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载明哪些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9:41:52 262 人看过

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注明哪些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地址。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处罚,应当注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和地址。2、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违法事实和证据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说明。3、行政处罚的类型和依据。是指行政机关给予当事人什么样的行政处罚,以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履行行政处罚的方式是指当事人以什么行为履行行政处罚,如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拆除违章建筑等。期限由法律或者行政机关要求。限制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当事人应当在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的,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关要求的1个月内拆除违章建筑。行政当事人不按履行方式和限定期限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属于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执行措施,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因此,行政处罚决定必须规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5、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这就要求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这就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向当事人说明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救济途径,即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同时,要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即当事人应当自宣布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6、行政机关的名称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这是任何法律文书都不可或缺的解释。行政处罚决定必须盖有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印章。行政处罚决定应当由行政机关统一印制,有预定格式和编号,并依法填写,向当事人宣告,当场交付,即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期限

1、当事人在场的,应当在宣告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交由当事人;

2、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七日内送达,即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的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起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作出后七日内交付邮寄、进行委托送达或者公告送达。

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有许许多多种,送达期限也分为当事人在场以及当事人不在场两种情况来具体判定的。并且决定书送达的日期就开始计算要按照相关规定去履行义务。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六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18: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决定相关文章
  • 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多久处理
    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在十五日内处理,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多久处理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交通警察按
    2022-07-06
    105人看过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制作注意事项有哪些?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制作注意事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填全、不漏项。2.执法人员填写《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应当场宣读并交付当事人,不能事后送达,当场宣读相当于事先告知,当事人如有陈述申辩意见的应认真听取。3.当事人和执法人员在《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填写的日期应一致。4.严格掌握当场处罚的适用范围,《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只适用于警告和规定的较小数额的罚款,没收物品、违法所得数量和数额再小也不能使用该文书。5.执法人员应在作出当场处罚之日起7日内将当场处罚情况报所属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机关备案。6.在简易程序中主要是指罚款执行方式。一种是当场缴纳,当场缴纳的条件按照《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来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向当事人出具
    2023-04-17
    172人看过
  • 当场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什么内容
    当场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道理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2024-04-23
    373人看过
  • 行政复议补正通知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行政复议补正通知书应当载明的事项有,行政复议申请书中需要更改、补充的具体内容;需要补正的材料、证据;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补正的法律后果。行政复议审理期限自行政复议机构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算。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补正材料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审议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复议案件,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行政复议机构收到申请人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控告、检举、投诉等信访请求的,应当将相关材料转交信访纪检等工作机构处理,告知申请人并做好记录。政复议机构认为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表述不清楚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
    2023-08-09
    343人看过
  • 刑事判决书必须写明哪些内容?
    刑事判决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1、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职务,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被逮捕,羁押日期等;2、辩护人和公诉人的情况;3、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4、判决结果和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刑事判决一经发生法律效力,就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对一审判决,被告人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刑事案件审理终结,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书面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刑事判决书如何送达刑事判决书送达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1.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是最普遍的方式,一般就是当面送给当事人,由其签收了就可以了。有些时候法院送达文书时,当事人并不在家里的,也可以直接交给其一起住着的成年家属签收,这种情况下同样具有效力。但是,在一些离婚诉讼中,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家的,就
    2023-07-06
    142人看过
  • 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当场作出吗
    行政处罚决定不一定当场作出除《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
    2023-02-28
    348人看过
  • 处分决定及解除处分决定应当载明哪些法定事项?
    决定应载明的内容。处分决定书,是处分决定机关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作出的确认某个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决定给予其某种处分的法律文书。根据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分决定书应当载明以下法定内容:①被处分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处分人的姓名、职务、级别、工作单位以及年龄、性别、民族、党派等基本情况。如果被处分人不是在现任职务内犯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写明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时所任职务,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也应一并载明。②经查证的违法违纪事实。处分决定书上所写的违法违纪事实,必须是经过调查证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作为处分依据的事实。受处分人员对所犯违法违纪行为的态度以及从轻、减轻、从重的情节,也应写明。③处分的种类和依据。对于给予被处分人的处分种类必须明确具体,即必须写明是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这六种处分中的哪一种;在引用给予处分的法律依据时,也必须
