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的执行场所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2 17:01:45 415 人看过

羁押的执行场所是: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留置室。留置室不是专门的羁押场所,它可以是派出所的一个屋子,也可以是刑警队的一个屋子,是随意的一个屋子,也就是侦查、盘问阶段完全由侦查人员自行来控制。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

一、虐待被监管人罪的犯罪主体有哪些

虐待被监管人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

所谓监狱,是指刑罚的执行机关。

所谓拘留所,即关押被处以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人的场所。

所谓看守所,即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场所。

二、检察院是否应当做出羁押?

检察院有权羁押。羁押又称拘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羁押的意义,在于防止人犯或犯罪嫌疑分子逃跑、自杀、串供、毁灭证据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告人在侦查中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于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半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管理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能超过1个半月。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管理的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三、拘留是逮捕还是逮捕?

羁押是包括拘留和逮捕的。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同时拘留和逮捕都是对犯罪嫌疑人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因此羁押是包括拘留和逮捕的,只是羁押的时间不一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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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8日 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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