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第一轮土地承包时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08:21:14 415 人看过

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从1983年前后开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为1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7年开始,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

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农村土地承包注意事项:

承包期间,发包方不得收回土地,需要注意以下两种变化情况:

(1)承包期间,承包方人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

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承包期间,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会发包方。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

调整承包地,例外: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况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进行适当的调整;

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

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一、在发包方收回,调整承包地情况处理

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只有三种情况可以收回承包地,一是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家业户口,包方是不能任何其他理由收。二是承包方全家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村落户,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的。三是承包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承包经营家庭消亡。非此情况发生,发包方是不可以以其他理由收回承包地的。发生以上几种情况,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这时发包方收回承包土地是发包方的权利,同时,承包方应主动交回承包土地,是承包方的义务,承包方应在户口迁移之日起一年内将其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至此,原承包人的承包经营权消亡。

在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或者因国家征收、征用而失去或部分失去承包土地,又放弃安置补偿费,要求继续承包耕地和草地,需要调整土地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此程序的,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此种情况,原承包人的承包经营权会发生变更。其中承包合同如果约定了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法律对发包方收回承包地的规定非常严格,除了上述几种情况,发包人在承包期内是不得收回承包地的,即使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发生弃耕、撂荒的情况,发包人也不得以此为由收回承包地,承包人依然享有承包经营权。当然承包方将承包地弃耕、撂荒二年以上,发包方告知承包方后,可以组织代耕,代耕期为三年,在代耕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方的承包经营权。

二、严重侵害农村土地承包权的行为

第一类: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如干涉农民自主安排的生产经营项目,强迫农民购买指定的生产资料或者按指定的渠道销售农产品。

第二类:违法收回农户承包地。

如强行收回外出务工就业农民的承包地,收回承包地抵顶欠款,违法收回进入小城镇落户农民的承包地,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用收回农民承包地的办法搞劳动力转移等。

第三类: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

如承包期内用行政命令的办法硬性规定在全村范围内几年重新调整一次承包地,借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之机重新承包土地等。

第四类:不落实二轮承包政策。

对适合实行家庭承包的耕地,第一轮耕地承包合同到期后,如不执行延长土地承包期三十年政策,不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不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超额预留机动地等。

第五类:利用职权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如因承办人或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因集体经济组织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等。

第六类:强迫承包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如强制收回农民承包地搞土地流转,乡镇政府或村级组织出面租赁农户的承包地再进行转租或发包,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

第七类: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如对承包方合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做出限制等。

第八类:侵占承包方的土地收益。

如小调整时随意提高承包费,截留、扣缴承包方土地流转收益,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等。

第九类:违法发包农村土地。

如未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将机动地长期用于对外发包,侵吞土地发包收入,泄露土地招标承包标底秘密等。

