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合同有哪些行为有可撤销行为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1 10:51:01 472 人看过

欺诈可撤销的合同的构成要件有:

1、当事人一方使用欺诈手段或者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

2、欺诈行为导致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

一、分家协议能否解除?

分家协议解除的条件规定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五十条中: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银行借款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撤销合同,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民法中撤销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1)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21: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商家欺诈都有哪些欺诈行为类型
    一、商家欺诈都有哪些欺诈行为类型商家欺诈的行为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用的商品分量不足的。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次品”等商品而谎称是商品的。4.以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诈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5.不标明或者显著弱化标明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与其交易的。6.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时,拒不按约定折抵的。7.故意使用模糊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的。8.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的。9.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二、商家欺诈消费者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欺诈消费者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
    2023-12-16
    215人看过
  • 欺诈行为有哪些构成要件
    一、欺诈行为有哪些构成要件1、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陈述是虚伪的,并会导致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纵这种结果的发生。2、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是指欺诈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3、被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所谓错误,是指对合同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认识缺陷。构成欺诈,一般必须是被欺诈人的错误认识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如果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并不是因欺诈行为而作出的,也不构成欺诈。这表明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与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联系。二、开发商的欺诈行为如何判断对于一般商品而言,判断开发商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看其是否符合以下几点:1、行为的手段对欺诈购房者行为的认定,应当采用客观方法,即根据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时所采用的手段来加以判断,并列举了一些典型的欺诈行为,如以次充好的商品等
    2023-04-29
    462人看过
  • 经济纠纷欺诈行为有哪些
    经济纠纷起诉程序
    一、经济纠纷欺诈行为有哪些经济纠纷欺诈行为有: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12.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13.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二、经济纠纷打官司要多久结案经济纠纷打官司要三至六个月结案。如
    2023-05-22
    201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的员工欺诈行为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中的员工欺诈行为有哪些劳动合同中的员工欺诈行为有:1.如劳动者不具有履行劳动合同的资格,却未如实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属于欺诈行为,劳动合同应确认无效;2.劳动者不具有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但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却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在此后亦无法胜任工作,劳动者可认定为欺诈行为,双方所签劳动合同应确认无效;3.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虽未向用人单位如实说明情况,但在履行合同期间能够胜任工作,且并未使用人单位的利益受损,则劳动合同不宜确认无效。二、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欺诈劳动者可以解除吗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欺诈劳动者可以解除。订立合同时一方存在欺诈手段,使对方订立合同违背真实意思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被撤销的合同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2023-05-10
    161人看过
  • 哪些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撤销
    (一)基于重大误解而做出的民事法律行为,这是指因认识错误实施的行为。基于错误认识的行为,行为人的表意虽然是自愿的,但却是违背本意的,所以该行为属于得撤销行为。(二)显失公平行为是指民事行为效果明显违背公平原则的行为。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三)存在欺诈、胁迫而做出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律师补充: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
    2023-05-06
    126人看过
  • 哪些行为会导致合同撤销,可撤销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一、哪些行为会导致合同撤销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
    2024-02-08
    484人看过
  • 欺诈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以下情形构成诈骗罪: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3、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4、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婚姻诈骗属于诈骗罪吗不一定。只有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才属于诈骗。要成立诈骗罪,主观方面要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故意,客观方面要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得对方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
    2023-07-15
    472人看过
  • 取保候审撤销行为有哪些
    1、刑事责任不应追究。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3、发现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不存在,取保候审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要撤销。5、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其他失去保证能力的情况。担保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担保人资格的存在是以其保证能力为前提的。如果没有或失去担保能力,担保义务的履行将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将相应变更。撤销或变更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我国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那么在12个月后就需要撤销或变更取保候审。或者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有违法或违法取保候审规定的情形,也是要撤销或变更取保候审的。究竟撤销或变更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以下是具体介绍。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
