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村特别困难户基本生活社会保障暂行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9:03:35 156 人看过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特别困难户的基本生活,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特别困难户(以下简称农村特困户)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农户;

(一)家庭成员不具备维持基本生活的劳动能力;

(二)家庭收入微薄,难以维持生存;

(三)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

第三条实行农村特困户基本生活社会保障制度,坚持帮助特困户增加经济收入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必要救助的原则。

第四条农村特困户基本生活社会保障是指保证农村特困户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具体保障标准由乡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村民基本生活标准确定,并随着当地的经济发展进行相应调整。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特困户基本生活社会保障工作,乡级人民政府负责农村特困户基本生活社会保障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确定农村特困户,应当由农户申请或者村民小组提名,村民委员会张榜公布,征求村民意见。自公布之日起,15日内没有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审查,对于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条件的,报乡级人民政府批准;有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民主评议,对于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条件的,报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批。乡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农村特困户的名单,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农村特困户确定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农村特困户证书》。乡级人民政府每年均应对特困户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条件、能够自行维持基本生活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意见,报乡级人民政府决定,停止为其提供基本生活社会保障。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决定停止提供基本生活社会保障的农户的名单,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建立服务组织,帮助农村特困户安排家庭生活,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第九条农村特困户在承包土地以及其他生产资料方面,享有与其他农户平等的权利。

农村特困户没有承包土地的,有条件的地方,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评议,应当为其分配承包土地。

第十条农村特困户对于其承包的土地无力耕种的,可以依法自行转包他人耕种,也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转包给他人耕种。转包农村特困户土地的承包人应当按照转包合同的约定,向原承包该土地的农村特困户交付转包费。转包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者挪用。

第十一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经过评议,确定发给农村特困户的基本生活补助费。农村特困户基本生活补助费从村提留的公益金中列支,并定时发放。

第十二条有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农村特困户基本生活补助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特困户定期定量救济。

第十三条对于改善农村特困户生产、生活条件的社会捐赠款物,要建立专门帐户,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或挪用。

第十四条灾区和贫困地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在安排救灾救济款物时,应当优先照顾农村特困户,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第十五条农村特困户自行耕种土地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减免其农业税、乡统筹、村提留等有关费用,并免除其劳务。