第十类: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如承包时对妇女实行有别于男子的歧视性土地承包政策,承包期内违法收回出嫁女承包地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2: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补助相关规定
    (一)粮食(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1、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水稻直补每亩补贴20元;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每亩计税面积81.5元。2、水稻直补对象为核定计划种植的水稻面积;农资综合补贴对象为以水稻、玉米、小麦等为主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3、继续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原则上谁种地谁享受补贴,但对承包地转包或租用给他人的按承包或租用协议处理。4、抛荒地和非农业征(占)用地、十边隙地、自留地等不享受补贴;今年已明确征用为非农业用地面积也不能作为补贴对象;高效农业一律不在补贴范围内;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常年不种粮的,不予补贴。(二)良种补贴良种补贴坚持政策公开、全面覆盖、直补到户的原则。补贴标准为水稻每亩15元,小麦、玉米、花生等每亩10元。补贴涵盖全县所有种植水稻和玉米、小麦、花生等种植户。补贴的程序为:补贴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补贴面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据实申报并登记造册,造册后村民委
    2023-06-28
    334人看过
  • 第二轮土地承包人确权时能变更吗
    一、第二轮土地承包人确权时能变更吗二轮承包土地政策: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工作应在原土地承包期满后第二轮,发包方与农户签订的合同,到期一批、续签一批,把土地承包期限再延长30年。原土地承包办法基本合理,群众基本满意的尽量保持原承包办法不变,直接延长承包期。提倡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允许在承包期内,对承包土地依法转包、转让、互换、入股,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但严禁将耕地转为非耕地。二、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原则第二轮土地承包必须坚持的原则:1、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权属关系不变;2、集体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变;3、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不变;4、有利于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5、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三、土地承包的期限第一轮承包是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时算起,我国大部分地方第一轮承包时间普遍为1983年前后开始到
    2023-05-06
    330人看过
  • 什么是第二轮承包的土地权
    第二轮土地承包前,洪某定居在内蒙古凉城县麦胡图镇民族村。第二轮土地承包达到十余亩,与村里签了合同,拿到了土地证。去年,村里的曹某突然回到村里,提出洪某承包的3亩地原来是她的,要求退还土地。事情是这样的:当初分地的时候,曹操确实拿到了洪现在耕种的三亩地。后来,曹某非法生育。为了逃避计划生育政策,他离家出走,不愿缴纳农业税,因此没有参加第二轮土地承包。但曹的态度相当傲慢,今年强行抢地耕种。最近,在发放粮食补贴时,镇政府以纠纷为由拒绝发放洪补贴。现在洪某多年来持有土地承包合同、土地证和完税证明,却不能自己种地。村干部让洪某和曹某到镇政府变更土地承包人的名称,即将洪某的土地划拨给曹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承包期为30年。第二十二条规定,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人在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用人单位不得收回承包地。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
    2023-05-08
    467人看过
  • 在第一轮承包期内户口迁出,第二轮土地被收回合理吗
    一、在第一轮承包期内户口迁出,第二轮土地被收回合理吗承包土地,需要当事人是该土地所在地所属村委会农业户籍人员才有资格享有。当事人户籍迁移,没有资格承包本村委会的土地。《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四)承包程序合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
    2023-03-30
    250人看过
  • 本轮土地承包到哪一天
    一、本轮土地承包到哪一天土地承包法规定的三十年,是指家庭联产承包形式的承包期限。对村集体拥有的其他土地如机动地和五荒地等,都可以缩短承包期。承包合同要有全体村民或者村民代表2/3以上多数通过,然后,由村主任作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村委会印章,方为合法有效。村委会无权随意作出承包的决议。(属于五荒地,并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外)当然,现实中,大多数都是由村委会决定的。二、土地承包需要什么手续1、流转双方洽谈磋商,认定流转方式、流转时间、流转价格以及流转收益支付方式等。2、流转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合同,由流转双方本人签章。3、流转合同签订后,承包农户应将签字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分别报送土地发包方和所在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存档。4、土地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收到承包农户递交的书面流转合同后,应当予以必要的审核,如有不妥应给予指正。
    2023-05-06
    471人看过
  • 第二轮土地承包是农垦职工吗
    一、第二轮土地承包是农垦职工吗如果农垦职工退休以后,作为土地承包的家庭再没有其他人属于农垦职工了,便应该将承包土地退还给农垦农场。如果这个家庭还有其他人员,可以继续承包。二、没告知土地承包人被征收合法吗不合法,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
    2023-05-06
    361人看过
  •  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是在哪一年进行的?
    1997年1月1日起,中国开始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中央提出“在第一轮承包到期的地方,都要无条件地延长30年不变。”新一轮土地承包期全国统一确定至2027年12月31日止,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1997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中央提出“在第一轮承包到期的地方,都要无条件地延长30年不变。”第一轮承包是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时算起,我国大部分地方第一轮承包时间普遍为1983年,再延长30年,统一确定起始时间在1997年,因此,新一轮土地承包期全国统一确定至2027年12月31日止。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也就是指2027年到期后,土地承包再延长三十年,就到2057年。 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延长至2057年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延长至2057年,这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重大改革之一,对于维护
    2023-08-27
    236人看过
  • 二轮土地承包证发放后一轮承包证还有效么
    一、二轮土地承包证发放后一轮承包证还有效么第二轮更有法律效力,第一轮承办早已结束,现在是第二轮土地承包。第一轮承包期结束,才能开始第二轮承包。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二、土地流转合同可以中途结束流转吗依据我国相关的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产生争议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不得强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接受鉴证。第三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在指导流转合同签订或流转合同鉴证中,发现流转双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约定,要及时予以纠正。三、林地承包合同到期后应该怎么办承包合同到期的话,需要和村委协商,重新签订承包协议
    2023-05-06
    175人看过
  • 土地承包三轮是哪三轮
