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的界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20:04:12 341 人看过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申请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遭到了侵害,这是其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基础。从这一时间点开始计算仲裁时效期间,符合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仲裁机构保护权利的法定期间的本意。

所以,仲裁机构适用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的起算点,以权利人权利客观上受到侵害,且主观上已知晓权利被侵害的事实为构成要件。权利人主观上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而事实上其权利并未受到侵害的,不能使劳动仲裁时效期间开始计算。

今后,凡当事人请求追索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一年劳动仲裁申请时效的同时,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时效起算点。在起诉阶段,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的三类情形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09: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争议调解相关文章
  • 债权人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多长时间内有效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自债权人了解或理应清楚知晓撤销原因之日起开始计算一年之内实施。而自从债务人生效行为之日起达到五年仍未行使撤销权时,此项撤销权则自动失效。首先需要强调的是,这"一年"的规定属于除斥期间的范畴,即只适用于债权人已经清楚了解或应该了解撤销事实的情形;同时,其起算是以债权人已知晓或应当知晓之日作为起点,并不受法律中关于时效的中止、暂停或延长等特定条件的制约。其次,对于"五年"的期限,则主要适用于债权人未曾了解到撤销事由的状况下,其起始计算时间为特定债务人生效行为发生的确切日期,同样不受时效中止、暂停和延长规定的约束。在此设定期限之下,实际上可以被视为撤销权行使过程中的一个固定截止期,只要在此期限之内未能积极行使合法权益,那么无论在后续处理过程中出现何种状况,均将会导致相关权利自行消失。《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
    2024-07-24
    144人看过
  • 劳动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如何判断
    关于对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首先是克扣或者无正当理由地拖延发放劳动者薪资;其次是故意拒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或在延长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时存在欠缺;然后是以低于当地政府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劳动者的薪酬;最后是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后,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以上所有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案例,劳动行政部门有权依法责令雇主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报酬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甚至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
    2024-04-30
    266人看过
  • 仲裁时效应从劳动者知道自己权利被谁侵害之日起算吗
    一、仲裁时效应从劳动者知道自己权利被谁侵害之日起算吗关于仲裁时效,它实际上是指自然人在享有的法定权力抑或是请求仲裁机构维护其权益过程中的合法时限。换言之,如果该自然人在这个合理时间段内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权行动,那么他们势必要失去通过仲裁途径保护自身利益的资格。在劳动仲裁的情况下,其时效制度的确是与个体知晓其权益遭受侵害的时间节点有着密切联系的。通常而言,劳动争议方面的仲裁时效期设定为一年。须强调的是,仲裁时效期是从当事人察觉或应当察觉他们的权利受到侵害的那刻起开始计时。据此可知,一旦劳动者认识到对其权益形成了侵害,他们便应该立即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会超出法定的仲裁时效期限。我们必须要留意的是,仲裁时效的计算或许会因某些特定状况而受到影响。比如,若是劳动者与雇主间的劳动报酬纠纷在劳动关系延续期间产生的,则不受制于一年的时效管制。一旦劳动关系正式解除,那么劳动者即需在一年内提出仲裁
    2024-07-22
    330人看过
  • 当今劳动者应当知道的哪些权利
    一、用人单位应当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含试用期),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收入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社保中个人缴纳部分由劳动者自行缴纳。三、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但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加班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四、用人单位有过错的情况下,即使是劳动者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同样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
    2023-03-30
    191人看过
  •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应当知道怎样认定?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我国法律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4-05-09
    244人看过
  • 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多久内诉讼有效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权利被侵害,是指遗产被单方分割,未与其他继承人协商一致或征得其同意。比如:作为遗产的房产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被私下办理过户手续的就是属于权利被侵犯。了解到不法侵害已经产生,例如偶尔通过查询得知房产已经被办过户手续,他人通知被侵害人房产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的事实。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二、遗产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
    2023-06-27
    312人看过
  • 如何理解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
    一、如何理解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是对行政相对人在行政过程中的知情权及其义务的一种法律表述。2.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相对人有权了解行政机关作出的对其产生法律效力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这是其基本权利之一。3.行政相对人也应当对自己的权利义务负责,及时了解和关注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4.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意味着行政相对人已经明确了解行政机关的决定,并能够据此采取相应的行为。5.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则是指行政相对人虽然没有直接得知行政机关的决定,但根据法律规定或常识判断,应当能够推断出行政机关的决定,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行政行为的要素行政行为作为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单方行为,其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主体要素:行政行为必须是由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实施的行为。这些主体具有行使行政权力的
    2024-03-10
    243人看过
  • 购房人应当知道的,小产权知识
    网民咨询:小产权房有没有房产证?能否进行销售和销售?交易后是否受到法律保护?小产权房没有法律保护。就法律而言,交易是不允许的,买卖并无法律效力。买完后,如果发生纠纷,调解不成,就没有法律保障。即使小产权房买了,也没有房产证,就不能过户。有关商品房的法律法规对小产权房没有效力,而购买小产权房的合同无效,无需进行公证备案,购房者的权利就难以得到保障。小产房具有两种性质:一种是集体建设用土地建造的房屋,即“宅基地”所建,仅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人,外村的农民不得购买;另一种是非法建造,用于集体企业或占用耕地的房屋。律师分析:“小产权”,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他们的产权证不是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乡政府所发的所谓小产权房,其实并无真实产权。这类房屋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国土房
    2023-06-20
    93人看过
  • 刑事犯罪追诉时效知道或应该知道