第十六条农村特困户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免交杂费。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制定农村特困户基本生活社会保障工作监督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第十八条乡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在农村特困户基本生活社会保障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九条对贪污、截留、挪用农村特困户社会保障救济款物的人员,由其所在组织、上级机关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处分或者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02: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业税相关文章
  • 吉林市城市生活垃圾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减少污染,创造整洁、优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吉林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吉林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生活垃圾)是指:(一)居民生活垃圾;(二)集贸市场垃圾;(三)公共场所垃圾;(四)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等产生的生活垃圾;(五)建筑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六)扫道垃圾。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区各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和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生活垃圾管理。第四条市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城市生活垃圾收运、消纳处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日常工作由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各区、街(镇)城建、城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级环保、卫生、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应按各自的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生活垃圾的
    2023-04-22
    339人看过
  • 《江苏省征地补偿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
    1、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负责。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征地补偿和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解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发放管理,具体工作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农保经办机构办理;2、根据土地价值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省划分为四类地区,执行相应的征地补偿和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3、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按照规定足额补偿。江苏省有没有关于这种土地征用的补偿办法征地补偿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地补偿价格太低农民怎么办如果有农民朋友们觉得征地补偿不合理,京尚拆迁律师建议大家可以试着用反推法寻找维权突破口。首先,农民朋友可以先找到征收方的人员,向对方了解这次征地的负责人是谁,和能做得了主的人进行协商;与此同时,大家都知道,征地补偿不合理,
    2023-08-04
    477人看过
  • 特困户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区别及联系
    低保户与贫困户的区别:低保户是指收入水平低于全市月均的水平,然后有国家补贴的家庭。贫困户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规定的人均纯收入的家庭。低保户表现为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居民;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或者期满后仍然未就业的且家庭收入低于全市水平的;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或者最低工资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收入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其他家庭收入水平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必须是当地户口。贫困户表现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家人患有重大疾病花费巨额并可以提供病例单的;家有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部分五保户,贫困户家庭;其它条件导致家庭收入过低的。民政局特困户怎么补助一、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救助1、救助对象: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是低保户中持残联颁发的二代残疾证的残疾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是持有残联颁发的视力、肢体一级,精神一、二级二代残疾证的人员。2、补贴标准:困
    2023-07-03
    185人看过
  • 困难企业职工和困难群体的基本医疗保障
    1、各地要在坚持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原则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筹资办法,妥善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及其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2、对有部分缴费能力的困难企业,按照适当降低单位缴费率,先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暂不建立个人帐户的办法,将其在职职工和退休1、各地要在坚持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原则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筹资办法,妥善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及其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2、对有部分缴费能力的困难企业,按照适当降低单位缴费率,先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暂不建立个人帐户的办法,将其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纳入参保范围,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单位缴费按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率由各地根据建立统筹基金的实际需要确定。3、对关闭、破产国有企业的退休人员(包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前已关闭、破产的原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按照当地退休人员的实际医疗费用水平和平均余命筹集医疗保险资
    2023-04-16
    498人看过
  • 吉林省农村土地确权
    一、什么是农村土地确权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二、吉林省土地确权进展情况从吉林省农业委员会获悉,目前该省正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预计到2017年底,将全面完成该项工作。吉林省于2009年成为国家首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省份。“最初在延吉、德惠、大安、吉林市昌邑区各选一个村进行试点。到2013年末,试点扩大到15个县23个乡镇的121个村,取得了很好成效,积累一定经验。”吉林省农业委员会主任说。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用5年时间基本
    2023-05-31
    76人看过
  • 吉林省农村怎么交养老保险
    一、吉林省农村怎么交养老保险新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新农村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以分别按照5%、10%、20%、30%的比例按年缴费,具体缴费比例由参保居民自主选择,交费的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是定期交费。在收入比较稳定或比较富裕的地区和人群采用这种方式。如乡镇企业可按月、按季交纳保费,富裕地区的农民可按半年或按年交纳保费,其交费额既可以按收入的比例,也可以按一定的数额交纳。二是不定期交费。多数地区因收入不稳定而采取的方式。丰年多交,欠年少交,灾年缓交。家庭收入好时交,不好时可不交。三是一次性交费。多数是岁数偏大的农民,根据自己年老后的保障水平将保费一次交足,一直到60岁以后按规定领取。二、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时间参保人员在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时,应向户口
    2023-05-29
    177人看过
  • 特困户与农村低保有哪些差别?
    低保和特困的区别有:低保全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分为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称为低保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称为五保户。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特困户是指人均年收入处于特困线以下的家庭。低保户是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而特困户是比低保户还要困难的。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一样吗?不一样。农村低保是国家规定的,城镇低保是城镇平均工资规定的;农村和城镇的物质不同,发放的东西也不同;农村低保的标准是根据农村的平均年收入的比例发农村的,城镇低保的标准是根据比例算的。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它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
    2023-07-03
    156人看过
  • 吉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的吉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的《吉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的吉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的《吉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吉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二○一○年四月十六日)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
    2023-06-09
    398人看过
  • 基本生活保障的具体操作办法
    1.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由企业的再就业服务中心或其他代管的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中心")负责以货币的形式按月按标准发放。有下岗职工的企业都应制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办法,并报同级政府的解困再就业工作机构备案。按规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全额自行负担的企业,由企业负责落实资金,委托"中心"代发。2.财政和社会筹集资金补助按月或按季报批,补助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同期本企业下岗职工实际发放下岗职工基生活总额的三分之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自行负担有因难需要补助的,由企业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政府解困再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后,财政部门凭批件,从同级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中将补助金直接拨给企业。企业申请补助金的表式和报送的相关资料,由各级政府解困再就业工作机构制发和规定。3."中心"应保证下岗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个人缴费部分)的缴纳。下岗职工实际领取的生活费
    2023-06-05
    496人看过
  • 哈尔滨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近日,哈尔滨第六次提高城市低保标准,第三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按低保新标准,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将达到42万人。据介绍,哈尔滨按城市低保标准的1.2倍确定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范围,对低收入困难家庭全体成员每人每月发放40元救助金。今年1月建立覆盖城乡的临时救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救助。哈尔滨还不断健全城乡一体化医疗救助制度,积极构建参保参合救助、日常救助、住院救助、机构救助和慈善援助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4+1城乡一体化医疗救助体系。据悉,哈尔滨去年支出城市低保金4.41亿元,比上年增长11%;农村低保金8300万元,比上年增长102%;城乡医疗救助6775万元,比上年增长37%;教育、住房、就业、供热、用水、用电、应急、殡仪服务和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力度也不断加大,全市去年投入专项救助资金2.3亿元,比上年增长35%。
    2023-06-07
    208人看过
  • 吉林省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1、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2、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一、关于宅基地的政策有哪些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的管理要结合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定好村镇建设规划。村镇建设要集中紧凑、合理布局,尽可能利用荒坡地、废弃地,不占好地。在有条件的地方,要通过村镇改造将适宜
    2023-04-06
    422人看过
  • 社会保障:农村户口的社保问题
    农村户口是可以买社保的,在以下几种情况下:1、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农村户口人员,以个体户、私营企业员工的身份购买;2、农村户口人员,在企业单位打工的,以企业单位员工身份统一办理;3、被征用了土地的失地农村户口人员;4、其他特殊政策规定的农村户口人员。农村户口如何跨省迁移农村户口跨省迁移的具体流程是:第一,携带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第二,到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办,出示准迁证。第三,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第四,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
    2023-07-12
    490人看过
  • 上饶特困群体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解决特困群体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难问题,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权益,加快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根据《关于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工作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14]49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特困群体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是指参保人员因生活困难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通过个人自愿、政府贴息、银行贷款的形式续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第三条助保贷款的范围和对象。凡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到龄时符合在我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条件、当前因生活困难而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可纳入助保贷款范围。具体包括以下情形:1.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的;2.单亲家庭下岗失业的;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4.身体残疾的;5.无子女的;6.其他特困人员。第四条由社保经办机构择优选择合作金融机构,并在合作金融机构开设收入户、支出户。第五条贷款使
    2023-05-10
    448人看过
  •  农村社会保障卡的办理方法
    本文介绍了申请社保卡所需证件和资料以及办社保卡的流程。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的正反两面复印、本人户口页复印件或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特殊人群需提供相应的特殊证件复印件。办卡流程包括核对个人基本信息、领取社会保障卡和开通社会保障卡。申请社保卡所需证件和资料包括:1.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的正反两面复印。2.若参保人员未办理二代身份证或身份证已丢失,则需提供本人户口页复印件。3.对于特殊人群(如残疾证、工伤证、低保证等),则需提供相应的特殊证件复印件。办社保卡的流程:一: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其中,用人单位(学校)可通过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申报系统或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窗口核对个人基本信息;非在职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辖区街道核对个人基本信息。二:领取社会保障卡。在职人员(学生)可通过单位(学校)统一领取;非在职人员可到本辖区街道(乡镇)领取。三:开通社会保障卡。参保人领
    2023-09-03
    423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业税
    词条

