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刑事赔偿减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16:04:34 421 人看过

主动积极赔偿属于犯罪分子应尽的法定义务,并不是判决后可以减刑的法定条件,也不是从轻减轻刑事处罚的法定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一、构成犯罪被判刑了还用赔偿吗

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两个法律关系。侵权侵害行为造成被害人伤害或损害的,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有一个诉讼名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于民事纠纷,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又有区别,有着自己的特殊之处。这表现为两个方面:从实体上说,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从程序上说,它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的,通常由审判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一并审判。其成立和解决都与刑事诉讼密不可分,因而是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因此,判刑之后,应该赔偿的,需要履行赔偿。至于应当赔偿多少,须看损害与损失程度、过错程度、当事人的主张与法律的支持程度而定。刑事赔偿跟减刑之间没有什么关系的,最高院在相关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了减刑的适用条件及减刑的时间间隔,不能因为犯罪嫌疑人对受害人履行了赔偿义务,就必须要对犯罪分子减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13: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减刑相关文章
  •  假释减刑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管制的罪犯,其减刑和假释的裁定由相应的高级人民法院或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监狱管理机关或执行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如果案情复杂或情况特殊,可以延长一个月。(一)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其减刑的裁定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二)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其减刑和假释的裁定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如果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可以延长一个月。(三)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其减刑和假释的裁定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如果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可以延长一个月。(四)对于被判处拘役、管制的罪犯,其
    2023-11-10
    62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适用缓刑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最高人民法院适用缓刑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严格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若干问题的意见》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一)不如实供述罪行的;(二)不予退缴赃款赃物或者将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三)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的;(四)犯有数个职务犯罪依法实行并罚或者以一罪处理的;(五)曾因职务违纪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分的;(六)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等特定款物的;(七)受贿犯罪中具有索贿情节的;(八)渎职犯罪中徇私舞弊情节或者滥用职权情节恶劣的;(九)其他不应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2、不具有本意见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全部退缴赃款赃物,依法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的贪污、受贿犯罪分子,可以适用缓刑。二、缓刑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
    2023-04-13
    417人看过
  • 无期徒刑减刑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为使无期徒刑犯的减刑,与死缓犯、有期徒刑长刑犯的减刑相照应,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2、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3、刑法关于无期徒刑犯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的规定,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可以减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可以减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最长可以减二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最长可以减三年有期
    2023-02-28
    259人看过
  • 最高法院关于行贿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最高法院关于行贿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行贿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3、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
    2023-06-03
    432人看过
  • 减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哪些情况适用?
    只要在执行期间有悔过或者立功表现的才可以减刑。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服役期间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过调查属实的;都是可以减刑的。但是减刑也分为两种,一种是可以减刑,一种是应当减刑。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拘役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那么都可以减刑。受贿罪减刑条件有哪些受贿罪减刑条件有: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4、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舍己救人;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现突出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认真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的,可以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
    2023-07-12
    103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重复起诉的相关规定
    最高院关于重复起诉的规定如下: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1、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2、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3、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4-05-07
    155人看过
  • 分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相关规定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规定一、人身损害赔偿包括:1、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二、财产损害赔偿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期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有效期限是一年。《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民法典》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
    2023-07-19
    157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减刑期限的规定是如何的
    一、最高人民法院减刑期限的规定是如何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补充规定》第二条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六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二年以上;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一年六个月以上。第三条被判处无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四年以上方可减刑。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三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二年以上二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减刑幅度比
    2024-01-11
    193人看过
  •  我国刑事赔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该摘要介绍了刑事赔偿受理范围和行使职权时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的情形及其赔偿权利。具体而言,若出现错误拘留、逮捕、审判、监狱管理等情况,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而若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财产权,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刑事赔偿受理范围: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若出现以下侵犯人身权利情形之一,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1)错误拘留没有犯罪事实或没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2)错误逮捕没有犯罪事实的人;(3)在审判监督程序中被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人;(4)使用刑讯逼供或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人;(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人。2、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2
    2023-10-11
    194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国家赔偿的相关规定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根据本条规定,我国刑事赔偿范围中侵犯人身权的赔偿限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危害国家安全刑事案件由谁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一般由发案地的市级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侦查;案件的检察、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由其发案地的市级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发案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在未设立国家安全机关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由省国家安全厅指定其他市级国家安全局负责侦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由侦查机关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侦查机关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各地国家安全机关在侦查中发现其
    2023-07-05
    456人看过
  • 法律规定减刑后多久减刑最高
    对于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适用减刑的幅度有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如果是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退赃可以减刑多久依据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犯罪分子有主动退赃表现的,如果是全额退赃的,可以在量刑标准是减刑30%。《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第8条: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
    2023-08-01
    58人看过
  • 徇私舞弊减刑罪在刑法中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法对徇私舞弊减刑罪的定罪标准为具有司法职权的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的罪犯,予以减刑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与司法工作人员伙同进行本罪行为的,以共犯追究刑事责任。行为人贪赃枉法,在收受贿赂后非法为罪犯减刑的,择一重罪从重论处。刑法对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定罪标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一条司
    2023-08-15
    240人看过
  • 最高法院关于挪用公款相关量刑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怎么判刑根据刑法第384条第1款的规定,挪用公款罪的量刑幅度及处罚方法是:1.犯挪用公款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3.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下列挪用公款行为属于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行为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2.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
    2023-06-17
    496人看过
  • 最高院缓刑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严格掌握职务犯罪案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职务犯罪案件的刑罚适用直接关系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效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深刻认识职务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刑罚的惩治和预防功能。要在全面把握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的基础上严格依照刑法规定的条件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既要考虑从宽情节,又要考虑从严情节;既要做到刑罚与犯罪相当,又要做到刑罚执行方式与犯罪相当,切实避免缓刑、免予刑事处罚不当适用造成的消极影响。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一)不如实供述罪行的;(二)不予退缴赃款赃物或者将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三)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的;(四)犯有数个职务犯罪依法实行并罚或者以一罪处理的;(五)曾因职务违纪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分的;(六)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等特定款物的;
    2023-06-18
    41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减刑
    词条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更多>

    #减刑
    相关咨询
    • 最高院关于减刑有哪些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11
      最高院关于减刑的规定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 最高院关于减刑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30
      最高院关于减刑的规定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幅度的规定是什么,减刑的幅度有什么样的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0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以及被宣告缓刑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建议书裁定。 对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两年有期徒刑。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现突
    • 最高法院减刑规定是什么,有哪些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2-11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人民检察院对报请减刑案件提出检察意见的,执行机关应当一并移送受理减刑、假释案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依法由审判员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
    • 2022年减刑相关的规定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2-01
      1.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2.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 3.减刑的条件: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