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交易场所存在连续交易、集中交易等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6:11:37 389 人看过

针对今年6月以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进展情况,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某26日表示,目前,各地检查的现场工作部分已经基本完成,部分地区的检查组已将发现的问题告知交易场所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督促交易场所整改;其他地区的检查组正在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今年6月,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出《关于开展各类交易场所现场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各类交易场所集中开展一次现场检查。由于此次现场检查涉及的交易场所种类多、数量大,完成这项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通知》规定,检查的截止期为9月底。

据邓某介绍,此次现场检查的具体对象,由各地检查组按照《通知》的要求,根据日常工作掌握的情况确定。北京、上海、天津、深圳、重庆、湖北、广东等7家碳排放权交易场所中,有5家纳入了检查范围。检查发现,部分交易场所存在违反国发〔2011〕38号(以下简称38号)、国办发〔2012〕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件的规定,实行连续交易、集中交易等问题。有的场所正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于存在问题的其他交易场所,证监会将协调有关地方政府加紧督促整改。

38号、37号文件规定的禁止集中交易、禁止连续交易等红线,适用于除国务院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交易场所以外的所有交易场所。邓某表示,存在问题的交易场所,无论注册在什么地方,都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积极主动、认真彻底地进行整改,不观望、不等待、不攀比。对拖延不改的交易场所,证监会将协调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针对37号文件禁止集中交易的规定,邓某表示,集中交易方式一般适用于从事标准化产品交易的公开市场。目前,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基本可分为权益类、商品类两大类。

权益类交易场所可以再细分为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其他权益类产品的交易场所。区域性股权市场交易的主要产品(股份或债券)虽然为标准化产品,但由于这一市场定位于私募市场,股份或债券持有人数较为集中且不以短期买卖获利为目的,不需要也难以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其他权益类交易场所交易的产品应当属于非标准化产品,交易双方的需求也是个性化的,更不适合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商品类交易场所的定位应当是商品现货市场,现货市场的功能在于促进商品流通,交易双方的目的是实现商品交换。在现货市场上,交易参与者对于商品的供给与需求不尽相同,具有个性化、非标准的特点,因此现货市场交易的商品也应当属于非标准化产品,不适合采用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37号文件的规定,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各类交易场所的功能定位和交易产品的特点出发作出的,有利于防止交易场所片面追求交易规模和自身经济利益,违背规律采取不适当的交易方式,从而带来投机炒作盛行和金融风险积聚,损害交易参与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邓某称,各交易场所应当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准确把握自身功能定位,采取符合国家规定和自身特点的交易方式。事实上,近年来,一些违反38号、37号文件规定的交易场所频繁出现风险事件,这足以给我们敲响警钟。

