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带车求职能否认定劳动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6 05:42:16 198 人看过

劳动者带车求职是否认定劳动关系需要结合实际做出具体判定,判断“带车求职”法律关系性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两种关系的主要目的。承揽关系主要是以交付工作成果为主要目的,而劳动关系是以按管理要求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主要目的。前者直接指向成果,后者倾向于完成过程。

(2)双方是否有实质从属关系。这也是本案关键点。本案中,陈某与该公司的从属性仅体现在遵守工作时间、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两个方面。从双方签订的“货运车辆租用协议”看,租赁车辆为协议主要目的,并约定了由陈某自行承担油料、车辆维修、年检年审等费用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责任。故可以认定陈某的劳务行为系相对独立性的劳动,其付出的劳动只是其承揽车辆运输服务的组成部分,双方并未形成职业性的从属关系,非完全意义上劳动关系中的从属性劳动。

(3)支付的报酬与付出的劳动是否有对价性。劳动关系一般是在相同的工作时间内约定好固定的报酬。承揽关系一股是按工作的成果来定价,在相同的工作时间内就有可能会支付不同的报酬。

此外,劳动合同以当事人之间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为标的;劳务合同则以劳动成果为标的,且标的是特定的。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临时租车协议》载明,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车辆租用给乙方用于商务旅游及其他业务性用车,即合同标的为王某完成井胜公司规定的一系列工作任务,以劳动成果换取相应的合同对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1: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涉及老年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而现行法律只对劳动者年龄的下限作出了规定,对劳动者年龄的上限没有作规定。因此,不能因是离退休职工或超过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及其他人员就否定其劳动者身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第4条规定:公务员和比照试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出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由此可见,是否形成劳动关系应看劳动者是否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
    2023-06-10
    325人看过
  • 公司否认劳动关系劳动者如何维权
    1、以入职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为基本原则劳动合同是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义务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在劳动争议过程中有效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故而在入职时劳动者务必要求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需要说明的是,部分企业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一式两份合同文本全部收走,这是与法相悖的,劳动者应主动索要合同副本作为今后主张权利的依据。2、在公司规章允许情况下尽量保留能证明提供劳动的材料原件在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类似加盖公司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申办贷款、信用卡的工资证明、暂住证以及单位评定员工等级的证明等都可能被认定为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所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相悖的情况下,应尽量保存这些资料原件。这也提醒广大劳动者一定要提高法律观念,增强证据意识和职业风险意识。3、申请法院向有关单位、部门调查取证为保护劳动者的诉讼权益,法律赋予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
    2023-04-16
    410人看过
  • 无固定劳动关系劳动者辞职请求赔偿会怎么样
    无固定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会不会有赔偿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如果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存在过错,是不需要支付赔偿的,相反,如果劳动者辞职的原因是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等情况,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一、签了合同辞职要赔钱吗劳动者在签订合同后辞职,是否要向用人单位赔钱,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1、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金。因此,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辞职,无需向用人单位进行赔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若存在以下两种情况,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
    2023-06-19
    218人看过
  • 劳动者与关联企业之间劳动关系的认定
    严格来说,关联企业是一个经济术语,而非法律概念。关联企业的认定应当包括两个层面,即资本的关联性和人的关联性。前者是指多个企业具有资本上的联系,比如,母子公司的关系,或者同一母公司投资、控股的若干个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后者主要是指多个企业相互之间不存在资本上的关联性,但在实际运作中却是由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团队同时进行管理的情形。比如,家族企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没有资本关联性也没有人的关联性的企业之间,因存在委托管理等由同一个管理团队对两家企业同时进行管理,也可构成人的关联性。一旦企业之间的关联性得以确定,就需在关联企业中寻找、发现真正的用人单位。从我国的立法来看,多重劳动关系一直不被认可,强调单一的劳动关系。即便是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中,《劳动合同法》只承认派遣机构是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因此,一种观点认为:关联企业间只存在单一的劳动关系,只有实际的用
    2023-02-11
    105人看过
  • 劳动监察部门能否确认劳动关系
    劳动监察部门不可以确认劳动关系。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1、在投诉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到,劳动监察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部门。劳动监察的职能,目前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它的下属机构中有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委员会,其中只有劳动监察大队是作为行政执法机关。所以,无论是来人、来电、来信,最终处理单位都是劳动监察大队。2、口头报案。自己的工资或者劳动报酬没有支付,涉及切实利益必然要维权。什么仲裁、起诉,先不用着急,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是的,本人直接亲自去口头报案,对方一般都会受理。但是如何处置,那么就要劳动法的具体规定了。3、涉案群体的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报酬的问题,往往涉及很大的群体。为
    2023-07-27
    243人看过
  • 劳动者确认劳动关系举证责任
    一、证明有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提出与劳动合同关系的特点有关,劳动者的劳动(劳务)一旦付出,就不能收回,即便劳动合同无效,也不可能像一般合同无效那样以双方返还、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来处理,否则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不公平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种劳动争议通常由劳动者提起。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事实用工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为事实用工。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实践中只要劳动者举证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仲裁机构就会作为劳动案件受理。用人单位若否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举证证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
    2023-03-29
    380人看过
  • 超过60岁劳动关系能否认定
    律师解答:能。法律没有禁止用工单位聘用超过60岁的劳动者,超过60岁依然可以成为劳动者。我国《劳动法》中仅规定禁止雇佣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我国法律未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招聘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这表明我国对于公民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年龄下限作出了禁止性规定,而我国法律没有对劳动者的年龄上限进行限制,只要公民年满16周岁直至死亡,都具有行使劳动的权利。用人单位聘用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的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其形成的劳动合同不属于无效合同的范围。因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
    2024-05-16
    223人看过
  •  职工和劳动者如何形成劳动关系
