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买卖合同成立要件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8 22:46:23 141 人看过

一、土地买卖合同成立要件是怎样的

土地买卖合同成立的要件是:当事人通过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当事人通过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法定其他成立要件等。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房产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是怎样的

房产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是: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损害他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是: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定其他生效条件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n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n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07: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土地买卖合同怎么写,土地买卖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土地买卖合同要写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信息、土地信息、土地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方式和交付的时间、特别约定、资金的支付和支付的时间、双方的违约责任等。土地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是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一、土地买卖合同怎么写土地买卖合同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信息,然后是土地的信息,即转让标的和转让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等,资金的给付义务、和方式时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等条款也需要进行明确约定,避免日后双方因违约不明产生争议。最后在结尾处双方签章,写上日期即可。二、土地买卖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土地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为,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023-06-04
    477人看过
  • 买卖土地的过程是怎样的
    1、应用程序。土地外流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应申请并填写《出让申请表》,包括名称、村名、面积、地名、土地类型、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出让信息员报送乡(镇)土地出让服务站。2土地流入应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内容包括:名称、单位、需求面积、土地类型要求、意向流转期限、拟从事的经营项目、联系电话。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二是审核登记。根据“属地核查”原则,外流方土地情况审计,须经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登记。2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应当对入驻方的经营能力和项目进行审核后登记。出让价格评估出让地价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委托乡镇土地出让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对土地出让价格进行评估,作为参考。如果流转面积较大,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评估。乡镇土地出让服务站根据出让价格评估结果和土地出让双方提供的信息,在交易
    2023-05-08
    78人看过
  • 以买卖为条件成立的合同,属于买卖合同么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且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4、合同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一、法律关于物权变动和合同性质的区别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合同成立”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失
    2023-04-11
    51人看过
  • 买卖合同的成立要件和法律特征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一、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为法律允许买卖的物,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物不能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出卖人所有或有处分权的物。出卖人一般为标的物的所有人。但依法律规定或依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享有处分权的非所有人也可以作为出卖人,如抵押权人、经纪人、人民法院等。三、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属于出卖人。以他人的物为买卖仍为有效。但如不能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并移转于买受人,则因主观不能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四、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已存在。将来产生或制作的物品亦可成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标的物的期限到来之时,该标的物仍未存在的,按履行不能处理。五、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买卖时已特定。非特定物亦可成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六、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非出卖人特为买受人制造或由买受人提供制造所需要的大部分重要材料的物。否则,就不属于买卖合同,而属于承揽合同。一、买受人
    2023-03-13
    317人看过
  • 土地承包合同是买卖合同吗
    土地承包合同不是买卖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协议,二者非同一法律关系。一、买卖合同的顺序确定成立多份买卖合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一般交付给谁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的,双方应当签订
    2023-03-17
    419人看过
  • 怎样使房子买卖合同不成立?
    一、怎样使房子买卖合同不成立?不能为了是合同不成立故意进行恶意的操作。合同中需要有签订该合同的当事人,如果一方没有那就根本不可能有合同的成立。并且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方面,签订双方肯定都对合同中所描述的内容没有异议,必须双方都表示同意,该合同才会成立。但是不能擅自操作致使合同无效。二、合同成立的要件是什么?1、合同中需要有签订该合同的当事人,如果一方没有那就根本不可能有合同的成立。2、合同的成立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方面。要约和承诺可以说是作为合同成立的最最基本的条件。3、签订合同的双方肯定都对合同中所描述的内容没有异议,必须双方都表示同意,该合同才会成立。这三个条件可以说是合同成立的要件条款。因此我们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确保三个条件都满足才行。三、合同成立的时间如何确定?1、一般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2、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
    2024-01-22
    309人看过
  • 样品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样品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样品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样品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是:1.样品在订立合同时已存在。样品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凭样品买卖合同达成合意的证明,故如果缔约时,并无样品存在,则难以确定双方当事人已就样品买卖合同达成合意。2.表明样品买卖之意思表示。即当事人应在合同中约定以样品来确定标的物的品质或写明“凭样品买卖”等表明样品买卖的意思。如果仅有当事人向买受人提示样品的事实,但当事人却未在订立合同时明确表明样品买卖的意思,则双方不能成立凭样品买卖。3.当事人一方于缔约时(前)提示样品。多数学者认为,如果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后,出卖人于履行前向买受人提供样品的,不属于样品买卖。二、样品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样品买卖注意事项有:1.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2.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
