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22:02:38 114 人看过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一、老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是否可以申请仲裁

老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和单位因为工伤待遇纠纷,必须先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对社保局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可以向同级政府或者上级社保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是否必须要先经过仲裁?答案是肯定的,法院起诉前必须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如果不服仲裁结果才可以起诉。《劳动法》第79条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三)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工伤保险是当月买当月生效吗

工伤保险是当月买当月生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19: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陕西省劳社保经办机构的职责
    《陕西省医疗保险条例》第四十九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其职责是:(一)负责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二)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三)对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进行监督;(四)负责给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五)提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预算、决算编制建议;(六)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进行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检查和调查工作;(七)按国家规定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八)提供有关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九)负责办理国家及本省规定的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事项。
    2023-05-05
    86人看过
  •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情形:
    用人单位依法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且参加工伤保险的,其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被确认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给予工伤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什么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企业工伤保险比例平均缴费率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2.0%左右。
    2023-08-17
    168人看过
  • 仲裁委能否裁决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工伤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0]52号)第2条规定,《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已对工伤保险各项保险费用的支付主体和方式作出明确规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因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与工伤职工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应当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在申报工伤和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时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2023-06-06
    80人看过
  • 法律援助机构的职责有哪些
    一、法律援助机构的职责有哪些一是负责受理、审查、批准公民法律援助申请,接收公安、检察院、法院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二是组织、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三是监督案件办理质量。四是组织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五是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二、法律援助可以帮忙工伤认定吗?法律援助中心不可以做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社局)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行为,只有人社局可以进行工伤认定。法律援助中心不具有该项职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当事人需根据鉴定意见决定是否通过诉讼主张权益,且该事项属于法律
    2023-06-06
    258人看过
  • 工伤伤残赔偿经办机构
    工伤伤残赔偿
    一、工伤赔偿的项目(一)职工受伤未死亡的情况: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停工留薪期内陪护费(单位)、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二)职工死亡的情形: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二、工伤赔偿的责任主体: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一、新规工伤赔偿标准2022年工伤赔偿标准新规:工伤赔偿标准,又叫作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工伤赔偿有以下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
    2023-03-10
    90人看过
  • 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的经办机构依据是什么
    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的经办机构: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一、无保险工伤认定会受到哪些影响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仍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于社保交纳的规定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
    2023-06-22
    210人看过
  • 工伤保险基金构成有哪些,工伤保险基金
    一、工伤保险基金构成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工工伤保险基金构成有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2.工伤保险费滞纳金。3.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金。工伤保险费根据各行业的伤亡事故风险和职业危害程度的类别实行差别费率,并每5年调整一次。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有哪些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9.劳动能力鉴定费。三、工
    2023-06-25
    188人看过
  •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事业经费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事业经费不得从基金中提取,由同级财政预算解决。参见:《关于印发安徽省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皖政[1999]27号)发布日期:1999年7月10日执行日期:1999年7月10日参见:《关于合肥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批复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事业经费不得从基金中提取,由同级财政预算解决。参见:《关于印发安徽省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皖政[1999]27号)发布日期:1999年7月10日执行日期:1999年7月10日参见:《关于合肥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批复》(皖政秘[2000]151号)发布日期:2000年7月29日执行日期:2000年7月29日
    2023-04-22
    492人看过
  • 工伤保险机构用人单位赔偿哪些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
    2023-03-09
    420人看过
  • 工伤保险监督机构
    1、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3、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4、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参见:《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发布日期:2003年4月27日执行日期:2004年1月1日)
    2023-06-05
    175人看过
  • 复议机构有哪些职责权限?
    1.受理复议申请;2.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转送有关行政复议申请。3.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4.审查申请复议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拟定行政复议决定;5.处理或者转送抽象审查申请;6.对海关及其部门和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照法定权限与程序提出处理意见;7.按照职责权限,督促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和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8.办理海关复议决定的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关事项;9、办理不服海关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10、办理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政赔偿事项。11、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12、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改进建议,重大问题及时向行政复议机关报告。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023-06-06
    139人看过
  • 招标代理机构职责有哪些
    一、招标代理机构职责有哪些(1)拟订招标方案招标方案内容一般包括: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拟招标的组织形式、拟采用的招标方式,上述内容确定后,还应包括制定招标项目的作业计划,计划内容包括招标流程、工作进度安排、项目特点分析和解决预案等。招标实施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凭借自身经验,根据项目特点,有针对性编制周密和切实可行的招标方案,提交给招标人,使招标人能预期整个招标过程情况,以便给予很好配合,保证招标方案顺利实施。招标方案对整个招标过程起着重要指导作用。(2)编制和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最重要职责之一就是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招标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法律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投标、组织开标、评标委员会评标、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和签订合同的依据。招标文件编制的优劣将直接影响招标质量和招标的成败,也是体现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志。如果项目需要进行资格预审,招标代理
    2023-03-15
    83人看过
  • 医疗机构责任保险的责任免除条款有哪些?
    责任免除第四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的故意行为和非执业行为;(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活动、罢工、骚乱、暴动、盗窃、抢劫;(三)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但使用放射器材治疗发生的赔偿责任,不在此限;(四)地震、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及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第五条下列情形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合格的医务人员进行的诊疗护理工作;(二)不以治疗为目的的诊疗护理活动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三)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从事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的诊疗护理工作;(四)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被吊销执业许可证或被取消执业资格以及受停业、停职处分后仍继续进行诊疗护理工作;(五)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在酒醉或药剂麻醉状态下进行诊疗护理工作;(六)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使用伪劣药品、医疗器械或被感染的
    2023-06-01
    118人看过
  • 在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必须经过吗?
    《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在工伤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首先,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是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其次,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除个别情况外,也应当经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一、工伤赔偿多久能有效工伤赔偿有效时间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
    2023-02-24
    34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哪些职责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6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 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案件的经办机构具体负有哪些职责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6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 属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职责的是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28
      (一)贯彻实施失业保险法律、法规;(二)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三)对失业保险费的征收和失业保险待遇的支付进行监督检查。
    • 工伤保险待遇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是什么,工伤保险待遇的种类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5
      一、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1)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2)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3)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4)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5)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6)为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二、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
    • 老板喊我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想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的是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30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国家或社会对社会保险实行行政性、事业性管理的职能机构。行政性管理,指通过立法确定社会保险资金的收缴和使用办法,并对下级机构收缴资金进行监督检查。事业性管理,指具体收缴和调剂使用社会保险资金以及具体支付各项资金以及具体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