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违法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17:22:33 427 人看过

一、行政行为违法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行政诉讼判决的概念。行政诉讼判决,简称行政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终结时,根据审理所查清的事实,依据法律规定对行政案件实体问题做出的结论性处理决定。行政诉讼判决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行政审判权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法院处理解决争议的基本手段,也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和当事人参加诉讼的结果的表现形式。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对行政诉讼判决作出不同的划分。按照审级标准可将判决分为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和再审判决;按照判决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可将判决分为生效判决和未生效判决;等等。

一审判决

一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可以作出七种类型的判决,即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确认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判决:

1.维持判决。即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作出的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人民法院才能作出维持判决:一是证据确凿,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确认的事实,具有充分证据证明其真实存在。二是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即适用了应当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具体的条文款项,而且处理的性质、形式和程序等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是符合法定程序,即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有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时,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2.撤销判决。即人民法院经过审查作出的否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撤销判决分为判决全部撤销、判决部分撤销及判决撤销并责成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三种情况。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作出撤销判决:(1)主要证据不足。(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3)违反法定程序。(4)超越职权。(5)滥用职权

3.限期履行判决。即人民法院经过对行政案件的审理,认定被告具有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作出的要求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其法定职责的判决。

此类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1)符合法定条件,向被告申请颁发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告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2)被告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用及社会保险金。(3)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被告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人民法院作出限期履行判决,应具备以下条件:(1)被告对行政相对人依法负有履行职责的义务。(2)须由原告向被告依法提出申请,被告有拒绝履行、拖延履行的行为,或者对原告的申请置之不理,不作答复。(3)原告向被告提出申请,应当符合法定条件。(4)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履行法定职责,应明确指出所履行职责的内容和履行的期限。

4.变更判决。即在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时,人民法院作出的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

法院判决变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实施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二是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所谓“显失公正”,是指具有通常法律和道德认识水准的人均可以发现和确认该处罚明显地失去了法律的公正性。

5.确认判决。即人民法院通过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确认相应行为合法或者违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1)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4)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并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害的,依法判决承担赔偿责任。

6、驳回诉讼请求判决。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认定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依法予以驳回的判决形式[2]。

