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公告程序的被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08:31:48 111 人看过

谁是公示程序的被申请人

公示程序的被申请人是遗失汇票的持有人和利害关系人。如果他们不提出异议,法案将无效。

法案的公告必须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I.

的公告申请只能从申请人的申请开始,申请人的申请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申请人必须是原法定持票人,其他人不得办理公示手续。至于申请人对该文书拥有合法权利的原因,没有询问

②申请的汇票必须背书转让③只有在票据因盗窃、遗失、遗失等原因不归原合法持票人所有时,才能适用公示。至于被盗、丢失或丢失的票据是否有权利,这不是一个法律条件。如果无权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毁坏,可能会被他人设定对该票据的权利,从而损害原票据持有人的利益,您也可以申请公告

④相关人员必须是未知的。如果对方明确,则均属于票据诉讼。例如,付款人拒绝付款,因为票据被涂改或伪造

申请人必须是票据丢失前的最后一位持有人。如果转让是通过背书进行的,背书人不得申请转让⑥必须向票据支付地即付款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

⑦必须提交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汇票的票面价值、出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主要内容,以及申请的理由和事实。受理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认为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申请人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决定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三、停止支付通知

为保证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能够有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接受申请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付款人停止支付账单,直至公示程序结束。票据付款人收到人民法院暂停支付通知后,应当停止支付。

四、公告

因票据被盗、遗失,人民法院无人知道被盗、遗失的票据是否原属于申请人,或者是否有公民,对该法案感兴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因此,为了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当自决定受理申请之日起三日内发布公告,督促利害关系人申报票据权利。公告期限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公告的内容包括申请人、所申请的票据、申报期限、申报法院以及未在申报期限内申报的权利丧失情况。公告除应当张贴在人民法院公告栏和付款人所在地外,还应当在广泛发行的报纸上,或者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发布,使大多数人有机会了解公告的内容,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

与票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期限内申报权利。只能书面或者口头向发布公告的人民法院报告。利害关系人在申报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的,无论是否有理由或者理由是什么,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公示程序,因为此时有明确的对方当事人。申请人或声明人可根据普通或简易程序提起汇票诉讼。在申报期间没有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文书无效。判决中可能出现错误的补救

