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协议是否有效的风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8:41:38 221 人看过

公务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以股权代持的形式经商的;外商为规避外资准入政策,通过与境内企业或个人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以隐名股东身份投资于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和政策禁止或限制外商进入的行业的,实际出资人规避我国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以名义名股东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的;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如行贿。

一、如何保护隐名股东的权利?

1、采用书面协议明确显明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书面协议是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在诉讼中,书面协议是保护隐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据。

2、争取与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只在双方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不能满足“与其他股东达成设立公司或继续经营公司的合意”的实质要件。因此,仅有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通常不能产生确认隐名投资者享有股权的法律效果。隐名投资者应当争取同项目公司及其他股东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使公司内部各当事人均认可隐名投资人的实际股东地位。

3、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充分行使股东权利。隐名投资者在进行出资并设立公司后,应当积极参加公司经营管理,委派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参与公司经营决策。

4、关注显名股东持股情况,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隐名投资行为的隐蔽性,决定了其时刻受显名股东的制约。因此,必须时刻关注显名股东的资产和纠纷状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保持对显名股东一定程度的控制力。要注意防止显名股东违反协议将股权转让或作其他处分,或因他自身原因导致股权被法院冻结甚至执行。

二、挂名股东和隐名股东区别是什么

所谓挂名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挂名股东。

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

挂名股东的表现形式:

1、被借名而挂名的股东

根据实际出资人借名的不同原因分为以下两种形式:一是实际出资人为规避法律,由于自己的身份受到有关法规、政策的限制不宜公开,而借用他人身份设立公司,如在《公司法》修订前的实质一人公司却登记为两人或两人以上股东的大多属此种情况;二是实际出资人出于其他原因不愿公开身份而借用他人名义开设公司。在实践中,被借名者大多是亲属、朋友或者在管理、产权等方面有关联的自然人与法人单位。

2、约定挂名的股东

这种形式大都出现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为规避税收、规避对股东人数的限制及其他法律规定等不同原因,约定在股权转让后不办理工商登记,从而在公司章程、工商登记材料及股东名册上转让方成了挂名股东。受让方虽不具备股东资格的形式要件,但却具备参与公司治理、收取资本收益等股东资格的实质要件。

隐名股东的表现形式:

1、为规避法律而隐名

与挂名股东相对应,公司实际出资人的身份由于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为了规避法律,让其他人挂名进行公司的注册登记,而自身或委托他人从事公司的经营管理,并享受公司收益。比如,法律规定不得经商的国家公务人员投资开办公司大多属此类情况。