他同时表示,违反规定的交易活动,往往蕴含着极高的风险。建议广大投资者,在参与各类交易场所的交易前,仔细了解其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认真评估交易风险,对自己不了解或不能承担其风险的交易,不要参与;发现交易场所的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违反规定的,要坚决避开。这是投资者保护自身利益的最基本的、也是最有效的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2: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份相关文章
  • 存量房交易中的交易税是怎样的
    11月25日晚间,北京市住建委、地税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公布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知》,北京市财政局、地税局、住建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同时发布。一方面依据当前的房价水平对普通住宅标准进行调整,另一方面提出存量房交易中营业税、个税、契税等税收严格以评估价为税基的要求,同时细化了存量房评估价确定的技术路线。依据《关于公布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知》,新的普通住宅标准依然以容积率、单套住宅建筑面积、实际成交价格三个指标共同确定。即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新确定的区域普通住房平均价格1.2倍以下三个条件的住宅定义为普通住宅。依照新的标准,各区域需满足普通住宅标准的实际成交价格上限如下:四环内北部地区为38880元、南部地区为34560元,四至五环北部地区为3240
    2023-05-04
    268人看过
  • 非上市公司在天津交易所交易
    1、非上市公众公司的主营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是否从事或投资相同、类似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天津股权交易所、主板市场均要求股份公司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以避免严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作为律师,需要取得上述有关各方的书面承诺、并进行核查;核查后,如发现违反上述情况的出现,应予以协助相关各方对该业务进行规范、清理,再行确定主营业务。2、主营业务是否跟可预期时间内的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相违背随着国家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政策的严厉性,能耗高、污染重、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高的企业在证券市场将得不到融资,而为两高两非非上市公众公司提供募集资金市场的天津股权交易所,亦对以落后产能为主业的非上市公众公
    2023-03-22
    75人看过
  • 房屋交易中的贷款问题
    作者:高攀当前,由于房地产市场形势空前高涨,一套房屋的价值动辄就要上百万。对于一个普通工薪家庭来讲,很难一次性支付全部购房款,大部分购房人会选择公积金或者商业贷款作为房款的支付方式。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办理贷款程序是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加之贷款的办理需要严格的审核程序,并且受政策性影响较强,使得贷款行为的不稳定性随之增大,极易造成纠纷的产生。因此,根据我所律师多年来处理房产纠纷的经验总结,我们认为有必要将房屋交易中如何避免因贷款程序的办理而侵害自身权益的问题,向广大读者进行介绍。采取贷款方式对买卖双方可能产生的风险及防范措施一、卖方(一)对于卖方的风险:由于贷款的审批程序需要一定的周期,且要求较为严格,加之当前国家又对贷款政策频频收紧,因此,对于卖方来讲,极容易出现: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又积极配合买方办理贷款面签手续后,经过较长一段时间,最后买方仍然无法获得贷款批准的情形。在此种
    2023-05-05
    97人看过
  • 抵押车交易市场交易流程
    很多用户由于短期急需资金周转,因此申请汽车抵押贷款,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不能按时还款,这样贷款平台是有权利将汽车拍卖的。但是购买者需要注意的是抵押车转让是不具有汽车所有权的,购买者只拥有汽车使用权,并且能够正常的购买保险以及年检等,但是一旦发生意外情况的话,相对还是比较麻烦。一、典当车来历车主将轿车典当给借款公司或是借款渠道,可是借款人无法如期还款,因而借款渠道有权力将轿车出售而且因为民间借款公司对于时刻以及现金的需求更大,所以会在最短的时刻内处理。采购典当车最大的缺陷即是不具有轿车所有权,可是具有轿车使用权。二、典当车买卖手续1、当采购者决议够买典当车时,借款公司供给车主签名的原始典当合同、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原件以及安全证等有关证件。2、另外借款公司还会与采购者签定转押协议,最大限度确保采购者利益。典当车买卖首要手续即是这两步,而且采购者可以正常年检,如果异地的话只要在异地开一
    2023-02-15
    403人看过
  • 土地交易税费问题
    土地增值税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为计算方便,可以通过速算公式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0、5%、15%、3
    2023-02-28
    462人看过
  • 二手房交易中的若干问题
    一、在双房价格谈定的基础上尽量不要签(净收价)或(实收价)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除了房屋本身的房款外,还涉及到契税、交易手续费、中介费等多笔费用。如果只签一个“实收价”,必然给中介留下很大的操作空间。碰到一些不法中介的话,等于制造了“暗箱操作”的温床,最后受到损失的还是交易买卖双方。因而专家建议,签约过程中,一定要把各款项弄清楚,千万不要只签一个“实收价”。二、(买卖双方见面)就该物业具体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此过程中介可能为了保护个人利益,有时安排见面的是假客户这里就需要业主本人自己小心为妙,不是见面人签字做主的尽量不要答应或承诺签署任何东西。三、为了保证交易的安全性,房款可进行资金监管银行或律师所均可办理。四、合同内容必须有中介重要条款(保证不吃差价一经发现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倍赔偿损失)专家提醒:见不到买客,最好不卖房;即使见到买客,也一定要看对方的身份证,以确定真实性非中
    2023-05-31
    128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
    词条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股份
    相关咨询
    • 证券在XX所上市交易,是采用集中交易方式交易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条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 存量房交易税费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27
      先由税务部门运用房地产估价方法,计算出存量房申报价格评估值,然后与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进行比较。对于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超过存量房申报价格评估值的,按照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征税;对于评估认定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偏低的,经过规定程序确认申报交易价格偏低是否有正当理由。有正当理由的,按申报交易价格征税;没有正当理由的,按核定计税价格征税。核定计税价格参照存量房申报价格评估值确定。
    • 购买新房及交易交易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5
      公积金贷款是可以的,需要申请人和你的配偶的公积金缴存证明,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文件;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差不多就这些了
    • 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是证券交易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9
      不是的,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只是证券交易的一种方式。证券交易方式的分类: (一)按交易场所的不同而划分:1.场内交易 2.场外交易 (二)按交易主体的不同划分:1.相对买卖:一个买主对一个卖主交易的最原始交易方法;2.拍卖标购:一个卖主对众多买主,或众多卖主对一个买主。3.竞价买卖:众多的买主与众多的卖主。 (三)按交割时间不同划分:1.当日交易 2.普通日交易 3.特约日交易 (四)按证券经营者不同
    • 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必须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3
      根据以下规定,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必须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