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违约不支付货款,卖方是否保有货物所有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8:14:56 478 人看过

如果双方在销售合同中同意买方不支付货款,卖方仍保留货物的所有权,即使买方不支付卖方交付的货物,卖方交付的货物所有权不转移。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卖方。未经登记,卖方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货物所有权的转移的规定是什么

(一)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

所有权转移时间的条文,不是民法典的强制性规定,这规定中也可以看得很清楚。因此,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合同自愿的原则,在合同中约定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当事人对此作了约定的,除非有关法律针对特殊领域的所有权转移问题有专门的规定之外,在合同履行中以及发生争议时的处理中就要依照当事人的约定。当事人的约定也是允许的。当事人对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另外约定,可以是约定特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或者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在买受人支付标的物的价款后转移等等。“法律另有规定”,在我国目前主要指的是有关法律规定一些特定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办理完法定手续后,才能转移,如不动产产权过户登记等。

(二)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法律要确定一个一般性的原则。

这也是法律应当承担的功能。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有关法律也没有特别规定的时候,就要适用这个一般性的原则。本条的主旨也即在此。

以前,理论界有一种观点认为,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要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对于特定物,其所有权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对于种类物则自交付时起转移。理由是对于特定物,如果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对该物仍有处分权,可能发生出卖人另行出卖等损害买受人利益和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情况。而种类物为可替代之物,买受人不必担心标的物取得问题。

后来,尽管规定特定物的所有权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具有稳定买卖关系和保障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作用,但是买受人在标的物交付之前并不能取得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不仅不能实际利用标的物,反而在承担与所有权有关的义务和责任,加重了其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02: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成立相关文章
  • 国内货物买卖合同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简单、明确,受到的外力影响因素较少,手续相对单一。即预定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一次履行付款义务。2、分期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约定买方与卖方协商,将购房款分若干次付清;3、其他方式。在实际销售工作中,主要包括银行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两种。银行按揭贷款是指购房人为支付购房款而向银行申请贷款,并在约定期限内分期、分批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开发商提供担保的付款方式;一、无产权的买卖合同可以公证吗没有产权的买卖进行交易时,是可以办理公证的,公证的内容只能是对交易行为进行公证,不能对房屋合法性进行公证。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
    2023-04-05
    265人看过
  • 国内货物买卖合同付款方式
    一、国内货物买卖合同付款方式买卖合同付款方式有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现金支付、信用卡支付、在线支付等。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对价款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五项的规定。第六百二十七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是,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法律依据:二、买卖合同的内容在买卖合同中,除了包括一些一般的条款,也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
    2023-05-03
    64人看过
  • 卖方逾期交货买方是否有权拒收
    一、卖方逾期交货买方是否有权拒收卖方逾期交货买方有权拒收。事实上,卖方逾期交货,就是违约,而买方拒收货物的,就是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在实践中,认定卖方逾期交货的方法:1.合同中有约定交货日期的,以合同约定的为准。2.合同中没有约定具体交货日期的,以合同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的,合理准备时间为准。卖方在约定好的准备时间后仍然没有交货的,视为逾期交货。买方想解除合同的(拒收货物的),需告诉卖方,并主张损失赔偿。只是生活中常常会出现,在买方提出解除合同后,卖方并不同意,导致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这个时候,买方可以联系当地的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或这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法,向法院申请请求解除合同,到退货的目的。二、买卖合同逾期付款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吗买卖合同逾期付款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买方需要承担的违约损失计算方法:1.合同中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就按照合同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来承担违约责任
    2023-06-07
    449人看过
  • 国际货物买卖支付条款(PaymentClase)
    支付条款(PaymentClase)订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付款所使用的货币或票据。支付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支付手段、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和地点。(1)支付手段有货币和汇票,主要是汇票。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汇票是出口方(卖方)向进口方(买方)开立的,要求买方在一定时间内向卖方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出口方或持票人向进口方或其指定银行要求付款。(2)支付方式可分为两类三种:①双方不由银行提供信用,但通过银行代为办理,如直接付款和托收;②在银行提供信用,从银行得到信用保证和资金周转的便利,如信用证。无论采用以上哪种方式,都应考虑交易地区的贸易法令和习惯。(3)交付时间与地点支付时间不但涉及利息问题,而且对买卖双方尽快实现各自的利益有重大关系。通常按交货(交单)与付款先后,可分为预付款、即期付款与延期付款。预付款是在交货或交单前即支付部分或全部货款:即期付款是在交货或交单时付款;延期付款是在交货
    2023-06-09
    342人看过
  • 买卖双方违约单方违约支付违约金是否是2倍
    合同单方面违约支付的违约金不是2倍。违约金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法律没有明确的限制,但是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进行变更。一、甲方付款违约金是多少呢甲方付款违约金由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呀合同违约金比例是由当事人协商设定的,法律对违约金一般没有明确的比例规定。关于违约金的问题,双方可以自行约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分高于造
    2023-04-04
    349人看过
  • 赔付了货款能取得货物所有权吗
    一、赔付了货款能取得货物所有权吗赔付了货款,货物的所有权一般归于赔偿钱款的一方。所以,在一般情况下,赔付了货款就能取得货物所有权,但也有特殊情况。针对所有权确认纠纷,在进行处理的时候,应当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故双方当事人应该协商解决,避免赔付后出现新的民商事法律纠纷问题。二、什么是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用、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土地,并从土地上获得利益的权利。一般来说,土地所有权属于财产所有权的范畴。但是土地所有权相对于一般财产所有权而言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一)主体的特定性(二)交易的禁止性(三)权属的稳定性(四)权能的分离性。三、如何确定货物所有权针对所有权确认纠纷,在进行处理的时候,就应当要根据相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则应当要按照确认不动产的所有权,还是确认动产的所有权,进而确定案件的管辖权。货物
    2023-05-06
    469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合同成立
    相关咨询
    • 如果买方没有支付货款卖方交付商品后所有权是否也转移了呢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16
      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因此,如果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方没有支付货款,卖方交付的商品所有权不发生转移,那么,即使买方没有付款卖方交付了商品,卖方依然保留商品的所有权。
    • 购货方买了朋友弟弟的货物不按时支付货款收取违约金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了买卖合同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其中第四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 乙方违约在先,甲方是否应按约定支付货款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9
      这要看其违约的程度,是否影响到甲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果没有构成根本违约,只能拒绝支付相应的货款。
    • 对方不支付货款能否解除买卖合同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4
      买方没有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经催告后仍然不支付的,卖方可以解除买卖合同,并且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 卖方没有货物所有权,合同是否无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根据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在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之前,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按照效力未定法律行为的一般理论,权利人拒绝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确定无法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该无权处分合同自始无效。这是本解释施行前各地法院处分无权处分案件的基本态度。但是在本条解释生效施行之后,就无权处分合同,即便权利人拒绝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确定无法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出卖人或者买受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