    1978年开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认和实行。1978年安徽凤阳县小岗村始创了包产到户的制度,从而迎来了中国农村土地改革的新时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所以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第一轮开始时间是1978年,后来陆续在全国实行,最晚到1997年结束。第一轮土地承包期15年。从1998年开始,我国农村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8月2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所以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将于2017年底到期。目前,国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并确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也就是指2027年到期后,土
    2023-03-26
    426人看过
  • 海南省第二轮土地承包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制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海南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权属关系不变;(二)集体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变;(三)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不变;(四)有利于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五)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改变农村土地权属关系。集体所有土地由享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发包或经营。第四条原土地承包合同到期的,发包方应当依法与承包方续订承包合同。农户分包耕地合同到期后,第二轮承包期限为30年,截止时间为2027年。专业性生产承包土地合同期满的,发包方应当收回土地重新发包,原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承包期限根据生产周期确定。第五条第二轮土地承包,应当采取承包合同到期一批,续订一
    2023-06-10
    169人看过
  • 承包土地期间国家征地还赔偿吗
    一、承包土地期间国家征地还赔偿吗承包土地期间国家征地赔偿。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承包土地没有到期的,对承包的土地进行征收时,征地补偿款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而安置补偿、地上随着物及青苗补助等,归承包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二、国家征收土地是怎么规定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
    2023-05-13
    422人看过
  • 我国政府规定的第一次农村土地承包时间是多少年?
    农村土地第一次承包是1978年。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一、法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如何规定的法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规定如下:《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二、关于农村土地纠纷的土地法规关于农村土地纠纷的土地法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
    2023-03-10
    464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后第二轮的承包还有效
    我国农村自上世纪80年代初实行家庭承包经营,1993年起第一轮承包合同陆续到期。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当前男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在原定的耕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不变。为加强对各地开展第二轮趁报工作的指导,1995年3月28日国务院批转了农业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意见,1997年8月27日中办、国办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在这些文件指导下,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地区按照中央要求将土地承包再延长了30年,但也有些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了比30年更长的承包期。《农村土地承包法》是在全国绝大多地方已经完成了第二轮承包的情况下,总结各地景仰,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的。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农村土地承包的稳定,充分考虑到与已经完成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相衔接的问题,防止个别地方利用《农村土地承包法》变更已经签订的承包合同,调整承包土地,侵
    2023-06-05
    234人看过
  • 二轮土地承包时已出嫁还有承包权吗
    一、二轮土地承包时已出嫁还有承包权吗不管在《妇女权利保护法》还是《农村土地承包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办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由此可见出嫁女如果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仍然享有原居住地的承包地,如遇到征地拆迁,是可以获得土地补偿安置费用的。二、承包权分为哪些第一轮承包期结束,才能开始第二轮承包。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
    2023-05-06
    27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第一轮第二轮第一轮土地承包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2
      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中央提出“在第一轮承包到期的地方,都要无条件地延长30年不变。”第一轮承包是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时算起,大部分地方第一轮承包时间为1980年,再延长30年,统一确定起始时间在1997年,这就是第二轮承包。
    • 第一轮土地承包应承包土地多久?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8
      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从1983年前后开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为1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7年开始,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 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农村土地承包注意事项: 承包期间,发包方不得收回土地,需要注意以下两种变化情况: (1)承包期间,承包方人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
    • 土地第一轮承包到什么时候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7
      1982年开始下户,1988年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实行第一轮承包,承包期限为十年,到1998年到期,1997年国家出台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政策,要求在第一轮承包的基础上再延长承包期三十年不变,即从1998年开始到2027年止.到2027年第二轮承包期到期后怎么办的问题,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
    • 83年第一轮承包土地2.58亩是我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4
      承包的土地确权是指对家庭承包土地确权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承包的土地确权归承包人。家庭承包土地的确权是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由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这是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的重点。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第二轮承包时,第二轮承包期满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2
      第一轮承包期结束,才能开始第二轮承包。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