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方对租赁土地的使用权负有纳税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1:04:22 389 人看过

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义务由哪一方承担?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市、县、镇、工矿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抵押时,房屋的出租人和抵押权人是纳税人;出租人和抵押权人不在房屋所在地或者抵押纠纷未解决的,由房屋代理人或者双方使用人缴纳税款;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各方应当分别缴纳税款。但实际上,许多出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应付款。这是商业行为,不是法律行为,对税务机关的执行没有约束力。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支付的,出租人应当先支付后向承租人收取。土地使用税是以土地面积为征税对象,向土地使用者征收的以有偿占用为特征的行为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级以上城市征收,非征收地区城镇用地不征税。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为市、县、镇、工矿区等,其中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建成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成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相对发达、人口相对集中的大中型城镇,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镇标准,但工矿企业所在地未建镇的。工矿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县、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土地使用税采取一系列不同的税种,大、中、小市县每平方米土地的年税额不同。为防止长期不使用、限制多占土地而征用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5倍范围内加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实际土地使用面积和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缴纳。计算公式为:

应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一般情况下,大城市每平方米年税额为1.5-30元,中等城市为1.2-24元,小城市为0.9-18元,县城为0.6-12元,建设城镇、工矿区。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举例”**钢铁进出口公司拥有自用房地产,原值60万元,可减免20%的税款,房地产税年税率为1.2%;汽车2辆,年税率300元;货车3辆,净吨位15吨,年税率为60元/吨;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年税率为6元/平方米;税务部门规定每季度末10日内缴纳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本月应交税费均按1月31日计算。

月应交房产税=5760/12=480(元)

月应交车船使用税=3300/12=275(元)

月应交城市土地使用税=1500×6/12=9000/12=750(元)

根据计算结果,应交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及提取城市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管理费-税金1505

贷方: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480

应交税金-应交车船使用税275

应交税金-应交城市土地使用税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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