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审查工作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20:30:18 291 人看过

一、审查内容:

1、集体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2、集体协商程序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3、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内容是否与国家规定相抵触。

二、申报材料:

1、集体劳动合同草案(3份)

2、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工会主席或职工代表身份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三、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将《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送达集体合同双方,15日内未送达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四、工作流程:

用人单位将协商签字后的集体合同文本一式三份交仲裁科——进行编号、登记——审查并制作《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送达双方协商代表。

五、集体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集体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指集体合同从协商到合同成立生效所经过的过程。一般而言,集体合同的签订都必须经过以下程序:一是制定集体合同草案;二是审议;三是签字;四是登记备案;五是公布。

(1)制定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一般情况下,各个企业应当成立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主持起草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由企业行政和工会各派代表若干人,推行工会和企业行政代表各一人为主席或组长和副主席或副组长。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应当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提出集体合同的初步草案。

(2)审议:将集体合同草案文本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时。由企业经营者和工会主席分别就协议草案的产生过程、依据及涉及的主要内容作说明,然后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协议草案文本进行讨论。作出审议决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4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36条规定: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3)签字: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或盖章。

(4)登记备案:集体台同签订后,应将集体合同的文本及其各部分附件一式三份提请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劳动行政部门有审查集体合同内容是否合法的责任,如果发现集体合同中的项目与条款有违法、失实等情况,可不予登记或暂缓登记,发回企业对集体合同进行修正。如果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没有提出意见。集体合同印发生法律效力,企业行政、工会组织和职工个人均应切实履行。

(5)公布:集体台同一经生效。企业应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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