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通常离婚诉讼采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应当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特殊情况下,离婚案件的管辖范围如下:(一)特殊情况下,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被告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居住;2、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3、被劳动教养;4、被监禁。(二)夫、妻离开住所地时的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未经常居住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三)双方被监禁或者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或者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4)军人离婚案件管辖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均为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团级以上单位人民法院管辖。(五)华侨离婚案件管辖在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定居的华侨,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国内最终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去什么地方起诉离婚?
1、起诉离婚,一般要去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
2、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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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现役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具有军籍和军衔的军官、士兵。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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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去什么地方去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30一、离婚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通常离婚诉讼采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应当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特殊情况下,离婚案件的管辖范围如下:(一)特殊情况下,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被告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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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起诉离婚应当去什么地方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8如果被告是中国大陆境内公民,首先根据中管辖的基本原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起诉对方离婚,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的规定,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地起诉。其次,如果对方经常变更居住地点,导致起诉时无法确认经常居住地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2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到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是中国大陆境外的公民,包括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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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要去什么地方去起诉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2根据相关规定,你可以在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户籍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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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去什么地方去起诉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13起诉离婚,由提出离婚的一方,到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另一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可以到本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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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去什么地方去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08(一)一般离婚诉讼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