2、非规避法律的其他原因

公司实际出资人由于各种原因,不愿公开自己的股东身份,由并未出资的其他人身份代为登记为股东或与其他股东约定由其他股东将自己出资捆绑登记。与挂名相对应,实际出资人则成为隐名股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9: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外商投资企业相关文章
  • 非出资股权持有协议有哪些风险
    非出资持股协议的主要法律风险是什么?,在实践中仍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规定,也有公务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以代持股份的形式从事业务的;外国投资者为规避外资准入政策,与境内企业或个人签订股权持有协议,以隐名股东身份投资于法律、政策禁止或限制外国投资者进入的行业;隐名股东规避中国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以明显股东的名义投资于目标公司(2)普通股权持有关系中的显著股东恶意侵害隐名股东权益的风险,实际投资者隐藏在幕后,名义股东则受隐名股东委托,在台前行使股东权利。在种种诱惑面前,显性股东很可能违反股权持有协议的规定,侵害隐名股东的利益。主要情况包括:名义股东不向隐名股东转让投资收益;名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重大决策事项未协商解决);知名股东擅自处分股权(转让、质押)等(3)隐名股东难以确立股东身份,难以向公司主张权益p>虽然原则上肯定了股权持有协议的法律效力,但投资权益并不等于股
    2023-05-07
    129人看过
  • 代持股权激励协议是否违法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公司监事是拥有一定职权的,但代挂股权是不是违法的,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一、公司融资对股东有什么好处公司融资对股东的好处如下:1、是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企业在股权融资之后会拥有众多股东,根据公司法规定就会建立一套完善的法人管理方案并有合理的管理机构,而且会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监事会一起组成,彼此之间会成为一种权利的制衡机制并对各方面的风险进行约束,因此,企业慎重进行股权融资可以有效降低经营风险;2、挑选可靠的股东合作,不管什么类型的企业在发展经营中都需要大量的资金,但是并不是任何有资金的人都能够成为可靠的企业合伙人,而且在股权融资的过程当中需要和投资人进行多次接触并做深入的谈判,对彼此的经济背景、投资观点和管理观点都会进行了解,因此,通过股权融资能够位企业寻找到非常合适的合作股东;3、获得更多的发展资金,企业发展中需要的资金一般源自于企业创始人和原始股东、银行贷款和股东的投
    2023-06-28
    280人看过
  • 我是代持股东有啥风险
    代持股隐名投资在公司法律事务中较为常见,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名义股东现象。但是其中的风险也是比较多的。有时候在对一家公司的投资当中,有些出资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或者是为了规避经营中的某些相关联的交易,或者是为了规避国家法律对某些行业持股上限的限制。因此找到一个没那么多资本投资,但更具持股资格的法人成为其名义股东。如果实际出资人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则名义出资人需要对公司债务在实际出资人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通俗的说,名义上的股东很有可能被当成替罪羊。一、实际出资人面临的风险有哪些实际出资人面临的风险有:1、代持股协议无效时,实际出资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2、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不能当然认定为无效,受让人可以通过善意取得获得股东资格;3、其他风险。二、董事代持股票有风险吗?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
    2023-06-26
    432人看过
  • 股权代持是否合法?如何避免风险?
    股权代持合法,避免风险的方式有:1、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约定由名义出资人作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股东权利;2、实际出资人应当保留履行出资义务的证据。一、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有哪些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情形有很多,主要包括股权转让瑕疵、代持股行为、股东除名、虚假增资行为等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企业不是股东和法人是否有权利设立法
    2023-06-24
    343人看过
  • 股权代持协议签署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分析
    股权代持使实际投资者面临的风险。实际投资者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合同效力。1、在实践中,如果设定股权持有的目的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或者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外资为规避市场准入而实施的股权持有、以股权持有形式实施的变相贿赂等,这些股权持续协议最终可能被视为无效;2、股权持有使名义股东面临的风险。要求名义股东履行公司出资义务的风险。由于代理协议的有效性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名义股东承担公司的出资义务。实际投资者违约不出资的,名义股东面临必须出资的风险。存在股权代持关系的公司面临的风险;3、公司在资本市场融资面临法律障碍;4、面临注销边界公司的风险。签股权代持协议违法吗签股权代持协议不违法。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法定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根据《民
    2023-07-04
    455人看过
  • 代持股协议的有效性及意义
    代持股协议有效。只要是协议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是有效的。在一般的股权代持关系中,实际出资人在幕后,名义股东则在台前代为行使股东权利,很可能出现名义股东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的情形。比如:名义股东不向实际投资人转交资产收益,滥用股东权利(重大决策事项未经协商),擅自处置股权(转让、质押)等等。代持股协议存在的风险任何的合作都存在风险,代持股协议中的实际股东和名义股东也同样面临这个问题,而且各自所承担的风险还不尽相同。1、实际股东可能面临的风险(1)实际股东在法律上不是公司股东,不能直接行使股东权能根据《公司法》,股东身份或者资格的法定证明文件是公司的股东名册,实际股东虽然出资,但因为其姓名或名称没有登记在公司的股东名册上,因此实际股东在法律上就不属于公司股东。实际股东若想行使其股东的收益权、表决权等权能,只能通过名义股东来实现。(2)实际股东的权益可能会受到名义股东的侵害从外观看来,名义股东对其
    2023-07-12
    470人看过
  • 股权代持的风险关键因素
    股权代持协议的风险有:一、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被否定。二、显名股东恶意侵害隐名股东权益。三、隐名股东难以确立股东身份、无法向公司主张权益。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别人约定,以该别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股权代持如何单方面解除总合同签订后,除非合同约定解除条件或者合同的解除条件符合法定终止权,否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但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或受托人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无任何终止理由,这是委托合同当事人随时终止的权利。《换股协议》由明显股东与隐名股东签署,约定休眠股东委托明显股东代股东持有股权。因此,股权替代协议实质上是一种委托合同。协议各方,即明显股东或隐名股东,也有权任意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
    2023-07-07
    189人看过
  • 股权代持协议中法律风险分析与规避方法
