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能属于土地被征收的情况。在发生土地征收时会产生以下三种费用:一是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费用。该笔费用用于补偿对土地进行投入的人,是对其土地投入损失的补偿。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投入的,就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了,就补偿给受让人。二是安置费。这笔费用应当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对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被征收之后,村集体又拿出同等的土地给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包,则这部分补偿费可以交给村集体。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被征收后,村集体对其进行了安置,为其安排了工作,这部分费用就应当交给安置该村民的单位。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选择不接受安置或另行安排承包地,而坚持要补偿费。三是土地补偿费。这笔费用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丧失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应该补偿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对土地补偿费都拥有权利。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共同挂牌交易
江苏常州让武进作为土地改革试点,原因是武进地区早在上世纪就兴起了许多乡镇企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充分开发利用。有媒体报道武进洛阳镇岑村,一个人口不到6000的村,就有40多家企业,武进区据统计有上10万亩的集体建设用地,这也为我国土地改革提供了一个非常合适的试点。武进区开放该地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农村建设用地可上市交易,也可转让、抵押。
这一做法是否与我国相关法律相违背?
的确,我国《土地管理法》中规定,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集体土地不能上市交易,但是随着经济发展,过于限制农村集体土地的发展,将会是农村与城市不管是经济还是文化,差距越来越大,这与我国长期努力缩小贫富差距、脱贫攻坚的主要任务相违背。
因此,灵活多变的“土地改革”将让沉睡的土地再次释放活力。不仅仅是江苏武进区,全国共有33个试点,武进区集体土地占比78%,这里有巨大的资产将带领农村村民脱贫致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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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集体土地的土地使用证问题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如果你不是本集体组织成员,只能走出让.就是先将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建设用以,然后再缴纳出让金后,将土地使用权转到你的名下.出让的征地补偿都需要公告,需要村里出具意见,你是不可能抛开他们办理相关手续的.你所说的村大队替你办理我想应该是走联营的形式,但现在也行不通了.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只针对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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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否也属于国家所有?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第二款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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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农村的土地使用问题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31、农村建房应该由村委会统一安排,并报乡镇政府审核,由县政府土地部门批准,并且一户只能有一份宅基地。如果你这亲戚至今没有宅基地,可按以上程序申请。2、农村土地改变使用性质是要根据面积大小,分别向省、市、县政府报批的。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村里有权收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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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有土地证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6经依法批准的农村宅基地,房屋建成后,可以到当地国土部门进行土地初始登记,申领宅基地使用权证。如果是属于转让房产而隐形交易土地使用权的,要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申领宅基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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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撤销问题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51、《土地管理法》第65条有以下情况之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原批准用地人民政府批准,可回收土地使用权:(1)为乡村(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2)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3)因撤销、转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按照预付款第一(一)项规定回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适当补偿土地使用权人。2、《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未经许可征收。使用土地的公司或个人非法承认占有土地的,超过承认权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