由于宣布票据无效的判决是推定判决,因此很难保证其正确性。因此,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性,《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报告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有权以申请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票据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15: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汇票相关文章
  • 公示催告程序中公示催告的期间
    一、公示催告程序中公示催告的期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该条规定没有明确具体的公告期间,法院一般为缩短结案时间均采取六十日的公告期间。公告期确定为六十天,一旦公告期满,而票据尚未到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往往会导致票据持有人不能及时申报权利,而法院会因无人申报,作出除权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票据持有人只能通过另行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二、公示催告申请程序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二)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对其他事项申请公示催告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三)公示催告程序必须由
    2023-04-20
    65人看过
  • 2023被告打官司的程序
    法律综合知识
    被告打官司的程序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打官司的,要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进行答辩,如果被告不答辩的,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被告收到通知后要按时出庭审理案件。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二节 审理前的准
    2023-02-02
    301人看过
  • 被告公司注销了未清算告谁
    企业法人未经清算即被撤销,有清算组织的,以该清算组织为当事人;没有清算组织的,以做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企业法人未经清算程序不得办理注销手续,换言之,提供清算报告是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必备条件之一。对此,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更要求在清算结束后的15日内办理注销登手续。一、公司未经清算注销的法律风险有哪些1、公司未经清算直接办理注销登记,从而损害了债权人利益的,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是公司解散后的清算义务人,因此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追究有限公司股东和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的民事责任。由于股东的上述违法行为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股东应当对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2023-02-24
    249人看过
  • 2024小额诉讼程序找不到被告要公告吗
    小额诉讼程序找不到被告要公告吗小额诉讼案件一般适用的简易程序审理,但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是不适用公告送达的。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小额诉讼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实行一审终审。第一百四十条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不适用公告送达。一般民事诉讼送达方式1、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派员将诉讼文书直接送交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的特点是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将诉讼文书直接送达收件人,而不通过中介人或其他中间环节。2、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指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绝签收向其送达的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留在收件人住处的送达方式。3、委托送达。委托送达,指公安司法机关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公安司法机关代为送交收件人的送达方式。4、邮寄送达。邮寄送达,指公安司法机关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
    2023-12-17
    171人看过
  • 2023不告知被告原告撤诉违反程序吗
    不告知被告原告撤诉违反程序吗原告撤诉不告知被告并不会违反程序,撤诉是当事人的权利,原告具有极大的起诉、撤诉处分权。而如果在开庭前,原告申请撤诉,且法院也裁定准许的,法院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给被告。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四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
    2023-02-03
    497人看过
  • 袭警罪谁是原告被告的辩护人
    在涉及袭警罪行的案件审理过程中,通常情况下,负责起诉职能的公诉方——即检察机关会以国家名义对犯罪嫌疑人提出诉讼。在此过程中,检察院将扮演原告的角色,而犯罪嫌疑人则充当被告的身份。作为被告的犯罪嫌疑人享有委托辩护人为其提供辩护服务的权利。辩护人的规模及范围可包括律师、由人民团体或犯罪嫌疑人家属、被告人所在单位机构所推荐的人员,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属和朋友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辩护的方式与辩护人的范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
    2024-08-02
    172人看过
  • 民诉公示催告程序规定的公告期限是多久?
    公示催告程序规定的公告期限最少是60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公告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一、第三人撤销之诉不予受理的送达情形有哪些对下列情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处理的案件;(2)婚姻无效、撤销或者解除婚姻关系等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涉及身份关系的内容;(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对代表人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受害人对公益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法律依据同时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七条。案外人对人民法院驳回其执行异
    2023-06-29
    465人看过
  • 商户状告谁为被告?
    个体工商户起诉以谁为被告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如果个体工商户没有字号的,应当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列为被告;2、如果个体工商户有字号,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的字号为被告,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3、如果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应当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被告。个体工商户合伙是谁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个体工商户没有负责人,也就没有负责人的权利,只有经营者及其家庭成员,经营者是绝对的负责人。如果有合伙人的情况下,应该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或者公司的《营业执照》,这样就有《合伙企业法》或者《公司法》作为依据,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合伙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事实上,2人以上合伙经营,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合法,对于以后出现问题处理起来无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023-07-10
    436人看过
  • 什么是公示催告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
    一、公示催告程序基本定义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法,告知并催促不明确的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申报权利,到期无人申报权利的,则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其特点是:1、认定丧失票据或其他事项的事实而不是解决民事权益的争议;2、公示催告程序具有阶段性,公示催告与除权判决是前后衔接的两个阶段,除权判决依催告申请人再次申请做出,法院不得自行作出。公示催告阶段适用独任制,但进入除权判决阶段则必须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3、实行一审终审,不得上诉。二、公示催告程序适用范围1、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第218[1]条第1款的规定,公示催告程序仅适用于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案件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不能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案件以及不属于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事项,都不能适用公示催告程序。2、《公司法》规定,记名股票被盗
    2023-06-03
    464人看过
  •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以谁为被告
    一、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以谁为被告公司依法清算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前,有关公司的民事诉讼,应当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公司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尚未成立清算组的,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二、企业破产管辖(一)地域管辖破产法第3条规定,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债务人住所地,根据司法解释,指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因此,当企业的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致时,应当以后者为准。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级别管辖破产法未规定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根据司法解释,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按如下原则确定:(1)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3)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三
    2021-12-18
    163人看过
  • 被告缺席的开庭程序是什么
    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3、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①当事人陈述;②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知言;③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④宣读鉴定意见;⑤宣读勘验笔录。其间,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4、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①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②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③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④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5、评议和宣判。法庭辩论或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进入评议室评议,做出裁判。一、被告人缺席是怎么处理?被告人缺席法院庭审的,依据不同的情况
    2023-04-02
    141人看过
  •  被告的审判程序是否已启动?
    这段文字描述了审理民事案件的时间和送达程序。被告方在审理期间未能收到相关材料,根据法律规定,送达日期将顺延六十天,即视为送达。如果被告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所需材料,送达日期将顺延六十天,并视为送达。被告方下落不明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时,可以缺席判决。通过公告送达的被告方,若不能参加庭审,可以缺席判决。审理大约需要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在此期间被告方未能收到相关材料。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被告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所需材料,送达日期将顺延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第144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通过公告送达的被告,若不能参加庭审,可以缺席判决。 【核心内容】-
    2023-08-28
    363人看过
  • 终结破产程序公告程序
    一、终结破产程序公告程序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程序为先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申报债召开债权人会议确认破产财产确认破产债权拨付破产费用破产清算的结束。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1、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
    2023-06-05
    266人看过
  • 解释公告程序的条款
    1、公示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通知、督促不明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申报权利,期满无人申报权利的程序,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它的特点是:1。识别票据或其他事项丢失的事实,而不是解决民事权益纠纷2。公开传唤程序分阶段进行。公示催告和除权判决是两个连续的阶段。无权判决应当根据催告申请人的再次申请作出,法院不得自行作出。公示阶段适用一次聘任制,但在无权判决阶段,必须组成合议庭审理3。一审应为终审,无需上诉。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8条第一款的规定,公示程序仅适用于可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案件,以及其他依法可以申请公示的事项。票据被盗、遗失、毁损不能背书转让的案件,以及不属于依法可以申请公示的事项,不适用公示程序。根据《公司法》,记名股票被盗、遗失、灭失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告,并作出除权判决。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三、申请公示程序
    2023-05-07
    399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汇票
    词条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它是一种委付证券,基本的法律关系最少有三个人物,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 更多>

    #汇票
    相关咨询
    • 被告公司变更程序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2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来给你分析一下哦,我不是专业的律师 在扣押你贷款的时候,你的债权方对应的是对方的公司。 公司的法人变更不是破产清算,被告公司法人变更,不涉及清偿债务等问题,不涉及你的债权,所以你还应该向该公司进行追讨 对方公司不管是不是因为出让,受让方都应对出让方的债权及债务继续承担权利及义务
    • 为原告找被告的公告费由谁付?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7
      原告垫付支持诉请的话一般判决被告支付
    • 被告谁知道原告是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2
      原告会把起诉状等证据材料交给法院,你直接向法院索取。
    • 什么是公示催告程序?什么是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的效力如何认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4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公开告示,要求不确定的或者不明确的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申报权利,如不申报即丧失其权利的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示催告是公告依据有关规定某个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或者有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催促利害关系人来申报权利。目的是解决该票据的权利归属问题。由于票据在背书上可能有多个转让人和受让人,当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后,谁是真正的权利人很难确认。票据是见票
    • 离婚程序公告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0
      1、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当事人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且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需要注意的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诉讼请求时有义务提供被告下落不明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关于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材料。 2、法院经过立案审查,发现当事人下落不明,人民法院通过公告方式发布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3、在公告期满时,被送达人仍未到庭应诉,人民法院将按照缺席程序进行审理,依据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