    2022-06-24
    395人看过
  • 附条件的买卖合同是怎样的样的
    附条件的合同是指第三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的根据。这里所说的条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3、条件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法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2024-04-22
    296人看过
  • 买卖合同成立的必要步骤
    成立买卖合同的一般程序:1、有两个以上主体,即缔约人必须是两个以上主体;2、缔约主体必须具备民法要求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3、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什么时间买卖合同成立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八十四条,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
    2023-07-08
    278人看过
  • 土地买卖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是什么
    土地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是:1、当事人擅自转租;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属于不定期租赁;4、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土地买卖合同是怎么写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职务_____。受让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邮政编码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职务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
    2023-08-13
    224人看过
  • 土地买卖合同要公证人吗
    一、土地买卖合同要公证人吗是否公证根据自己实际需要决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公证。协议的效力与是否经过公证无关(如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无需公证即生效),主要看协议双方是否具备土地转让的资格、土地转让是否违背法律规定、是否需要办理批准手续等方面来判断。法律对于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办理公证,只是增强合同的证据作用,不会增加合同效力等级。如双方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没必要办理合同公证。二、公证处应审查哪些内容1、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有效。2、当事人的办证目的。3、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同内容应包括:(1)当事人双方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2)转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依据与方式;(3)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依据与方式;(4)被转让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和其他地上物、附着物;(5)地上物及其他附着物是否转让的规定;(6)转让期限;(7)转让金数额及支付的币种、方式、时间;
    2023-05-06
    490人看过
  • 农村个人土地买卖合同式样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责任。现在由于农村的大量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当中,农村很多的土地慢慢荒废闲置,这时候土地所有人是可以对其进行永久的转让。土地转让合同属于普通的民事合同,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或者是胁迫情形,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土地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转让的主要目的意义,然后合同可以分条列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转让土地的性质、土地的面积、土地的具体地理位置、土地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状况、土地转让的协商价格、转让方使用情况、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可能出现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赔偿方式、争议解决方式、不可抗
    2023-06-22
    186人看过
  • 怎样合法买卖农村土地证
    依现行的法律,农村土地只可以转让,不能进行买卖。一、农村土地承包25年不变是从哪一年开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由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受到限制,出卖房屋也就受到限制。根据规定,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应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只有房屋买卖的双方均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另有规定,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之间签订的房屋或者宅基地的买卖合同无效,不支持城镇居民要求在农村购买宅基地或者房屋的诉讼请求。河北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从1983年前后开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为15年。1997年国家出台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政策,要求在第一轮承包的基础上再延长承包期三十年不变,即从1998年开始到2027年止。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7年开始,土地承包期
    2023-04-10
    299人看过
  • 该怎样订立买卖合同
    法律综合知识
    一、该怎样订立买卖合同订立买卖合同应该注意以下条款:(一)买卖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买卖合同的标的;(三)标的的数量;(四)买卖合同标的质量;(五)需付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二、二手房买卖合同怎样签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1、明确标的。要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备设施等情况;写明房屋产权归属,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存在房屋所
    2024-01-12
    27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成立买卖合同的条件?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25
      成立买卖合同的要件是: 1、有合格的买卖双方; 当事人以要约和承诺方式订立合同; 3、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就约定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
    • 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协议的成立条件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2-13
      不能进行买卖,因为农村的房屋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只有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才可以使用,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农民、城镇居民都不是合法的购买主体。也就是说,只有本村村民之间的购买协议才是有效的,其他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 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23
      成立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
    • 土地租赁合同成立有哪些要件?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16
      合同成立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 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 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
    • 怎样确定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3
      买卖合同属于诺成合同。一般是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的,但是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当事人表示接受的,该合同也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