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6-20 09:34:50 419 人看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收购上市公司:(一)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二)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三)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哪些情况下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上市公司的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一)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八十二条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n(一)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取消任职资格的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取消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n(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吊销执业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等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吊销执业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16: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上市公司终止上市的情况有哪些?
    上市公司终止上市的情形如下: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限期内不能消除的;2、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财务状况,或者虚假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经核实后果严重的;3、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4、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限期内未消除;5、公司被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宣告破产的。新规下哪些情形上市公司会退市?核心内容:退市是指是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最新的退市制度出台后,规定了哪些情形下上市公司退市呢?新规引入了主动退市制度,因此,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为主动退市和强制退市两大类型,eee一、主动退市:1、上市公司在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主动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撤回其股票在该交易所的交易,并决定不再在交易所交易。2、上市公司在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主动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撤回其
    2023-07-07
    493人看过
  • 公司不得裁员的情况有哪些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一、公司裁员补偿的标准有哪些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工资。另外为提前30天通知本人,公司应再当赔偿一个月的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二、对公司裁员不服的怎么办1、如果对公司的裁员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2、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起诉法院解决;3、公司如果是按
    2023-03-28
    372人看过
  • 公务员在哪些情况下不得被辞退?
    公务员不得辞退的情形:(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员工的情形包括()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员工:(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四)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九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
    2023-07-18
    137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公司决议不成立
    一、哪些情况下公司决议不成立公司决议不成立的情况:1、公司未召开会议的,但依据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上签名、盖章的除外。2、公司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3、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4、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的;5、导致决议不成立的其他情形。《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
    2024-01-09
    451人看过
  • 哪些已购公房不得上市出售
    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可以上市出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购公有住房不得上市出售:(一)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二)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三)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四)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五)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六)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七)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八)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2023-04-22
    220人看过
  • 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有哪些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情况包括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有哪些?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5、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6、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
    2023-08-09
    277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法院不得不回避?
    法院回避的事由有:(一)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二)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三)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四)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法院回避制度的范围回避制度是指法官和其他法律人员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退出审理案件的制度。回避制度是为确保案件的公平审判而建立的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回避人员包括法官、办事员、翻译、专家和勘验人。回避制度有三种规避方式:1、案件当事人或有关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2、对案件的兴趣;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
    2023-07-06
    181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构成不当得利
    (一)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利益,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财产的积极增加,是指权利的增强或义务的消失,使财产范围扩大,如取得所有权、知识产权、所有权上负担的除去等;财产的消极增加,是指财产本应减少却因一定事实而未减少所产生的利益,如本应支出的费用而没有支出,实际上等于增加了财产。(二)他方受有损失。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若仅有一方获利而无他方受损,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损失,既包括财产的减少,也包括财产的消极减少。财产的积极减少,是指现存财产的减少。财产的消极减少,是指财产本应增加而未能增加。(三)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即一方受损是他方获利所
    2023-03-22
    157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不得返还彩礼
    彩礼不能返还的情形包括以下: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一、离婚时彩礼钱能要回来吗在涉及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情况下,必须退还。以下情形的离婚不退还彩礼:(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但是,在死前已
    2023-03-20
    278人看过
  • 在哪些情形下上市公司被暂停上市
    一、在哪些情形下上市公司被暂停上市1、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上市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3、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4、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出现前三种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出现第四种情形的,交易所暂停其股票上市。自上市公司公布年度报告之日起,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三个工作日内就该公司股票是否暂停止上市作出决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上市公司应当根据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所作的暂停上市决定,在指定报刊刊登《暂停股票上市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交易所停止其股票逐日持续交易。上市公司在其股票暂停上市期间,仍然应当依法履行上市公司的有关义务,交易所为投资者提供股票“特别转让”服务,为这些公司的股票流通提供一条出路,尽可能地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二、上市公司终止上市的条件有哪些?终止上
    2023-06-01
    431人看过
  • 收购上市公司,哪几种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以法定方式取得上市公司一定比例发行的股份,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股或合并。它是公司并购的重要形式,也是实现公司间并购控制的重要手段。在公司收购过程中,主动方称为收购方,被动方称为被收购公司或目标公司。收购上市公司股权注意事项(一)及时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前,相关信息已在媒体上传播或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的,公司董事会应当立即书面询问有关当事人并及时公告。(二)核查控制股东是否履行相关义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向收购人协议转让其所持股份时,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清偿对公司的负债、或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予以披露并提出解决措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本公司股份的收购及质押,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
    2023-08-07
    267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下列情形下承租人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办理登记手续的。一、潮州房屋出租出售间的关系怎么调整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已出售的房屋是可以出售的。对于两者之间的关系采取下列措施调整:1.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如果房主想要出卖房屋,应当告知承租人,给其合理期限足以找到其他的合适的住处或者有充分的心理准备,而不是房主已经把房子卖了,承租人还不知道情况。2.出租人在卖出前应讯问承租人是否有购买意向。通常情况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如果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这四种情况出现
    2023-03-25
    402人看过
  • 上市公司收购需交哪些税费
    (一)当转让方是个人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二)当转让方是公司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具体如下:(三)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一、上市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按照《证券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二、上市公司的类型有几种1、股票型上市公司(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2)
    2023-03-31
    378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自诉哪些情况下公诉
    一、哪些情况下自诉哪些情况下公诉一、一般情形下刑事案件是公诉案件。二、自诉案件的范围如下:(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二、法院不予受理刑事自诉的情形有哪些法院不予受理刑事自诉的情形如下:一、过了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二、被告人已经死亡的。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四、不属于自诉案件的,只有下列案件才属于自诉案件:(一
    2024-01-30
    30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是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15
      1、收购人为法人: (1)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2、收购人为自然人:依法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五种情形
    • 公司法收购人包括哪些人,公司合法控股人哪些情况下不得收购本公司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4
      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上市的收购损害被收购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一)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二)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三)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四)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
    • 在哪些情况下公司会上市?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23
      什么情况下公司会上市?首次公开募股就是我们所说的上市,是指一家企业或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首次公开发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据相应证券会出具的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经纪商或做市商进行销售。公司是否上市,可谓是机会与风险并存的。那么,哪些条件下公司上市会受到制约?请看下文
    • 不得收购下市公司有哪些法律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20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况如下:(一)收购人负有金额较大的债务,过期未偿还,处于持续状态(二)收购人近三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重大违法行为嫌疑(三)收购人近三年有重大证券市场失信行为(四)收购人为自然人的,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况(五)法律、行政法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况。
    • 哪些情况购买的公有住房不得上市出售?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3
      下列几种情况的已购公有住房都不得上市出售:(1)以标准价购买的房屋未经单位同意或未由标准价改为成本价的房屋;(2)央产房未经央产权单位备案同意出售的;(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中一人不同意出售的;(5)房屋已经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出售的;(6)依法被查封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7)已购公有住房出售后购买人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