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宣言》第2条第1款明确将在工作场所、教育机构和其他场所的性骚扰,及同款第3项国家纵容发生的身心方面和性方面的暴力行为列入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美国是最早提出性骚扰问题的国家,也是世界上性骚扰问题反映较重的国家。为此,1975年,美国联邦法院第一次性骚扰定义为被迫和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行为,并将其作为一种性歧视而加以禁止。1980年,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对性骚扰行为的专门法规。美国已经有很多起因为性骚扰而给予赔偿的判例。其中有4名加利福尼亚妇女因为在工作时经常受到男上司和同事利用低下下流的语言、玩笑和触摸
    2023-06-06
    341人看过
  • 儿童性侵案每天曝光1.38起
    案发量为前一年4倍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这份报告基于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儿童安全基金女童保护公益项目去年对全国21个省市城乡地区,3482名学生、337名家长和394名教师的问卷调查。据《2014年儿童防性侵教育及性侵儿童案件统计报告》称,2014年以来,性侵儿童的恶性案件在全国各地呈持续高发状态,全年被曝光案件高达503起,平均0.73天一起,是2013年同比的4.06倍,且性侵案件受害人群呈现低龄化趋势,尤以7岁到14岁的孩子居多。数据非常惊心,山东艺术学院副院长刘晓静表示,她和绝大多数家长一样,此前也几乎没有对孩子普及过防性侵教育。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救助管理处处长倪春霞介绍,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公开曝光的只是冰山一角,而且农村受害人群会更多,这些数据都说明关注儿童安全的高度必要性。近年来民政部门也正致力于推动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建立快速的检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帮扶体系。八成以上为熟
    2023-06-11
    174人看过
  • 最高法严惩性侵儿童犯罪,猥亵儿童罪是怎样构成的
    近日最高法发布强奸猥亵儿童犯罪典型案例,最高法刑一庭负责人表示,性侵害儿童犯罪严重损害儿童身心健康,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人民法院对此类犯罪历来坚持零容忍的立场,对犯罪性质、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绝不姑息。今天就来看看最高法严惩性侵儿童犯罪,猥亵儿童罪是怎样构成的及相关问题的解答。一、最高法严惩性侵儿童犯罪,猥亵儿童罪是怎样构成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孩和女孩。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二、行为是如何认定的猥亵儿童
    2023-06-11
    382人看过
  • 最高法:对性侵儿童、拐卖妇女儿童该重判的决不手软
    中共中央宣传部12日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亮发言称对残害未成年人、性侵儿童、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案件,该重判的、该判处死刑的决不手软。确实对于犯这两种罪的犯罪分子应该重罚。因为对于残害未成年人、性侵儿童的,不但会给孩子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而且由于孩子年龄小,心智尚未发育成熟,所以犯罪行为大概率会给孩子造成一生的阴影,甚至是毁了孩子的一生;而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则会毁掉一个甚至是多个家庭,而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谐,所以对这两种犯罪应该重罚。这两种犯罪行为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判死刑?就性侵儿童的案件来说,如果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具有以下情形的话,可以适用死刑:一、奸淫幼女情节恶劣;二、奸淫幼女多人;三、在公共场所实施犯罪行为;四、二人以上轮奸;五、犯罪行为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就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来说,如果犯罪分子的行
    2023-05-03
    424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的立法体现: 1、刑法总则中的体现:我国刑法实现了犯罪的法定化和刑罚的法定化。 2、刑法分则中的体现:在分则罪名方面,我国刑法作了相当详备的规定。在1997... 更多>

    #罪刑法定
    相关咨询
    • 性侵儿童罪包括男童,法律怎么规定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03
      性侵儿童罪包括男童。我国《刑法》没有单独规定性侵儿童罪的罪名,但涉及性侵儿童的犯罪包括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其中猥亵儿童罪是指以性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14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
    • 性侵儿童罪包括男童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14
      性侵儿童罪不包括男童。性侵儿童罪应当属于强奸罪,强奸罪只能够是强奸女性,不能够是男性,即使是男同也是不可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
    • 性侵儿童判几年,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30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男童的,以故意伤害罪、猥亵儿童罪,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
    • 要出现多少性侵猥亵儿童案才能让法律跟上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法律上猥琐儿童一定要坐牢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02
      猥琐儿童根据法律是一定要坐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