驳回诉讼请求判决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1)被起诉人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如行政机关无作为的法定职责等。(2)被诉具体行政行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虽然从学理上看,这种情况也可以做出维持判决。但维持判决一经做出,行政机关日后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理性问题进行修正时,就要收到判决既判力的约束。适用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则可以较好地避免适用维持判决可能给修正工作带来的障碍。(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此时,法院至多只能以思凡建议的形式,建议行政机关调整被诉的行政行为。(4)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7月21日 00: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附带民事诉讼相关文章
  • 商标侵权、商标违法行为判刑的依据是什么?
    一、商标侵权、商标违法行为判刑的依据是什么?依据《刑法》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应具备以下条件:未经注册商标人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行为人在客观上要实施了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即商标相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为同一种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
    2024-02-02
    289人看过
  • 作为执行根据的行政判决
    行政诉讼中的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事实和依据法律,对行政侵权争议及其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出的具有国家强制约束力的权威性决断。根据不同的标准,行政判决可作如下分类:第一,根据判决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关系,行政判决可以分为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强制履行判决和变更判决。维持判决,即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撤销判决,即撤销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履行判决,即判令被诉行政机关履行法定义务的判决;变更判决是指变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第二,根据判决解决争议的范围,判决可分为全部判决和部分判决。全部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整个案件终结后,对当事人的全部争议和请求作出最后结论的判决。部分判决是人民法院就审理的案件中事实已经清楚的部分所作的判决。第三,根据当事人双方是否全部出庭参加诉讼来划分,行政判决又分对席判决和缺席判决。对席判决是当事人双方都出庭参加诉讼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质证、辩论基础上作出的判决
    2023-06-06
    99人看过
  • 被诉行政行为判决违法的后果
    一、被诉行政行为判决违法的后果实质违法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主要是承担惩罚性行政责任(如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而形式违法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主要是承担补救性行政责任(如撤销违法)。行政行为原则上自告知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在附款有规定时自规定之时起生效。《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二、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结果有什么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主体过错而引起的,并且依社会公益的需要又必须使撤销效力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那么,由
    2024-01-07
    176人看过
  • 犯罪与违法行为的界定依据是什么?
    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如下:1、违法的范围更广,包括了刑事违法、行政违法以及民事违法,而犯罪是违法的一个组成部分,范围仅仅是关于刑事方面的违法;2、违法是违反了法律法规,而犯罪是依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3、违法的社会危害性有轻有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重。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职务犯罪和职务违法的区别有哪些职务犯罪和职务违法的区别具体如下:1、触犯法律责任不同,职务犯罪触犯的是刑法并且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而职务违法是触犯法律、法令、行政法规等法律后但是未达到刑法规定犯罪追诉标准的,不会追究刑事责任;2、主体不同,职务犯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而职务违法的主体是具有行使公职权利的国家公职人员。总的来说,职务犯罪比职务违法
    2023-07-18
    411人看过
  • 如何行政诉讼判决执行中违法的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中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给原告造成损失的,还可以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一、简述税务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税务行政诉讼是国家审判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诉讼活动一样,应遵循一些共有的诉讼原则,但税务行政也有自己特有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这是《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的一些原则,在税务行政诉讼中这一原则表现得尤为明显。税务行政相对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税务行为不停止执行。实行这一原则主要是考虑如果在税务行政诉讼期间,停止具体税务行政行为,一方面剥夺了税务机关的行政管理权利,在税务管理上形成一种暂时的“真空”或放任阶段;另一方面,即使退一步讲,如果这一税务行政行为在诉讼结束后被认为是违法的,可以返还已执行的税款,
    2023-02-22
    168人看过
  • 违反《行政强制法》的什么行为要依法追究
    1、扩大查封、扣押、冻结范围的;2、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3、在查封、扣押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查封、扣押的;4、在冻结存款、汇款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冻结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
    2023-06-13
    483人看过
  • 起诉某政府行政行为违法判决书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上诉人(原审第三人)苍振明,男,35岁,汉族,北京市海淀区蔬菜企业职员,住北京市海淀区西外太平庄3号楼2门9号。委托代理人陈余国,男,31岁,汉族,北京市海斯律师事务所律师,住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慧北里雅园2号楼1926号。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市海淀区东升乡人民政府,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45号。法定代表人杨永安,乡长。委托代理人程洪瑞,男,北京市海淀区东升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委托代理人朱佐,男,北京市海淀区东升乡人民政府筹划建设科科长。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姬增山,男,33岁,汉族,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批发市场职工,住北京市海淀区罗庄西里1号楼5门201号。委托代理人梁炎廷,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姬增山之兄)姬增保,34岁,汉族,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海鲜批发市场职工,住北京市海淀区八家村太阳园小区丁8—13号。上诉人苍振明因村民
    2023-06-13
    467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法院以什么作为审判依据
    1、法律。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指定的法律。2、行政法规。即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3、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仅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4、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系法规是谁制定的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由于法律关于行政权力的规定常常比较原则、抽象,因而还需要由行政机关进一步具体化。行政法规就是对法律内容具体化的一种主要形式。二、临时性行政许可的有效期限如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章可以
    2023-03-05
    89人看过
  • 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行政执法制度是什么
    一、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的行为。此处所谓“法律”是广义上的类似于“法”的一个概念,泛指一国当中被纳入法律体系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制定法或成文法)、习惯(习惯法)和法院判例(判例法)。由于各国体制不同,“法”的范围不同。在我国,目前尚未承认习惯法和判例法,因此,“法”在我国主要由制定法构成.被纳入法律体系的可称之为“法”或者广义上的“法律”的,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行政规章、法律解释和国际条约等。这些通常也被称为法律渊源或者法律表现形式。行政执法所依据的实际上是现行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行政规章、具有权限的司法或执法机关的法律解释。二、行政执法制度1、行政执法制度: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制度,它对于保障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行政权力的有效运作乃至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2023-03-21
    353人看过
  • 行政诉讼证据是否合法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一)、从当事人的角度来理解,行政诉讼证明标准首先是行政诉讼当事人履行举证责任、证明其诉讼主张成立的标准,它与行政诉讼主体、举证责任、诉讼主张和诉讼后果紧密联系。(二)、从审判人员角度来理解,行政诉讼证明标准是法官对行政诉讼当事人证明的案件事实形成确信的标准。当事人是否切实履行了其举证责任,最终的衡量标准是法官是否被说服,是否形成了内心确信。(三)、行政诉讼证明标准是法官在审理行政诉讼中,主观理念正确认识客观事实的必然要求。行政诉讼证明标准与刑事、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之间的差异行政诉讼证明标准与刑事、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相比,存在以下差异:(一)、行政诉讼整体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而不是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刑事诉讼整体证明对象是刑事案件事实;民事诉讼整体证明对象是民事争议。(二)、行政诉讼证明范围限于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即: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证据确实,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超越
    2023-06-13
    201人看过
  • 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违法后怎么处理?
    一、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违法后怎么处理?1、行政诉讼判决行政行为违法的处理是,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2、对法院行政判决决定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4-01-23
    158人看过
  • 什么交通违法行为是扣3分的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一、高速出口停车处罚规定高速出口违法停车,驾驶员将面临罚款200元、扣6分的处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驾驶
    2023-06-27
    313人看过
  • 法院判决行政执法违法会撤销行政行为吗?
    一、法院判决行政执法违法会撤销行政行为吗?1、法院判决行政执法违法不一定会撤销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一)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二)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2、对法院行政判决决定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
    2024-01-09
    95人看过
  • 格式合同违法行为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一、格式合同违法行为处罚的依据是什么?格式合同违法行为处罚的依据是《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下列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违反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三条当事人合同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经督促、引导,能够主动改正或者及时中止合同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行政处罚。二、《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对于合同违法的处理第五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监督处理合同违法行为,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行行政指导,督促、引导当事人依法订立、履行合同,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第六条当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实施下列欺诈行为:(一)伪造
    2023-04-13
    108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是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具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附带... 更多>

