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保险的投保人是否应该把重复保险的情况告诉保险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7:16:12 472 人看过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六条重复保险申请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告知各保险人。

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每个保险人的赔偿总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之和的比例承担保险金的赔偿责任。

对于重复保险,投保人可以要求各保险人按总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部分的比例返还保险费。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之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4: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复保险相关文章
  • 重复保险能否重复获赔
    问:杨先生为给自己的社会保险作个补充,投保了一家保险公司的个人住院医疗保险。后杨先生在家里大扫除时不小心扭伤了右拇指,医院诊断是右拇指外翻,必须住院治疗。杨先生在医院治疗了一个多月。出院后,他拿着住院证明、医疗费用收据、保险单等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经过审核后,保险公司向杨先生给付了保险金157元。杨先生认为:保险合同中有关责任条款规定,投保人个人住院床位费保险金每日给付限额为20元,自己住院36天,应该拿到720元。有关住院杂项费及手术保障方面,保险公司对超过400元的部分,按合同约定的比例给付保险金。这次住院,杨先生共花费5000元,扣除住院床位费720元和起付标准400元,再根据按70%给付的条款,保险公司应付住院费及手术保障费共2600元。于是杨先生再次联系保险公司索赔。理赔人员解释称,计算这份医疗保险赔付额的时候要扣除他已经获得的社保或其他医疗险给付(补偿)款项金额。杨先生翻出保单
    2023-04-23
    430人看过
  • 复合保险和重复保险的区别是什么
    保险金额之和未超过保险价值,属于复合保险;超过保险价值,属于重复保险。一、评估费用由谁承担应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外承担。首先,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支付的鉴定、评估费用属于为查明事故原因、车辆损失程度所支付费用范畴。故应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外承担。其次没有任何法律或者解释明确鉴定、评估费用属于商业三者险格式保险条款中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以此约定抗辩赔偿诉求属于扩大解释格式保险条款中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即使保险人有相关证据证明鉴定、评估费用确实属于“其他相关费用”范畴,依据《保险法》第19条关于保险合同中特定格式条款无效的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
    2023-03-16
    238人看过
  • 复合保险和重复保险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在于:保险金额之和未超过保险价值,属于复合保险;超过保险价值,属于重复保险。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二个或二个以上的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保险法》第五十六条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险费。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2023-05-05
    74人看过
  • 重复保险和再保险的区别
    一、重复保险和再保险的区别1、重复保险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风险事故分别与数个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一种保险。2、再保险简称分保,是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或全部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一种保险。原保险是再保险的基础和前提;再保险是原保险的支柱和后盾。3、区别重复保险是指基于同样的原因,多次投保。而再保险,是由于保险公司认为自己承担的风险过大,于是向再保险公司进行投保,把风险转嫁给再保险公司。二、重复保险的特点根据定义可以看出重复保险有两个特点:其一,投保人与两个以上的保险人订立了保险合同;其二,在投保人与不同的保险人分别订立的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保险利益、保险事故都是相同的。这两个特点也是构成重复保险的必要前提,不同时具备这两个前提条件,就不是重复保险。三、再保险分类首先,按责任限制分类,再保险可分为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比
    2023-04-12
    312人看过
  • 论重复保险
    复保险
    重复保险是保险领域中的常见现象。我国《保险法》第41条就重复保险作了原则性规定。该规定存在不完善之处,在保险实务中容易引起争议,不利于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和实现保险人之间责任公平。本文拟从保险法律角度,探讨重复保险的法律界定、构成要件、种类及其认定、保险人责任分担等方面,从而为完善我国《保险法》关于重复保险的规定进行理论建构。一、重复保险的界定及其构成要件(一)重复保险的界定重复保险(dobleinsrance)又称为复保险,其具体内涵在学理和立法例方面有不同的界定。有的将重复保险界定为: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与数个保险人分别订立数个保险合同的行为,且各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总和超出保险标的价额。采取这种内涵的立法例国家有德国、法国、日本和韩国等。有的将重复保险界定为:要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与数保险人分别订立数个保险契约,而该数个保险契约,
    2023-04-23
    222人看过
  • 重复保险的含义
    第四十一条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二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条文释义】本条是关于重复保险的规定。(一)重复保险的含义本条第三款规定了重复保险的含义,依照该规定,重复保险具有以下特征:1、必须向数个保险人订立数个保险合同。重复保险须保险人是复数,保险合同也必须是复数。如果投保人与一个保险人订立一个保险合同或者数个保险合同,都是单保险而不是复保险。如果与数个保险人订立一个保险合同,此为保险人的联合负其责任,属于共同保险,副省长是重复保险。2、必须是同一保险标的上的同一保险利益。若投保人就不同的保险标的与数个保险人订立数个保险合同,当然不构
    2023-04-23
    39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复保险
    词条

    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于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事故,本同一保险利益,在同一保险期内向不同的数个保险人分别订立数个保险期间相同的合同的保险。 复保险的成立,通常以将复保险情况通知各保险人为条件,如故意不通知或欲谋不当得利,则复保险合同无效。财产复... 更多>

    #复保险
    相关咨询
    • 交强险重复投保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8
      否则因为《交强险承保理赔实务规程要点》是保险行业协会的内部规定对外是无效的,它只能约束保险公司。法官判案连参考的价值都没有,因为该规程不是法律、行政法规、连规章都不是。法院判决一般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参照规章。试想如果保险公司履行了告知义务,投保人还会投保吗?除非投保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 交强险重复投保后重复赔保险公司如何理赔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6
      一般一辆机动车投保了两份交强险,出险后如何赔付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作为被告的保险公司认为,起期在前的有效,在后的解除,保险公司应全额退保费。依据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交强险承保理赔实务规程要点》,该规程规定,保险公司应告知投保人不要重复投保交强险,即使多投也只能获得一份保险保障。并规定投保人因重复投保解除交强险合同的,只能解除保险期间的起期在后的保险合同,保险人全额退还起期在后面的保险合同,保险人
    • 交强险重复投保的后果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17
      重复投保强制保险的,在保险期间,应当在原保险合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
    • 交强险重复投保的内涵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1
      交强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是通过法律强制机动车所有权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对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害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责任保险。
    • 国内车祸重复赔赏保险是否保险公司重复赔赏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不是全部项目,只是一部分项目可以兼得。具体可以委托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