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第三人侵权责任
本条所称的第三人,是指除工伤职工本人、用人单位以外的其他人。
在目前的工伤保险争议中,第三人侵权的情形大多发生在上下班途中的机动车事故伤害、外出工作期间的意外伤害以及在工作场所内因第三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缺陷造成工伤等情形,那么,交通事故肇事者、意外事件致害人以及产品提供者等应当承担第三人侵权责任。具体民事赔偿责任包括: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以上第(1)项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三人造成工伤怎么维权
1、第三人造成工伤的,维权办法是工伤职工可以要求该第三人来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工伤职工或其单位,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由工伤保险基金向第三人追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劳务派遣工伤,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如何处理?
469人看过
-
如果是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工伤,怎么办
367人看过
-
工伤由第三方造成的赔偿责任
178人看过
-
因第三人过失造成的伤残是否算工伤?
440人看过
-
有第三责任人工伤伤残由谁赔付
396人看过
-
第三人原因违约的责任如何承担
155人看过
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 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 更多>
-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因第三人伤病造成伤病,医疗费应当由谁承担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5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第二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者居民(以下简称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大小依法承担。超过第三人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前款规定中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在医疗费用结算时,个人可以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告知造成其
-
职工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的,该如何处理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5《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第三人造成工伤事故的,被认定为工伤后,医疗费用应当由谁承担损失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3由第三人造成工伤事故时,被认定为工伤后,医疗费用由第三人承担,第三人无力承担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然后工伤保险基金有权向第三人追讨。其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费用,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进行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
-
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怎样认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20第三人侵权造成职工工伤的,第三人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所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职工在获得第三人民事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仍继续适用浙政发(2009)50号通知的规定。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相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五
-
由于第三人造成员工工伤单位应赔偿多少?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02这个问题有一些争议,实践中用人单位无法主张权利,职工可以主张要求第三人赔偿人身损害,基于人身权利无价性,双份赔偿法律不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