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医疗保险的变化和参保人员就医结算说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0 09:55:37 343 人看过

农民和城镇居民是否享受相同的医保待遇?

打破城乡户籍限制,执行统一政策,享受统一待遇,城乡居民在同一种医保制度下享受医疗保障权益。

纳入医保报销的药品和治疗项目有啥变化?

用药范围更广

纳入报销范围的药品达到2513个品种,相比以前增加了不少。

医疗服务项目更丰富

共计4441项,其中,肝移植、脊柱侧弯矫正术等用于危重病人治疗的高额医疗服务项目及儿科相关的88个项目,由全部自费调整为医保基金准予报销。

原来的医疗保险卡、本、证还能继续用吗?

原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卡继续使用。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本、证作为过渡性措施也可继续使用,以后社保卡将逐步换发。

以后转诊转院手续怎么办理?

参保人员需转往参保地以外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的,应到参保地确定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证明。需再次转院的,应由所住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证明,参保人员凭证明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后即可转诊转院。

需要提醒的是,转诊转院一个治疗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超过的,应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同一疾病过程多次到同一家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第二次及以后不再办理转诊证明,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即可。

参保人员因急诊、精神病等原因未及时办理转诊转院、异地就医相关手续的,应当在入院后7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补办相关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或自行到参保地外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医的,其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报销。

参保人员就医费用如何结算?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再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定期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应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清。

参保居民在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其医疗费用可通过异地就医平台即时结算。在非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随后持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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