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能属于土地被征收的情况。在发生土地征收时会产生以下三种费用:一是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费用。该笔费用用于补偿对土地进行投入的人,是对其土地投入损失的补偿。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投入的,就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了,就补偿给受让人。二是安置费。这笔费用应当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对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被征收之后,村集体又拿出同等的土地给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包,则这部分补偿费可以交给村集体。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被征收后,村集体对其进行了安置,为其安排了工作,这部分费用就应当交给安置该村民的单位。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选择不接受安置或另行安排承包地,而坚持要补偿费。三是土地补偿费。这笔费用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丧失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应该补偿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对土地补偿费都拥有权利。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共同挂牌交易
江苏常州让武进作为土地改革试点,原因是武进地区早在上世纪就兴起了许多乡镇企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充分开发利用。有媒体报道武进洛阳镇岑村,一个人口不到6000的村,就有40多家企业,武进区据统计有上10万亩的集体建设用地,这也为我国土地改革提供了一个非常合适的试点。武进区开放该地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农村建设用地可上市交易,也可转让、抵押。
这一做法是否与我国相关法律相违背?
的确,我国《土地管理法》中规定,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集体土地不能上市交易,但是随着经济发展,过于限制农村集体土地的发展,将会是农村与城市不管是经济还是文化,差距越来越大,这与我国长期努力缩小贫富差距、脱贫攻坚的主要任务相违背。
因此,灵活多变的“土地改革”将让沉睡的土地再次释放活力。不仅仅是江苏武进区,全国共有33个试点,武进区集体土地占比78%,这里有巨大的资产将带领农村村民脱贫致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宅基地归属问题: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
429人看过
-
土地归属权:村庄的土地归属于国家还是集体所有?
276人看过
-
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所有权归属问题分析
295人看过
-
集体所有制下的农村土地归属
91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问题
467人看过
-
土地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343人看过
-
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14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2、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
使用集体土地的土地使用证问题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如果你不是本集体组织成员,只能走出让.就是先将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建设用以,然后再缴纳出让金后,将土地使用权转到你的名下.出让的征地补偿都需要公告,需要村里出具意见,你是不可能抛开他们办理相关手续的.你所说的村大队替你办理我想应该是走联营的形式,但现在也行不通了.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只针对集体...。
-
集体土地使用证继承的问题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7《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这一规定充分说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问题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4建国以后,在中国广大农村,逐步建立起集体土地制度。几十年来,该制度历经改革,基本上都对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起过积极的推动作用。制别是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农村经济发展,现行的集体土地制度存在种种弊端日益显露出来。
-
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20一般是集体所有,个人建房须提出申请,且是本集体组织成员。根据我国关于土地权属和土地使用的有关法律规定,目前,我国农村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只有农村居民可以在其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农村宅基地上建筑农民自住的房屋是合法的。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