    一、股权代持使实际投资人面临的风险:实际投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合同效力问题。二、股权代持使名义股东面临的风险:名义股东被要求履行公司出资义务的风险。三、存在股权代持关系的公司面临的风险:1、公司在资本市场融资面临法律障碍、面临界公司注销风险。股权代持协议书怎么写?股份代持协议书范本新整理版甲方(实际出资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名义股东)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存续;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万元。现甲方实际出资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2023-07-13
    404人看过
  • 股权代持如何规避风险
    可以通过名义股东将代持股权质押给实际出资人的方式来规避股权代持中的法律风险。具体操作方式: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在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的同时,就应当签订名义股东向实际出资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名义出资人为保障实际出资人的借款债权将其名下股权质押给实际出资人,并办理股权质押工商登记。如此一来,通过质押代持股权的方式就能避免名义股东在代持期间恶意转让实际出资人的股权。当进入法院强制执行阶段时,对于已经设定质押的股权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在执行中首先要满足质权人的优先受偿的权利。这样就能规避掉前面提及的第一、第二两种风险。对于不配合实际出资人控制公司的第三种情形,需要实际控制人通过诉讼起诉名义股东并在征得股东人数过半数的情况下,才能成为登记股东,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股权代持是指实际投资者(又称隐名股东)向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但不以自己的名义作为该公司的股东,而是委托他人(又称显名股东)作为公司章程、
    2023-06-22
    306人看过
  • 2022年股权代持的风险预警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股权代持在实践中较为普遍,但是股权代持是具有较大的法律风险。实际出资人难以确立股东身份的风险:虽然司法解释肯定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但是投资权益并不等同于股东权益,投资权益只能向名义股东(代持人)主张,而不能直接向目标公司主张,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名义股东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的风险:在一般的股权代持关系中,实际出资人在幕后,名义股东则在台前代为行使股东权利,面对各种诱惑,很可能出现名义股东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的情形。而名义股东也有风险,比如:当实际投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时,若债权人追索,则名义股东需要承担补缴出资的义务,其不能以不是实际投资人为由拒绝承担责任。要收回代持股权,如果是约定好的,按照约定即可。没有约定,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7-02
    189人看过
  • 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是否有效
    一、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是否有效1、要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有效。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二、如何认定实际出资行为股东只有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认缴的出资额,并且以货币出资的,按货币足额存入公司账户,以非货币出资的,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非货币财产的所有权转至公司名下,才算完成了出资的义务。所谓股东出资的违法形态,是指股东在出资过程中违法出资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实质违法形态和形式违法形态两种,前者指股东在出资过程中没有履行或没有适当履行自己出资义务的违法形态,而后者是指股东在出资过程中其出资意思的外在表现形式违反法律规定的违法形态。
    2023-04-20
    487人看过
  • 隐名股东协议是否为代持协议书?
    一、隐名股东协议是否为代持协议书?隐名股东协议也是称为代持协议书的;代持股协议,就是代为持有股份、享有股权的委托协议书。产生代持股的原因有多种,可能是真实的出资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或者是为了规避经营中的关联交易、找别人代持股,或者是为了规避国家法律对某些行业持股上限的限制,也可能是有的公司对股东身份有特别的要求。二、有限公司股权代持协议书甲方: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住所地:XXXXXXXXXXXXXXX乙方: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住所地:XXXXXXXXXXXXXX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委托内容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人民币XX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X公司注册资本的XX%,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2023-06-02
    273人看过
  • 股权代持协议是否可以进行公证
    股权代持股协议可以进行公证。股权代持股协议要进行公证的,公证处依法抑郁审查。审查当事人之间的主体资格、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恶意、是否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形等,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公证。因此,代持股协议可以进行公证。一、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的区别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实际上就是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关系。内部关系上:投资权益的归属人是隐名股东,若涉及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之间的利益问题时,以合同约定(代持股协议)为准并兼顾实际出资的原则;外部关系上:显名股东才是合法的公司股东;名义股东若处分其名下的股份,对于善意第三人来说也是有效的,实际出资人不得主张行为无效。二、隐名股东怎样保护自己的股权第一,采用明确的协议记载显明股东和隐名股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第二,争取和公司的其他股东及公司签订相关的协议,尽可能保证各方对股权代持的了解和同意。第三,积极的参加公司的日常管理。第四,及时关注显名股
    2023-03-16
    324人看过
  • 股权代持使名义股东面临的风险
    名义股东被要求履行公司出资义务的风险。由于代持协议的效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名义股东承担公司的出资义务。如果出现实际投资人违约不出资,那么名义股东面临着必须出资的风险。在实践中,也存在出资不实被公司或善意第三人要求补足出资的情形,这种情形下名义股东不得以代持协议对抗公司或者善意第三人。虽然,名义出资可以在出资后向隐名股东追偿,但也不得不面对诉讼风险。股权代持协议的生效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在司法实践中,股权代持是比较常见的,公司很多隐名股东因各种因素不想暴露本人真实身份的话,可以让他人代持股权,但是股权代持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比如国家公务员作为隐名股东的身份肯定不受法律保护。
    2023-08-17
    82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有四种类型,中国与外国合资经营的企业、中国与外国合作经营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更多>

