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9:43:15 480 人看过

借条鉴定的条件是有完整的、字迹清楚的借条原件,并且需要当事人自己提出申请,如果当事人双方对借条都没有异议的时候不需要进行司法鉴定,但如果有一方有异议,在起诉后可以进行司法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一、如果超出了借条的诉讼时效该怎么办?

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01: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借条相关文章
  • 伪造借条怎么办?伪造借条怎样鉴定
    一、伪造借条怎么办?可以对对方伪造的借条从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提出质疑,要求法院依法不予采信。>第六十四条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第七十二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认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证明力。二、伪造借条怎样鉴定?一是验证实际的资金流动。在经济交往中,任何资金的流动,必然要流下财务痕迹。特别是大额的现金流动,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一般都要涉及银行等财务机构。当事人如果在银行存取款,那么银行都会有收付款凭证。因此,法官可以依据根据申请到相关金融进行调查核实,或者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结算凭证。在诉讼中,如果当事人提出是现金交易,法官可以详细调查或询问,交易的时间、地点、在场证人等情况,并可要求当事人
    2023-06-28
    474人看过
  • 借条怎么做笔迹鉴定?
    1、由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3、由法院选定鉴定机构;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一、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程序的规定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2、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3、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4、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5、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
    2023-03-10
    324人看过
  • 借条、欠条的认定与借贷关系的成立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民间借贷是指只要双方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也会出现很多民间借贷纠纷案。为了避免解决这些纠纷案,民间借贷的关系成立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民间借贷双方仅靠信用维持关系,很多借贷手续出现不完整性,缺少担保抵押,缺少法律保障,这样很容易引起纠纷。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市场经济腾飞的今天,能够极大缓解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然而,民间借贷是向私人借钱,大多在半公开甚至秘密进行的资金交易,借贷双方仅靠所谓的信誉维持,借贷手续不完备,缺乏担保抵押,缺少法律保障,极易引发纠纷乃至刑事犯罪。那么,民间借贷都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借条、欠条的认定与借贷关系的成立:1、【借条中的姓名】原告持有借条而借条上所载出借人姓名与原告姓名同音不同字,可认定原告系实际出借人。2、【孤证存疑的借据】原告起诉还款的依据仅有借据且借据存在多处疑点,其诉讼请求难获法院支持。3、【多张借条与总条】债务人
    2023-06-08
    287人看过
  • 笔迹的鉴定条件
    鉴定结论
    申请笔迹鉴定去市级及以上的公安机关的刑事鉴定中心,从事笔迹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一般要求委托人提供检材原件,有的案件调取原件有困难的,可以由鉴定机构派人现场拍照或由出处者签章提供复印件。笔迹鉴定要求:1、需要有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如:笔迹、印章、打印文件)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2、需要样本,是指与检材相对应的供检验比对的材料。如:书写人同年或相近年份、年代的真实笔迹样本若干份,对数量没有具体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征反映充分就可以作为样本比对材料。个人可以申请笔迹鉴定,笔迹鉴定应当去司法部门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只要有鉴定资质就可以。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笔迹鉴定是司法鉴定的一种。一般来说,若是想要做笔迹鉴定,是需要向鉴定机构提交原件的。且即使是能够提供
    2023-08-06
    464人看过
  • 评估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区别,司法鉴定业务条件是什么
    评估鉴定和司法鉴定评估区别: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这一种活动。司法鉴定包括价值鉴定、医疗纠纷鉴定、伤病鉴定等。说到与资产评估的关系是指,一般司法机关会考察了解一些专门性单位(如评估机构、医疗机构),然后指定为司法鉴定资质。司法鉴定的业务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023-04-13
    117人看过
  • 360借条需要什么条件
    一、申请360借条需要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1、在年龄方面有要求,按照规定,只有年满18周岁且没有超过55周岁的申请人才能够申请360借条,同时只有持大陆居民身份证的用户才能申请,持港澳台身份证的用户无法申请360借条2、在申请时提供的银行卡也有要求,按照规定,在申请360借条的时候,需要提供的银行卡仅包括以下这些银行的储蓄卡:中信、工商、建设、交通、光大、浦发、邮政储蓄、招商、农行、中信、平安银行、兴业、民生、广发、华夏等,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储蓄卡才能申请360借条,信用卡不能申请360借条。3、在申请360借条的时候需要确保自己的个人征信记录没有问题,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中没有查询到严重的信用问题的用户才能申请到360借条,如果有信用问题可能会导致申请失败。4、如果需要申请360借条,需要保证申请时所使用的手机号码是本人的且完成了实名登记,没有实名登记的手机号码无法完成申请。个人信用报告
    2023-04-06
    279人看过
  • 借条公证要什么条件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证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身份证明;(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申请公证的文件;(四)申请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必须提交财产权利证明;(五)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借条公证后与不公证的区别经公证后的借条比未经公证的借条自证力强,即一旦借款人在规定的还款期限内未能按时偿还欠款,借款人可以向法院提交经过公证的借条,而直接获得法院的法律支持,在这个过程中,有公证的借条让举证的繁琐程度大大降低。无论借条是否经过公证,书写清楚、有合法的签字的借条,都是有很强的证明力的,借条的签名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应当终止办理公证:(一)因申请人的原因致使公证机构在本条例规定
    2023-08-08
    106人看过
