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从哪些方面来区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9 15:14:16 198 人看过

滥用职权罪的认定有: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的廉洁性;主观上是行为人以不当目的而故意实施的滥用职权的行为;客观上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低保金是相当于滥用职权吗?

在我国若是违规发放低保金一般是滥用职权。违规发放最低收入保障金的,如果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是有可能构成滥用职权行为的,情节严重的就可能会构成滥用职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玩忽职守罪和工作失误的界限是什么

界定工作失职行为与玩忽职守罪主要在于以下三点:

一是主体不同。工作失职行为的主体为党组织负责人,玩忽职守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是客体不同。工作失职行为侵犯的客体为党组织的正常管理活动,玩忽职守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三是对损害后果的要求不同。构成玩忽职守罪,不仅要有玩忽职守的行为,而且必须具有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三、服刑人员携带现金进监狱可否构成犯罪?

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狱警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便利,违法为服刑犯人携带现金进入监狱,因而构成滥用职权罪。1、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2、犯罪主观方面是有犯罪的故意,滥用职权、玩忽职守;3、客观方面是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4、犯罪客体侵犯的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0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什么是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中的重大损失是哪些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
    2024-04-20
    341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案例分析
    免于刑事处罚是指对犯罪行为情节较轻的罪犯所采取的处理措施,即不需受到刑罚惩罚的犯罪分子的一种处理方式。免于刑事处罚针对的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没有产生比较严重的危害的犯罪行为。免于刑事处罚是指对犯罪行为情节较轻的罪犯所采取的处理措施,即不需受到刑罚惩罚的犯罪分子的一种处理方式。免于刑事处罚针对的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没有产生比较严重的危害的犯罪行为。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可能会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有: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犯 罪 情 节 轻 微 的 处 理 方 式犯罪情节轻微是否会被留案底?答案是不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因此,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也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不会留下案底。
    2023-09-18
    274人看过
  • 知识产权滥用体现在哪些方面
    1.知识产权滥用(行为)是指:权利人超出了知识产权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正当行使有关权利,损害他人利益、社会公益或者限制排除竞争的行为。2.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权利人行使知识产权时超出了法定权利本身的范围;二是权利人行使其知识产权时没有超出法定权利,但不合理地限制了市场正当竞争,或者违反了其他公共政策,该行为仍应受到竞争法的规制。中国对知识产权滥用的理解《反垄断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本法;但是,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从法条的语义中分析,在反垄断法层面下的知识产权滥用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二是该行为排除、限制了竞争行为。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况:对于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认定,除了要满足排除、限制竞争的条件,还需事先存在一个知识产权滥用行为,但在我国知识产
    2023-06-03
    317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能不能从轻判刑?
    行为人涉嫌滥用职权罪的,能判刑,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一、村长有滥用职权罪吗村长同样是适用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滥用职权罪的,村长如果构成滥用职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等行为。二、徇私舞弊罪和滥用职权罪分别是什么徇私舞弊罪和滥用职权罪分别如下:1、徇私舞弊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权力,明知自己是无罪的,使别人受到起诉,故意掩盖明知自己是有罪的人,不使别人受到起诉,或
    2023-03-23
    309人看过
  • 从哪些方面来证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成立
    一、从哪些方面来证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成立符合以下要件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2.主观要件: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3.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4.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处罚标准是哪些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处罚标准是:1.构成本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2023-10-04
    484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的无形损失是指什么方面
    滥用职权罪的无形损失如下:1、公权滥用侵害弱势群体权益;2、公权滥用破坏社会公平正义;3、公权滥用扩大社会贫富差别;等等。一、关于贪污罪与滥用职权罪区别是什么关于贪污罪与滥用职权罪区别是:1、在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主观心理状态下,贪污罪是直接故意构成的,滥用职权罪对国有资产造成的损失往往是非直接故意造成的;2、主观目的上,贪污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滥用职权罪一般不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3、在客观表现上,贪污罪以侵吞、窃取、诈骗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滥用职权罪以超越职权或者不适当行使职权造成严重损失。二、滥用职权罪需要查贪污吗已定滥用职权罪如果有贪污行为的会查反贪。构成滥用职权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023-03-10
    194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是什么?