    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2006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 作为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停止征收农业税不仅减少了农民的负担,增加了农民的公民权利,体现了现代税收中的“公平... 更多>

    #农业税
    相关咨询
    • 十万火急!农民工被困基本生活无法保障!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2
      也不知道能不能帮上忙----去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请求他们指定律师为你们免费代理,追讨工资。
    • 非农业户口生活在农村没有土地,怎么才能保障基本生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1
      1、个人申请农村居民携带户口簿、二代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2、村协理员检查村协理员负责检查《参保登记表》、《农村户籍老年人家庭社会关系表》是否填写完整,填写的姓名、二代号码等信息是否准确,是否有个人签字或盖章、按手印,检查参保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检查无误后,在《参保登记表》
    • 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特困残疾人生活补助暂行办法有哪些具体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1
      残疾人社会保障优惠政策一、城市特困残疾人生活补助优惠政策根据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对城市居住特困残疾人给予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京残发〔1999〕99号)的规定。(一)应具备哪些条件凡具有北京市城市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过本市居民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享受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补助;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不能自理,并符合规定情况的残疾人。(二)如
    • 困难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法有哪些保障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政府和社会采取下列措施,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一)组织和扶持盲人读物、盲人有声读物及其他残疾人读物的编写和出版,根据盲人的实际需要在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读物、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二)公共媒体设置反映残疾人事业发展、残疾人生活的栏目,安排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公益广告。开办电视手语节目,开办残疾人专题广播栏目,推进电视栏目、影视作品加配字幕、解说。(三)开发推广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项目,举办特殊艺术
    • 吉林省全省基本农田动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22
      1、基本农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