  • 司法鉴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鉴定人有哪些限制?
    一、司法鉴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受理司法鉴定的主体(机构)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1、受理鉴定的机构必须是法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方可从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活动。2、受理司法鉴定的鉴定人必须是具备“两证“资格的司法鉴定执业人员。司法鉴定人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执业证书制度。在已实施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制度的领域内,未取得相应司法鉴定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应的司法鉴定活动。二、鉴定人有哪些限制鉴定人应当按照鉴定规则,运用科学方法进行鉴定。鉴定后,应当出具鉴定结论,由两名以上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同一司法鉴定事项应由两名以上司法鉴定人进行。第一司法鉴定人对鉴定结论承担主要责任,其他司法鉴定人承担次要责任。司法鉴定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不自行回避的,委托人、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其回避:(一)是本案的当
    2023-04-11
    97人看过
  • 手写借条必须有担保人吗,借条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手写借条必须有担保人吗手写借条并不是必须有担保人。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进行借贷活动的时候,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所以借款要不要保证人由债权人决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二、借条生效的条件是什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2023-06-17
    70人看过
  • 借条内容笔迹鉴定无法进行借条怎么认定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一、出现债务纠纷要如何解决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
    2023-03-01
    362人看过
  • 什么条件需做伤残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
    我国是允许个人申请做伤残鉴定的,不过有所限制。可以私人申请的,一般只存在于工伤受伤事故,在交通事故,治安管理以及刑事方面的是不可以私人进行鉴定的,因为这些已经超出个人处理的方面了。书面的鉴定委托材料要提交给鉴定的机构,里面要书写好委托人的个人信息,阐明委托理由、用途和要求就可以了。一、二次伤残鉴定能否推翻当事人对于实际伤情的判定其超过或者未达到鉴定所示的某级伤残的标准。这样就有可能产生,A是受害方,在自行鉴定中说明自己受到了9级伤害,B作为赔偿方认为其只是十级没有到九级那么严重,此时双方就鉴定书上的内容产生了争议。B可以推翻A的伤残鉴定。其次是一方认为鉴定人没有鉴定资格,结论的证据不足等,鉴定程序违法时,就可以申请。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一般的情况下,除非诉讼,对方不会因为这点理由推翻相应的鉴定结果。当事人对于医学鉴定存有异议,可以申请到指定的医院进行重新的鉴定。同时如果对伤残鉴定存有异议
    2023-03-06
    267人看过
  • 工伤鉴定条例规定的鉴定程序是什么?
    一、工伤鉴定条例规定的鉴定程序是什么?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二、特殊情况下需要提供的材料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1、生产事故类的工伤,应提交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记录和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2、认定职业病时,应提交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原始资料(或健康档案)以及有职业病诊断权的医疗机构的病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书;3、因履行工作职责
    2023-04-13
    184人看过
  • 工伤鉴定的费用是多少?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进行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残疾等级评定收费标准的通知劳动能力残疾等级鉴定(三)收费主体:市劳动局(四)收费标准:自治区鉴定
    2023-05-07
    419人看过
  • 临时工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鉴定条件是什么?
    一、临时工规定的工伤鉴定条件是什么?临时工规定的工伤鉴定条件,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同时,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
    2023-04-13
    63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条
    词条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应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更多>

    #借条
    相关咨询
    • 轻伤法医鉴定是有什么条件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15
      律师解答 轻伤法医鉴定的程序包括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缴纳鉴定费;受理立案;作出鉴定结论;书面通知鉴定结论。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 鉴定借条的时间要求是什么时间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11
      对于借条的时间以及其他相关信息是可以进行鉴定的,进行司法鉴定的,可以由人民法院主动鉴定,也可以由诉讼当事人进行申请。《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
    • 打个借条申请条件是什么,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14
      打个借条申请条件是双方存在真实借贷关系。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如果产生相关的民间诈骗借贷纠纷的话,那么是可以通过诉讼或者是通过仲裁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但是要有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存在跟时间的关系,比如说借条就是其中非常有利的证据。
    • 借条满足什么条件有效,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18
      借条满足什么条件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履行了出借义务。
    • 鉴定不是工伤的条件有什么要求?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29
      职工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救治,并在3日内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报告;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参保地对应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