    一、滥用职权罪构成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首先,滥用职权应是滥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一般职务权限,如果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与其一般的职务权限没有任何关系,则不属于滥用职权。其次,行为人或者是以不当目的实施职务行为或者是以不法方法实施职务行为;在出于不当目的实施职务行为的情况下,即使从行为的方法上看没有超越职权,也属于滥用职权。最后,滥用职权的行为违反了职务行为的宗旨,或者说与其职务行为的宗旨相悖。二、滥用职权的行为表现有哪些一是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没有具体决定、处理权限的事项;二是玩弄职权,随心所欲地对事项作出决定或者处理;三是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或者说任意放弃职责;四是以权谋私、假公济
    2023-06-18
    79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的主观方面要件包含什么
    滥用职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023-06-19
    203人看过
  • 分辨逃税罪,从哪些方面入手
    一、分辨逃税罪,从哪些方面入手分辨逃税罪,从以下方面入手:1.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行为以及扣缴义务人采用上述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方面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包括个人和单位。4.主观方面本罪的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逃避履行纳税义务,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二、逃税罪的豁免条件逃税罪的豁免条件如下:1.纳税人的逃避缴纳税款数额不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下的;2.纳税人在犯偷税罪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全部税款,并缴纳滞纳金;3.税务机关已经对其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4.在本次偷税行为以前的五年内没有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累犯的情形)或者被税务机关
    2023-08-29
    244人看过
  • 分析公司职权滥用罪的表现方式
    我国的刑法规定,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一般有以下四种表现形式:第一、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没有具体决定、处理权限的事项;第二、玩弄职权,随心所欲地决定或者处理事项;第三、故意不履行应该履行的职责,或者随意放弃职责;第四、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地使用职权。一般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一般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的处罚:1、犯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如果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依法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本罪个人犯相应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级部门强令登
    2023-07-01
    133人看过
  • 无罪从哪几个方面来辩护
    关于证据问题,若控辩双方所呈交之证物未能充分证实犯罪事实的确凿存在,又或是证物之获取过程存有违规行为,那么这便极有可能成为辩护方进行无罪辩护的关键着眼点。例如,证物之间存在明显冲突,导致无法构建起一个完整且连贯的证据链条。其次,在犯罪构成要件层面上,如果犯罪行为与刑法所明确规定的特定犯罪的构成要件相悖,辩护方同样有权提出无罪辩护。例如,犯罪主体资格不符,或者犯罪的主观心态并不包含故意或过失等因素。此外,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法律明文规定的排除犯罪事由,若案件实际情况满足上述条件,辩护方亦可据此主张被告人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
    2024-08-22
    122人看过
  • 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从重处罚?
    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处罚规定为:犯此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设立审批、登记机关和股票、债券发行、上市审批机关的正常活动。一、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滥用职权,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3、本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行为人知道自己滥用职权会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希望或者让这种结果发生。二、滥用职权罪是什么(一)滥用职权罪的概念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滥用职权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
    2023-06-27
    259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构成要件包含哪些滥用职权罪的处罚是什么
    一、滥用职权罪构成要件包含哪些(一)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二)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三)犯罪主体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四)犯罪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二、滥用职权罪的处罚是什么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徇私舞弊犯滥用职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乃是其依法行政,为人民谋福利的具体过程。但是该罪严重干扰了这一过程。滥用职权罪构成要
    2022-10-29
    491人看过
  • 集体滥用职权有从犯吗
    集体滥用质权有从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什么是渎职犯罪渎职罪的犯罪构成:主观方面大多数出于故意,少数出于过失。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滥用职权罪会判几年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滥用职权罪侵犯
    2023-06-28
    7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滥用职权罪中的重大损失是指哪些方面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25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 如何区分滥用职权罪与失职罪?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30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失职罪属于滥用职权的范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警察滥用职权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0
      警察滥用职权主要体现在: 1、违背法定宗旨。违背法定宗旨是指行政主体因受不当动机和目的支配致使行政行为背离法定目的和利益。它有两个构成要件:主观上,行政主体有不正当的动机和目的,或虽无恶意,但因疏忽、过于自信等导致行为目的与法定目的不一致;客观上,造成了背离法定目的和利益的结果。 2、不一致的解释和反复无常。不一致的解释是指行政主体对不确定法律概念的解释不符合该项立法的精神和价值目的,不符合社会公
    • 滥用职权罪的主观方面要件是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2-11
      滥用职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 滥用职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18
      滥用职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