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保密工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8:21:31 386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劳社部发[2000]4号),启用前的全国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含答案、评分标准和备用试题试卷)属国家秘密范畴。为进一步加强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统考)保密工作,确保全国统考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把保密工作列为全国统考工作的重中之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级鉴定中心)作为本地区全国统考保密工作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应主动争取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保密部门的指导与支持,成立保密工作实施领导小组。省级鉴定中心主要领导人应亲自负责,把全国统考保密工作作为制度性的工作,并列为全国统考工作的重中之重,领导组织并检查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的落实。

二、健全制度,切实落实保密工作责任

各省级鉴定中心要进一步完善各项保密管理制度,对涉密人员、涉密载体、涉密场所及涉密工作各环节等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建立并落实全国统考保密工作责任制,全国统考组织实施各环节涉密人员应签订保密责任书,并自觉履行责任书承诺,切实担负保密责任。

三、强化教育,提高安全保密意识

各省级鉴定中心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有实效性的保密法制教育,组织涉密人员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了解新技术、新设备使用过程中做好安全保密工作的方法,并结合失泄密典型案例,以案讲法,增强涉密人员的安全保密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其知法、懂法、守法,自觉履行责任义务。

四、严格管理,确保关键环节安全保密

我中心按保密工作要求,负责全国统考命题审题、试卷印制工作并将试卷传递至省级鉴定中心。各省级鉴定中心负责本地区全国统考试卷保管、传递、启封、发放、回收等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工作中要加强对关键、重点环节管理,严格进行查验和交接,做到手续齐全。重点环节需请相关主管部门和保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要按照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加强对全国统考计算机平台考试管理。对涉密存储设备及计算机信息系统、计算机设备的安全防护和使用、管理等方面,要采取严格保密防范措施,确保平台考试顺利实施。

五、加强监督,严肃查处泄密行为或事件

各省级鉴定中心要高度重视全国统考安全保密工作,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加强对本地区全国统考各环节安全保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切实落实各项保密制度和措施,发现问题和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失密行为或事件发生。

我中心已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10-84661120),各地也要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如有泄密行为或事件发生,应及时报我中心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泄密行为和事件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21: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业资格相关文章
  •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通知
    (国家经济贸易法(1997)419号,1997年7月2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委员会、计划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济委员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表示:商业秘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也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对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生存和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秘密已成为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内容,成为企业形成和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对于保护国有企业知识产权、提高国有企业管理水平、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一些国有企业认识到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建立了相应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总体来看,大多数国有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还比较薄弱,保护措施还比较落后,侵犯国有企业商业秘密权益的案件不断增多,国有企业商业秘密泄
    2023-05-07
    147人看过
  • 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统一鉴定报名指南
    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可向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提出申请,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报名时应出示本人身分证、培训毕(结)业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工作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申报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还须出具本人的技术成果和工作业绩证明,并提交本人的技术总结和论文资料等。1、注意事项:考生报名时须交2张近期2寸同底照片和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证明、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依照各职业等级的申报条件确定相应的申报等级,到公告的各职业报名点报名。2、报名及考试时间:全国统考于每年5月和11月份的第三个双休日各举行一次,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3月31日和9月30日。3、考试内容:分理论和技能两部分,理论着重考察本职业需要掌握的基础知识,技能着重考察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4、成绩处理:理论、技能成绩均合格者(二级和一级要参加论文答辩和综合评审),由劳动保障部门核发国家职
    2023-05-10
    275人看过
  • 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3-3-28【实施日期】2003-3-28【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文号】建住房[2003]60号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统计工作的通知建住房[2003]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计委、统计局:为了贯彻落实经国务院原则同意,建设部、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提高房地产开发统计数据质量,发挥房地产统计工作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现就加强房地产开发统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计划部门、统计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房地产市场信息的交流和协作,及时发现、解决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统计部门能准确、及时、全面地收集、提供房地产开发统计基础数据。二、为满足建
    2023-04-22
    152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1999]48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长期以来,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征用集体土地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妥善安排了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保障了各类建设用地。但是,一些地方还存在滥用征地权、征地补偿标准不合法、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侵犯农民权益等问题,群众反映十分强烈。为切实贯彻实施《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加强征地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推行和完善政府统一征地制度,保证征地工作依法进行征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用地,是政府行为。各地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确立的征用土地制度,实行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征地。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及法定的征地批准权限和程序,代表政府负责组织征地
    2023-04-22
    402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和《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加强全省的失业保险工作,全面提高我省失业保险工作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失业保险工作的责任感失业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制度。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特别是随着我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的深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更加迫切地需要加强失业保险工作,增强失业保险对失业者的社会保障能力。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失业保险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2023-04-23
    298人看过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伤亡事故统计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时全面统计中央企业伤亡情况,科学分析预测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各省、自治区:,要求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中央企业加强对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中央企业安全发展,对加强中央企业伤亡事故统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充分认识加强中央企业伤亡事故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做好中央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关系到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伤亡统计是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做好中央企业伤亡统计工作,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提供全面、科学的信息支持,是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央企业伤亡统计工作,加强领导,落实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好中央企业伤亡统计工作,及时作出决策,二是明确统计范围,全面统计中央企业伤亡事故中央独资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
    2023-05-07
    258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 更多>

    #职业资格
    相关咨询
    •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全文如下:
    •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11
      考试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认真负责、严守秘密、身体健康等条件。负责电子试卷传输、电子答题数据接收和纸质试卷(答卷)的接收、保管、分发、回收、返送的工作人员应当符合国家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
    •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通知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5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一条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通知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3
      (1994年2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6号发布根据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
    • 关于国家法定加班工资的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2
      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