    #附带民事诉讼
    相关咨询
    • 行政决定是具体行政行为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14
      行政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决定指的是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经法定程序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单方面处分的行为。表现形式有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等。
    • 法院的判决可以作为行政依据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23
      法院的判决当然可以作为行政依据,比如公民、法人或者相关组织拒绝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是可以直接采取强制措施的,如果没有强制措施,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书的情况下,法院也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 什么行为是行政处罚证据的法律依据?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5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明确规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应判决撤销。因此,主要证据是否充分,是人民法院判断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要件之一。笔者梳理了近年来发生的部分烟草专卖行政诉讼案件,其中很多行政处罚之所以被法院撤销,就是因为主要证据不足。但在实践中,许多执法人员对哪些是主要证据,怎样算主要证据不足比较模糊,在此抛砖引玉,旨在引起各位同仁探讨。 主要证据是指对违法事实
    • 构成行政枉法裁判罪行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12
      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的情况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犯罪动机,手段非常恶劣,由于徒劳的法律审判,国家、企业、市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很大损害等。根据本条第三款的规定,司法人员贪污法律,犯了法律法规的审判罪,同时构成受贿罪的,根据处罚重的规定被定罪处罚。
    • 行政不作为行政处理的依据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7-07
      行政不作为处理处罚依据是《行政诉讼法》,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对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处理,确立了判决履行的方式,即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故对于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处理方式应有六类,即裁定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履行、确认违法、责令采取补救措施、责令赔偿。 依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应当考虑被告所应履行的法定职责在判决履行后是否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