    (一)一般犯罪的计算这里所说的一般犯罪,是指没有连续与继续状态的犯罪。这种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第89条第1款前段)。“犯罪之日”应是犯罪成立之日,即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之日。由于刑法对各种犯罪规定的构成要件不同,因而认定犯罪成立的标准也就不同。对不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而言,实施行为之日即是犯罪之日;对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而言,危害结果发生之日,才是犯罪之日。(二)连续或继续犯罪的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状态的,属于连续犯;犯罪行为有继续状态的,属于继续犯。就连续犯而言,是指最后的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完成之日;就继续犯而言,是指处于持续状态的一个犯罪行为的结束之日。对于惯犯的追诉期限的计算,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但从刑法规定的精神以及惯犯与连续犯的关系来看。对于惯犯的追诉期限,也应从最后一次犯罪之日起计算。(三)理解误区对“追诉
    2023-02-26
    351人看过
  •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多久后行使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消灭。(1)关于可撤销民事行为,撤销条件: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时。时效:自行为成立之日起1年内行使,否则法院不保护。(2)《公司法》关于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撤销条件: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表决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效: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民法典》分则关于赠与合同撤销,条件:任意撤销或法定撤销。时效:赠与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1年。其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6个月内。(4)关于可撤销合同,条件: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胁迫欺诈且不损害国家利益,乘人之危。时效:有撤销权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1年内行使。(5)关于合同保全措施的撤销权,条件:债务人的无偿行为;债务人的有偿行为,第三人恶意取得。时效:债
    2023-03-17
    53人看过
  • 知识产权侵害需要知道的维权常识
    一、知识产权侵害需要知道的维权常识知识产权侵害需要知道的维权常识:1.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申请行政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2.向报社、网络等新闻媒体曝光。3.搜集、保存对方侵犯所享有的知识产权的证据,有必要的话可以咨询律师,请律师对侵犯知识产权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委托公证。4.与侵权行为人协商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事宜或通过法律诉讼解决,维护自己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二、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管辖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管辖权规定是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发生的地方法院来进行管辖,或者是被告住所地法院进行管辖。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被诉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
    2023-09-12
    441人看过
  • 什么叫“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
    一、什么叫“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是指有理由相信权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已经知道、了解专利侵权行为已经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二、专利侵权应负的法律责任1、行政责任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2、民事责任(1)停止侵权。是指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根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
    2023-04-29
    363人看过
  • 使用信用卡应当知道的知识!
    信用卡似乎已经成了当代人的“标配”,衣食住行,经常一卡在手,说买就买。但其实,很多人都不知道,信用卡也有很多坑,下面这些知识点请牢记!1、信用卡有年费很多人都经常忽略信用卡的年费,办完卡后用了几次还完钱就丢到一边。或者有些人被新航各种办卡活动奖品诱惑,以为办完卡不激活就没关系。然而,绝大部分的信用卡是有年费的,而且每个银行的规定不一样。有些银行首年不免年费,要累计刷卡达到一定金额才能免。有些信用卡甚至会默认办卡人办卡后即产生年费。如何避坑:办卡时,最好问清楚年费收取情况。2、最低还款也要收全额逾期利息这个很好理解,就是很多人在还款时可能会选择最低还款,比如你要还3000元,假设最低还款为全额10%(具体各家银行情况不同),当你选择最低还款后,可在还款日先还300元。但只要你不按时还款,产生的利息还是按全款产生利息。如何避坑:每个月最好全额还款,即使分期也要按时还款。3、分期付款利息要收手续
    2023-11-29
    78人看过
  • 专利侵权诉讼的应对之道
    被侵权人应当先确定管辖法院,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此类诉讼的管辖法院为: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确定管辖后,应当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受理后,会选择相应的程序,择期开庭审理。审理中原告需要举证证明被告构成侵权。法院经审理认定购车侵权的,被告应当赔偿权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专利侵权纠纷专利侵权纠纷是指专利权人与未经其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人发生的争议。这类纠纷较为普遍,处理方式也与其他纠纷不同。专利侵权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这里所说的“实施”针对不同性质的专利,其含义也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非法实施他人专利比较隐蔽,有时是改头换面,将原来专利进行非实质性改动,看似不同,实则没有新内容;有时只是部分侵权,侵权人的产品可能比原专利技术更进步,效果更好,但确实使用了他人专利,不论使用的程度有多大,都构成侵权。对侵权行为,专利
    2023-07-08
    64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争议进行调解的过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常由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派代表组成,也可以由第三方机构组织成立。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可以作为调解员参与调解过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帮助当... 更多>

    #劳动争议调解
    相关咨询
    • 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多少日内申请劳动仲裁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0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
    • 仲裁时效为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多少天内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8
      没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从入职一年内签订合同后一天或者入职第12个月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时效,之后一年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超过一年时效经过,申请仲裁也没办法胜诉
    • 该怎么理解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之日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29
      第三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起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以第三人知悉对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的事实为标准,应当根据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是否送达第三人,执行时是否涉及第三人,以及第三人与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等具体情形来判断。第三人撤销之诉期间的起算,可能晚于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生效时间,但不能早于生效时间。超过六个月期间的,第三人提起诉讼撤销权
    •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受到损害之日起几日内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6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局行政部门提岀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岀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岀受理决定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
    • 知道或应该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如何衡量?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5
      有权。什么时候知道,撤销权的除斥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说白了,对方过户一年半,你不是刚知道不久吗从你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对方过户,不是你应该知道的,你什么时候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