    2023-04-24
    163人看过
  • 合伙协议中必须载明什么事项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7.入伙与退伙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9.违约责任10.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间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拍卖公告应当载明哪些事项?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应当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介发布。拍卖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拍卖的时间、地点;2、拍卖标的;3、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4、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5、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无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
    2023-07-22
    209人看过
  • 股权激励计划必须载明的事项
    1、股权激励的目的;2、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3、拟授出的权益数量,拟授出权益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分次授出的,每次拟授出的权益数量、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的百分比、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权益的数量、涉及标的股票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总额的百分比;4、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百分比;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者按适当分类)的姓名、职务、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百分比;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者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者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
    2023-06-05
    418人看过
  •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什么内容,几日内送达当事人?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什么内容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1.首部。包括标题、编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其基本情况)。2.正文。包括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决定等内容。(1)案件事实的表述要完整准确。(2)证据的列举。违法事实必须是经过调查核实,有充分证据证明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3)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情况。3.处罚决定:处罚决定应当表述清楚,具体、明确,具有针对性、客观性和可执行性。罚款除书阿拉伯数字外,应同时采用汉字表述。主要是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同时表述逾期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告知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时要写明复议机关和诉讼法院的具体名称(地址),复议、诉讼的期限,写明制作日期并加盖行政执法机关的公章。二、行政处罚决定书几日内送达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七日内送达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
    2023-04-24
    315人看过
  • 哪些事项必须走行政复议程序
    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
    2023-06-13
    84人看过
  • 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前必须告知当事人吗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需要对当事人告知。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一、行政处罚听证会提前几天通知举行听证会应提前七天时间通知当事人。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二、行政公开要求行政处罚的一切事项都必须公开行政处罚公开原则在《行政处罚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都作了明确规定。公开原则,是行政处罚程序不可缺少的原则。行政处罚如不公开,则可能变成为一种危险专横的行政,公民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威胁甚至受到侵犯。
    2023-04-05
    481人看过
  • 闲置土地认定书应载明哪些事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闲置土地认定书应载明的事项包括闲置土地的基本情况、闲置原因及认定结论、认定土地闲置的事实、依据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条《闲置土地认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闲置土地的基本情况;(三)认定土地闲置的事实、依据;(四)闲置原因及认定结论;(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第十一条《闲置土地认定书》下达后,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通过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闲置土地的位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名称、闲置时间等信息;属于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导致土地闲置的,应当同时公开闲置原因,并书面告知有关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汇总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上报的闲置土地信息,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开。闲置土地在没有处置完毕前,相关信息应当长期公开。闲置土地处置完毕后,应当及时撤销相关信息。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如何解决根据
    2023-06-18
    396人看过
  • 工程招标公告须载明哪些事项
    工程招标公告应载明下列事项:1、招标人的名称与地址;2、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以及其资金来源;3、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与工程的工期;4、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与地点;5、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6、对投标人的要求。工程招标公告制作要注意什么建筑工程招标公告一、标题招标公告的标题是其中心内容的概括和提炼,形式上可分为单标题和双标题1、单标题。有二种写法:一是完整式标题,由招标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和文种组成。二是省略式标题,可省略招标单位名称或招标项口或者二者均略去,只留下文种名称,如(公司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等。三是广告性标题,以生动吸引人的语言激发人们投标的欲望。2、双标题。正标题标明招标单位和文种的名称,副题点明招标项目。二、招标号凡是由招标公司制作的招标公告,都须在标题下一行的右侧标明公告文书的编号,以便归档备查。编号一般由招标单位名称的英文编写、年度和招标公告的顺序号组
    2023-08-02
    226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处罚决定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更多>

    #行政处罚决定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有哪些及依据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
    • 行政处罚决定应当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载明哪些事项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13
      所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
    • 送达回证必须载明哪些事项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0
      送达回证应记载以下事项: 1、进行送达的司法单位的名称; 2、应受送达人或代收人; 3、应送达的诉讼文书; 4、送达处所及送达时间; 5、送达方式(包括必要的经过或原因); 6、应受送达人或代收人、受托送达人以及送达人签名或盖章。
    • 什么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 必须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应当载明的内容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1
      按照法律规定,只要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都要出具处罚决定书。《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六条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二)违法事实和证据;(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
    • 国家赔偿申请书必须载明的事项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8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