    2023-08-16
    352人看过
  • 合同保全中的行使撤销权的行为有哪些
    合同保全的撤销权行使主体有债权人。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有放弃其债权等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出现时,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一、撤销权之诉怎么收取费用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花费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如果第三人有过错的,该第三人也要适当分担。这里所说的费用除了诉讼费用外还包括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吗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而损害债权人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债务人以明显
    2023-03-13
    272人看过
  • 产品质量欺诈行为都有哪些?
    在市场经济中,一些不法生产者、销售者不是依靠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来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而是在产品质量问题上采用欺诈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为此,产品质量法针对实际中存在的典型的产品质量欺诈行为,作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包括:1、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质量标志,是指在产品上使用假造而实际上并不存在的质量标志的行为;冒用质量标志,是指在未经发证机构审查合格的产品上擅自使用发证机构的相应质量标志的行为。目前我国比较常见的质量标志主要是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如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方圆认证标志、长城认证标志、PRC认证标志,以及由国际羊毛局颁发的纯羊毛标志等。质量认证标志等产品质量标志表明的是产品质量所达到的水平,是产品质量信誉的标志,可对消费者选购产品起到信誉指南的作用。只
    2023-06-06
    95人看过
  • 民事欺诈的行为有哪些特征
    一、民事欺诈的行为有哪些特征民事欺诈的行为有以下特征:1.欺诈人发出欺骗性或虚假性的邀请,诱导对方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采取欺诈手段实现签约目的。2.欺诈人对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及有关关键性事实作虚假介绍,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向对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致使对方做出错误的承诺,以实现其订立合同的目的。3.所签合同生效后欺诈人通过双方履行该合同,达到其获取不法利益的目的。4.目前合同欺诈的突出特点是欺诈人一般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或具有一定的实际履约能力,同时可能还积极履行所签合同的部分条款,即通过履行一定的合同义务,从被欺诈方获得不法利益。二、民事欺诈的诉讼时效民事欺诈的诉讼时效是3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3-09-19
    66人看过
  • 在社会保险中有哪些行为属于欺诈行为
    一、社会保险征缴中哪些行为属于欺诈行为1、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的。2、不如实申报用工人数、缴费工资及其他资料。3、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账册、材料,或者不设账册,致使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4、其他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欺诈行为。二、养老保险支付环节哪些行为属欺诈行为1、伪造身份证明或冒用他人身份证明的。2、伪造、变造档案年龄、特殊工种年限和病历等办理提前退休的。3、伪造、变造人事档案,以增加视同缴费年限的。4、伪造、变造用工关系、工资报表等证明材料补缴养老保险费的。5、伪造、变造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证明文件的。6、隐瞒离退休人员生存或正在服刑情况的。7、其他违反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欺诈行为。三、失业保险支付环节中的下列行为属欺诈行为1、伪造身份证明或冒用他人身份证明的。2、伪造、变造劳动用工关系、工资报表等证明材料补缴失业保险费的。3、伪造、变造领取失业保
    2023-05-25
    491人看过
  • 哪些行为会导致合同撤销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
    2023-03-27
    338人看过
  •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规定的欺诈行为有哪些?
    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规定的欺诈行为有哪些?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规定的欺诈行为,是根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六条当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实施下列欺诈行为:(一)伪造合同;(二)虚构合同主体资格或者盗用、冒用他人名义订立合同;(三)虚构合同标的或者虚构货源、销售渠道诱人订立、履行合同;(四)发布或者利用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五)隐瞒重要事实,诱骗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或者诱骗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六)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七)恶意设置事实上不能履行的条款,造成对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八)编造虚假理由中止(终止)合同,骗取财物;(九)提供虚假担保;(十)采用其他欺诈手段订立、履行合同。二、《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规定的责任和权利事项第九条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
    2023-06-19
    183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有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商品欺诈,欺诈行为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5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有下列规定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
    • 消费欺诈行为还有哪些,消费欺诈的行为的类型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8
      1,消费欺诈,是指经营者夸大向消费者提供的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对提供的有关商品或者服务介绍不真实,作出虚假或者使消费者误解的宣传。 2,依《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第六条的规定,消费欺诈行为包括: (一)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 买卖合同出现欺诈可以撤销合同吗?买卖合同中的欺诈行为主要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26
      买卖合同出现欺诈可以撤销合同,买卖合同中的欺诈种类很多,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 这种欺诈行为一般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标的物的质量条款,而履行时却以次品或残品代替;还有些欺诈方是出示合同标的的质量标识,使对方相信产品质量合格,而与之订立合同,事后受欺诈方才发现所谓的质量标识是伪造的。另外一些行骗者利用对方信任名牌或名优企业,而谎称自己的产品是名牌产品,使对方与之签订合同,推销自己的
    • 有哪些行政行为能撤销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03
      1、作出该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2、作出该行政行为所适用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过程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主体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 4、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 《合同法》中,买卖合同有哪些欺诈行为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8
      、买卖合同欺诈的情形: 1、假冒合同主体进行欺诈 在生活实践中,犯罪分子往往本身不具备成为买卖合同卖方主体或买方主体的资格,而利用种种手段掩盖或隐蔽其真实身份,制造假象,使被害当事人与之签约,以达到获取不法得利的目的。 2、利用被欺诈方心理进行欺诈 这种形式的欺诈往往出现在即时结清的买卖合同中,犯罪分子抓住被欺诈方某些心理进行欺诈,犯罪分子往往将几种手法同时使用,使被害方上当受骗,而事后无法找到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