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计算公式
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所有正式收据之和
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实际减少的收入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近三年平均年收入÷365×误工期限
受害人不能举证收入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65×误工期限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实际减少的收入
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近三年平均年收入÷365×误工期限
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可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交通费实际应使用的交通费票据之和(包括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凭证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12×6
受害人为城镇居民小于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受害人为农村居民小于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被抚养人生活费
(注: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受害方为城镇居民小于18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扶养人数
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
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扶养人数
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扶养人数
受害人为农村居民小于18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实际年龄)÷扶养人数
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
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人数
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扶养人数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财产损失根据估损清单及相应财产有效凭证或主张后由法官酌定
注:
1、上一年度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2、标准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确定。
3、表格中有些费用的赔偿是因情况不同而异的,如误工费可分三种情况,如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则按固定收入的一栏进行计算,另二种情形不要管,其他项目类似,不一一列举。
4、受害人为农村居民的,如能证明其已离开原住所地,到城市某地生活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可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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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含一般人身损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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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工资损失计算标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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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赔偿死亡损失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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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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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对受害人作为一个民事权利主体生命权的丧失(死亡)作出的赔偿。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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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还是按照事故损害赔偿的标准?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8应该没有向你说的统一的人身伤害赔偿条例,要根据不同的伤害来确定赔偿项目,比如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工伤事故、医疗事故等。下面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数额计算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损害赔偿的标准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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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按照什么赔偿标准计算,交通事故死亡怎么赔偿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7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三是进行轻重伤与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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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岁老人交通事故死亡,应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12一般应按人身损害向肇事方索赔。67岁的老人,已经退休或者应当退休,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本人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但根据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第二条规定,其中老人未满60岁之前就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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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精神损失赔偿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0下面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精神损失的问题回答如下:精神损失费即受害人依法律之规定,就无形损害请求金钱救济的制度。应注意的是,对精神损害金钱救济是必要的,但只有在金钱赔偿对于受害人受到侵害的精神和心理状况恢复正常的确有必要时,才应当考虑金钱赔偿,在任何具有精神损害的损害后果的案件中,侵权人首先应当承担的是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只有在上述民事责任不能起到救济作用的情况下,才承担赔偿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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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数额是多少,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怎么计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01、损害赔偿的数额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二)误工费:当事