    #外商投资企业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代持股协议的风险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4
      若实际出资人与显名股东未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或者签订的协议存在合同无效的风险时; 由于实际出资人不是工商登记上的股东,将无法依据《股权代持协议》向显名股东主张自己的权利,更无权直接向公司主张投资收益或分红。 若显名股东擅自转让股权,由于显名股东并非真实的权利人,则其转让股权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受让人在不知情且无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善意取得股权。 基于《公司法》规定了股权工商登记的对抗效力,如果受让人已
    • 代持股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吗代持股有哪些风险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14
      代持股协议又称隐名出资协议、隐名持股协议即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约定,隐名股东以显名股东的名义出资为公司的股东并由隐名股东承担投资收益和风险的协议。那么代持股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吗,代持股协议有什么风险?
    • 什么是股权代持,股权代持的风险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1-09
      1、什么是股权代持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在此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往往仅通过一纸协议确定存在代为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事实。 2、股权代持的法律效力 《公司法》司法解释 (三)(2014年修正)第24条第1款针对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签订代持协议的效力问题,如无《合法》第5
    • 代持公司股权增资协议是否有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7
      代持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实际股东称之为隐名股东,名义股东称之为显名股东。增资扩股之后,代持的股份数量没有什么变化,发生变化的只是持股比例。
    • 代持股协议的风险是什么,怎么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14
      若实际出资人与显名股东未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或者签订的协议存在合同无效的风险时; 由于实际出资人不是工商登记上的股东,将无法依据《股权代持协议》向显名股东主张自己的权利,更无权直接向公司主张投资收益或分红。 若显名股东擅自转让股权,由于显名股东并非真实的权利人,则其转让股权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受让人在不知情且无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善意取得股权。 基于《公司法》规定了股权工商登记的对抗效力,如果受让人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