    这段内容讲述了劳动关系建立的方法,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符合法律和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制定并实施各项适用于劳动者的规章制度,并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几个劳动关系建立的方法: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符合法律和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必须制定并实施各项适用于劳动者的规章制度,并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劳 动 关 系 建 立 的 方 法 : 劳 动 业 务劳动关系建立的方法:劳动业务劳动关系建立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而劳动业务作为劳动关系建立的基础,其合法性和规范性对于劳动关系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应当建立在劳动合同关系、集体合同关系或者事实劳动关系的基础上。而劳动业务则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
    2023-09-07
    182人看过
  • 劳动者双重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目前法律上对双重劳动关系没有明确规定,而且有些冲突。但就个别条款分析推断出的是不认可,比如《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劳动法中第99条又对对法律责任的一种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需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是,劳动者未解除与上一个单位的劳动合同,并且对原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还有就是涉及社保的部分,又认可了双重劳动关系。《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该规定事实上承认了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的存在。但是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某些兼职不仅大量存在,而且也不违反影响原来工作、竞业禁止和社保问题的就是合
    2023-03-28
    272人看过
  • 入职前培训能否认定为劳动关系建立
    律师解答:能。劳动者入职后的培训,从广义上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律规定的可以设置服务期的专业技能培训;另一种是为了更好地入职上岗而进行的普通入职培训或上岗技能培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外出培训,并以培训后的考核结果作为劳动者能否转正的条件的,实际上,这一培训考核期类似于试用期。试用期的生效条件是在书面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若试用期的约定系双方口头约定,或仅在招聘公告中提示有试用期的,则视为双方未约定试用期。劳动者服从用人单位的安排参加外出培训的,等同于提供与用人单位业务相关的劳动,此时双方间已建立事实劳动关系,自此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应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
    2024-04-21
    57人看过
  • 个体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如何确认
    劳动者可通过以下凭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签订劳动关系: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北京市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多种形式就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有劳动能力的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以下简称被保险人)。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体劳动者指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受雇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指在没有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期间,依靠提供劳务,并获得合法劳动报酬的人员。第四条按本办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被保险人,须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同时参加,并享受相应的待遇。第二
    2023-07-27
    467人看过
  • 有了劳动关系认定书可否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
    有了劳动关系认定书是可以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就必须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工伤认定书可以证明在发生事故时员工和单位是存在劳动关系的。但是不能证明现在员工和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单位不能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那么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存在。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用工关系大体上可以分为四类:1.受《公务员法》调整的机关单位与公务员之间的聘任关系;2.受人事方面法律、法规调整的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人事关系(或称为聘用合同关系);3.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调整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4.受《民法总则》《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普通民事法律调整的提供劳务者与接受劳务者之间的劳务关系(或称为劳务合同关系)。在这四类用工关系中,前两类是最好认定的,只要根据受聘方是否为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来判断即可。而后两类在实务中不易区分,也不好认定。关于劳动
    2023-04-29
    500人看过
  • 劳动关系劳动局认定部门
    劳动关系确认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宿州劳动局投诉电话号码宿州劳动局投诉电话号码是0557-3022073。劳动局的具体职能如下:1、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2、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3、依法先使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4、负责劳动信访工作,负责劳动普法工作,综合管理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承办劳动局交办的其他事项;5、贯彻执行并监督用人
    2023-08-08
    425人看过
  • 确认劳动关系是否为请求权
    一、确认劳动关系是否为请求权确认劳动关系为请求权。请求权,是指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请求另一方主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权利人不能对权利标的进行直接支配,而只能请求义务人配合。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债权人自己无法实现债权,只能请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的给付义务才能实现债权。请求权是相对权的典范,即仅仅相对于某个特定的人产生效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确认劳动关系并不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二、不能以超龄为由否定劳动关系吗不能以超龄为由否定劳动关系。劳动法第十五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并未对劳动者的年龄上限做限制性规定,不宜以超过退休年龄为由否定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
    2023-06-17
    17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劳动纠纷劳动者不承认是否有劳动关系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29
      可以去确认。 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部发()12号)文件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同时具备以下三种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劳动关系能否认定为雇佣关系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14
      雇佣关系受伤不能成为劳动关系。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我国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兼职劳动者是否构成合法劳动关系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2-11
      兼职属于劳动关系,但不属于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 关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不好给你下结论,提几个问题,开阔一下思路: 1、你的诉讼属于劳动争议,打劳动争议仲裁了吗?仲裁怎样裁决的? 2、男方是正式职工,在学校的主要工作是什么?仅仅管理水房吗?工资发放有标准吗? 3、煤价没上张前,卖水票收入与买煤支出是怎样处理的? 4、你卖水票还是学校?前后矛盾? 5、认定劳动关系的实质(核心)标志:劳动关系实质上是劳动者的劳动力与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关系,即劳动者的劳动力由用人单
    • 劳动者应该如何确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13
      1、需要带上能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